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用安全生产管理实用知识知识培训课程培训课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法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篇法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篇 内容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的安全 生产责任。生产责任。2.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生产责 任。任。2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安的安 全生产责任。全生产责任。2.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分管安全生产的的 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3.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其他
2、业务分管其他业务的的 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3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2.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第 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5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主要
3、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3.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第十 七七 条规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6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续)(续)(一)(一)建立建立、健全健全本单本单位安全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生产责任制;(二)(二)组织制定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续)(续)(三)(三)保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本单位安全生产投 入的有效实施;入的有效实施;(四)(四)督促督促、检查检查本单位的
4、安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及时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消除生产安全事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故隐患;8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续)(续)(五)(五)组织制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并实施本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六)及时、如实报告报告生产安生产安 全事故。全事故。9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4.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第二十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位所从事的生
5、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0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续)5.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七第七 十条规十条规 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 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失,1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七十条(续)(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 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部门,不
6、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 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毁灭有关证据。12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第八 条规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条规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是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对安全生产产 负直接领导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13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的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第八 条规定:其他负责人条规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对各自分管业 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务范
7、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14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1.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 四条四条 规规 定: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遵守本法和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 件,件,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15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续)安全生产责任(续)2.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第十六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 有关法
8、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不得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活动。16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续)安全生产责任(续)3.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第十八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 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 于安全生产所必需
9、的资金投入不足导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 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致的后果承担责任。17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续)安全生产责任(续)4.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第十九条规 定: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当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8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续)(续)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产经营 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
10、应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9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续)(续)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 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 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管理服务。20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续)(续)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定委 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
11、管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理 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仍由由 本单位负责。本单位负责。21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续)安全生产责任(续)5.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第二十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12、的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应 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知 识识 和和 管理能力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后考核合格后 方方可任可任 职。考核不得收费。职。考核不得收费。2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6.6.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证 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和安全操作规程,
13、掌握本岗位的安安 全操作技能。全操作技能。2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得上岗作业。2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新 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必 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采 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业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培 训。训。26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
14、二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资 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7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续)(续)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务院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28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扩 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建工程
15、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和 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设 项目概算。项目概算。29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别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论 证和安全评价。证和安全评价。30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计人、设计
16、单位设计单位 应当应当 对对 安全设施设安全设施设计负计负 责。责。3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续)(续)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施 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有 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审 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3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位 必须必须
17、 按照批准的按照批准的 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施施 工,并对工,并对 安全设施的安全设施的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 负负 责。责。3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续)(续)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生 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进 行验收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生 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员 对验收结果负责。对验收结果负责。34安全生产法第
18、二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大危 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和 有关有关设设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示 标志。标志。3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安 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报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标 准。准。36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续)(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设备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19、,并定期并定期检检 测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员 签字。签字。37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危 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 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 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 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取得安全使 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用证或
20、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38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续)(续)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种 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务 院批准后执行。院批准后执行。39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的工 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家明 令淘汰
21、、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全 的工艺、设备。的工艺、设备。40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使 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品 的,由的,由 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 依照依照 有关有关法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行 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4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 (续)(续)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储存、使用
22、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险 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管 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有 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4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源应 当登记建档当登记建档,进行进行 定期定期 检测、检测、评评 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知 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下 应当采取的
23、应急措施。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4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续)(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家有 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关 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人 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部 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4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危险 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员 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当 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
24、离。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4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 (续)(续)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应当 设有设有 符合符合 紧急疏散紧急疏散 要求、标志要求、标志明明 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的 出口。出口。46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吊装 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进 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的 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5、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47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督促 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向 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作 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以 及事故应急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48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人员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26、、教育从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业 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49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管理 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检 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应 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应当及及 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及 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50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第三十
27、九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于配 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培 训的经费。训的经费。5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条规定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 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 方生产安全的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 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5
28、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经营 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质 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单位或者个人。5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续)(续)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 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
29、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 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5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产安 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当 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查 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处理期间擅离职守。5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加工 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险 费。费。56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条规定57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条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条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条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