1、电教管理制度一、设施的管理 1、班主任为各班教室内电教设施的主要责任人,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每位科任教师正确使用和维护好本班的各种电教设备;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配合班主任共同管理各班的电教设施。 2、各功能室电教设施责任人为该室管理人,对该室场的电教设施负责。 3、办公室电脑由各教师(或学校指定管理人)负责。 4、每位教师有责任维护电脑的稳定和整洁,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电脑中的文件及程序。不得随意使用由他人管理的电教设施。 5、严禁私自拆卸电教设施,不得随意换机。 6、电教设施的损坏赔偿责任由使用人承担,赔偿比例根据责任大小分配;责任的划分由学校主管行政调查研究后确定。 二、设施的使用 1、所有教职
2、员工在使用电教设施的过程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在不熟练的情况下操作电教设施。 2、电教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要及时报修。 3、电脑的主要用途是查阅教育教学资料、制作和播放教学课件,不得用电脑播放用于个人娱乐的歌曲和影片。不得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得上不良网站。 4、不得在电脑中随意添加与办公无关的软件,个人资料保存在C盘以外的其他盘;如要安装软件,需经相关负责人同意。 5、下班时一定要安全关闭电教设施,拉下室场的电源总闸;30分钟内不使用电脑,需安全关闭主机或使电脑处于待机状态。 6、学校电教各室在正常上班时间才开放。 三、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的电教设备由电教员建立档案
3、,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二)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三)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四)电教器材的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置。凡领用的设备应及时登记,领用人不能按期归还,学期结束时所有借出设备应归还集中保管。领用人如将设备损坏,应视具体情况,作赔偿处理。资料档案及各种说明书要分类妥善保管,及时归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