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评价内容要多元化,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评价方法要多样,探索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
2、方法;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通知提出,要建立三个评价体系,即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核心是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为了体现促进发展的功能,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措施与方法,比如,评价学生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基础性发展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对学科学习目标作出详尽规定,并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使评价的功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全面创新。天津市中小学学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如在描述教学目标时改变了过去运用教师行为描述的做法,改为使用学生的外显行为描述,并在目标、原则、途径等方面都十分注意学生的发展,把关注学生的发展作为意见的主线,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对不同学生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在方法、途径的设计中也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主体性发挥的教学环境,提出教师要改变绝对权威的角色,敢于放弃自己的观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