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构建安定和谐、文明卫生的居住环境,本校的职工住宅楼内的治安和卫生工作实行楼栋负责制,日常管理工作由楼栋长具体负责。第二条:各住户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防范工作,确保各住户安全、康乐。第三条:主动做好家庭和楼栋的集体环境卫生,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准在住房内挖墙打洞等改变建筑形状,妨碍公共安全。第四条:爱护院内公共设施,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发现各类险情或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楼栋长或总务处报告,并主动协助排除险情或消除不安全隐患。第五条:邻里相互团结,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生活,礼貌待人,休息时间不准高声喧哗或放高声音响而影响邻里。第六条: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体谅,有矛盾请组织解决,严禁吵架、搬弄是非或斗殴。第七条:主动维护住宅卫生,保持室内外和院内的整洁干净。第八条:各住户应当服从本楼栋长的统一管理,住户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整改。第九条:楼栋长应定期对本楼栋的安全隐患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栋 单元楼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