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宿生安全管理制度一、通过本人申请,总务处审批批准(交费后)后,方可入住学生宿舍,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二、服从管理员的安排,不能私换床位或两人同睡一张床。 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电灯,安装插座及使用各种电器。 四、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饭卡、手机、MP3等贵重物品,宿舍无人时,要锁好门,关好窗。 五、不得随意翻动、拿取别人的物品,如需借用他人的东西,需经物主同意,用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内宿生分别按男、女进行安排,内宿生的管理人员也按男、女分别安排。对内宿生的管理除指定专人负责外,学校行政、教师应安排值日,做好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宿舍保持通风透光、定期清扫、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止疾病交叉感染。 八、不准爬窗进宿舍。不准攀抓走廊和阳台的围栏,不准上宿舍顶层天面。上下楼梯靠右走,要谦让、不推搡,不得在宿舍走廊、楼梯追逐,以免发生意外。 九、禁止在宿舍点蜡烛、烧火取暖。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到宿舍。 十、加强对宿舍配电箱的管理,定期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十一、管理人员每周定定期向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汇报情况。附:内宿生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政教处、总务处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