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庄乡中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廉庄乡中学廉庄乡中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一、 教学仪器的报废条件: 1、 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通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使用价值。 2、 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 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仪器设备。 4、 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 5、 大修一次费用超过50%以上的教学仪器。 二、 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 低值易消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即可。 2、 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器皿、石膏模具、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审批。 3、 凡属固定资产(单价在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审批单,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管理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格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最后报县级业务管理部门备注。 4、 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廉庄乡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