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新兴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梁润根承包方(乙方):地 址:身份证号码: 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项目、面积:甲方将位于新兴村 7 队 天字号下册 ,面积 33.74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种植。二、承包期限为 3 年,从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3年1月21日(即从2020年农历1 月 1 日起至 2022年 农历12月 30 日止。三、承包款及其缴交办法:1、每年每亩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每年承包款 元(大写: ),三年共 元(大写: )。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缴清三年的承包款。 3、上交
2、承包款方式:现金。 4、上交地点:新兴村财务办公室。四、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保证金人民 13500.00 元(大写: 壹万叁仟伍佰元整)给甲方,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乙方缴清所有费用并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包期内国家规定的公粮及粮食上调任务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农业特产税)。六、承包期内,水利设施、农田基本建设的费用承包办法:1、 堤围水利、各排灌站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2、 乙方承包土地的窦边涧隆、窦闸、窦利的维修费用、安装抽水泵费用、抽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3、乙方不得将
3、稻秆、蔗叶、蕉叶、蕉茎等杂物堆放入排灌河、窦河内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造成阻塞排灌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清除;乙方不清除的,甲方可自行派人清除,清除杂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承包的土地,需按承包面积每年每亩35元摊分排灌站抽水电费,每年 1180.90 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元玖角整 ),三年共 3542.70 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贰元柒角整)。此款在缴交承包款时一并缴交。七、承包期内,土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管理权。乙方不准变卖土地及以土地作抵押,不准擅自改变使用方向,不准弃耕丢荒,不得擅自开采地下矿产资源。未经发包方及主管部门
4、批准,不得擅自改作非农用途。否则,作违约处理。八、乙方应负责管理好承包的土地、农田基本建设及附属设施;合同期满交回甲方时,损坏了的水利设施等设施设备,乙方应负责修好;如无法修复,乙方应予以赔偿。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包(转让)。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转包转让)的,甲方要负责办好转包(转让)手续。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十、承包期内,如上级部门需征用此土地或因水利、道路、电力等公益性事业建设占用此土地的,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征用。双方共同确认,属于甲方所得的征收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奖励金、清场费等一切征收补偿,甲方占50%,乙方占50%。乙方应当于甲
5、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交还土地,甲方于收回土地的当天起算,退回乙方当年剩余的承包款项。十一、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鉴定情况,但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和不减免承包款。 十二、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的土地交回甲方时,承包土地上设置的临时构建筑物及种植的农作物要移走,并负责清理干净遗弃的杂物,逾期不清理的,由甲方处理的,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的,按实际欠款金额每天万分之四计算滞纳金偿付给甲方,逾期30天未交清的,甲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将土地另行处理,并由乙方
6、承担一切责任。3、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按当年承包款总额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按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4、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用生盐作肥料在承包土地上使用,否则作违约处理,后果严重的,送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十四、其它条款:1、甲方因村公路、机耕路等建设占用此土地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出甲方所用的面积,不论乙方种植作物的种类和价值,甲方一次补偿乙方每亩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乙方承包的土地不准推鱼塘,否则视为违约。如乙方钊坑超过1.5米(包含1.5米)宽的,承包期满时,乙方要将坑填平,如乙方不填平的,乙方要向甲方缴交每亩400元(大写:肆佰元整)的平地费。十五、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横沥镇农业办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