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工作一、目标与任务1.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技术部门、教研机构、中小学校、网络培训机构和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组织模式,确保“能力提升工程”的质量和实效。2.建立网络培训、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三者有机联系,培训与学科及课堂教学应用紧密结合,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网络服务为支撑的“基础+支撑”培训模式。3.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技术支撑的校本研修机制,通过“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帮助各地逐步建立区域性的网络研修社区和校本培训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的有效机制。二、各管理主体的任务分工(一)市(镇、乡)教育局主要任务。1
2、.负责本地区“能力提升工程”的领导和管理,做好本地区整体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和激励政策。2.整合力量构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体系。3.对培训项目实施进行质量监控,对所属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检查考核。(二)各地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主要任务。1.各地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完善中小学校信息技术环境建设,提供中小学校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所需的技术支撑环境。2.各地教研室协助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做好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培训方案的制定,协助落实指导教师及培训相关服务和指导。3.各地教研室和教育技术中心共同组织开展
3、课程资源、典型课例、优秀案例收集、征集和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等活动。(三)中小学校主要任务。1.结合实际制定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活动计划,做好校内培训活动组织管理,安排好时间、场地和必要的条件保障。2.参与学校研修社区网络培训平台的管理,确定学校培训管理员和工作坊坊主,做好班级组织和研修实践活动。3.组织开展课件设计比赛和优秀案例评选交流等活动,及时对本校教师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总结和交流。(四)培训机构主要任务。1.按照吉林省的“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要求,加强与各部门的有序合作,提供确保高质量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培训方案、课程和教学案例等培训资源。2.提供包括
4、区域研修社区、学校研修社区、教师工作坊、个人空间和支持校本研修等功能完备、运行稳定的培训实施和管理平台。3.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教学活动,并对网络培训、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等各个培训环节提供有效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提供辅导教师进行指导、答疑等培训服务。4.做好培训过程性测评的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省和当地教育局的质量监控和管理,提供与测评和质量监控相关的接口和实时数据。(五)各级教师进修学校主要任务。1.协助做好培训规划、实施计划、过程管理、质量监控和对各校组织实施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2.负责县区网络研修社区平台管理,协助做好县区级培训研修、辅导答疑和各校研修、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3.
5、协助做好发展性测评组织管理,学时学分认定、录入、培训经验总结、宣传和推广等工作。三、网络培训的组织与管理1.根据“基础+支撑”培训模式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学校(或片区学校)为单位的组班培训,学校选派管理员和工作坊坊主协助校长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2.学校须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任务书进程及要求,结合本校的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各项培训活动。3.县(镇、乡)教育局要加强对选课的统筹和指导。为便于活动组织,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选择网络培训机构不超过2家。4.县教育局选派县级管理员和工作坊坊主,协助培训机构通过网络研修平台(或现场)对培训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指
6、导和检查。四、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环节的组织1.培训机构负责对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环节方案的总体规划与设计,并提供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指导意见。2.分阶段、分主题组织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活动,培训机构须与县(市、区)合作组建学科论坛管理团队,对各阶段主题、核心内容和疑难问题开展视频答疑,对优秀作业和案例进行点评推荐。3.培训机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活跃度有关数据进行排名公布,及时总结、介绍、推广培训工作经验。4.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协助培训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并通过交流、竞赛等活动积极营造氛围,有效落实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活动。五、能力测评组织1.训前
7、诊断性测评。由“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培训机构根据测试结果向教师推送相应的培训模块和可选择的课程资源。2.训中过程性测评。由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实时监控。测评合格的教师统一报送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由其对报送的合格教师进行抽查复核。3.训后发展性测评。由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统一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发展性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行通知。六、培训过程质量监控1.各地教师教育质量监控机构按管理权限,统筹本辖区质量监控工作。省主要负责对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实施质量监控,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抽查,组织实施发展性测评。2.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
8、支撑”培训模式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提供实时监控数据,支持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开展情况的抽查和管理,严格培训质量问责。3.校长是本校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应根据本次培训的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努力提升培训实效。七、加强组织领导1.省教育厅成立“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依托省教育技术中心和浙江师范大学,分别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实施指导办公室(见附件),负责工程的统筹部署和具体管理指导工作。2.各地教育局要整合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等部门的力量,成立工程领导小组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部署和管理本地区“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工程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