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合同段项目部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我部施工现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西宁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施工现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项目现场的消防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2.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工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项目工区管理部门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三、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积极组织所属民工宣传培养消防意识。2. 不在所属工区、房屋或车辆内违章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4. 教育和培养所属民工消防逃生技能。 5. 遵守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工区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乙方人员全部撤场后失效。甲 方: 乙 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鉴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