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制度一、学校必须经常性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二、规范学生交通行为,12岁以下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放学。学生不得在道路上踢球、玩耍、追逐、打闹,做到靠右行走,列队前进横过马路左右看。三、教育学生上学、放学不得乘坐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以及无证照车况不良的客运车辆。四、学前班至二年级学生上学、放学应有家长接送,学校坚持放学站队制,教师护送制,做到交通要道、岔道、弯道,分道等有教师定点监护,确保学生安全回家。五、三至六年级周三、五放学实行全校性集体放学站队,有学校集体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教育、纪律教育、自身自救教育,走路靠右行教育,达到时时处处强化安全教育,任何班级不得随意留学生补课,更不准留学生帮助教师办事。南漳县武安镇刘集中心小学2006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