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甲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学生 家长学生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在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1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2甲方在组织实习前,要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规定。3甲方要在实习期间选派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2、,同时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4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学校给每一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投保“福建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二、乙方责任1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努力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2学生要按照甲方教学计划和实习单位的要求从事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3在顶岗学习期间,学生因无故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系将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或提出纪律处分;若被实习单位开除,则顶岗实习成绩为零分,不能正常毕业。4学生在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的同意批准,同时跟实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主动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每月至少一次向老师、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三、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四、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签字)系部:(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