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体育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1、教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时,需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使用,同时报学校总务处维修或另行采购。2、组织学生跳远、跳绳、打篮球、掷铅球或田径赛跑等体育活动时,需事先了解学生的病史,对身体不适者或体质特异者严禁参加。3、开展体育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安全防范工作。4、体育课开始或结束时,任课教师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若发现有旷课或早退学生,必须联系班主任查明原因。5、在剧烈体育活动过程中,若学生需中途休息,教师不能离开活动场地,应该指定学生的休息活动范围,告知学生在休息活动范围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同时教师应在学生休息活动范围内进行监督和指导。6、体育课活动过程中或体育课中途休息期间遇有学生受伤,应及时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且及时通知家长或班主任,并同时上报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