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药品、试剂、耗料采购与领用规则1、每学年期末放假前,各实验技术人员根据所负责实验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对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与主讲教师协商,做好药品、试剂及其它耗材的购置计划(大型设备购置计划根据学校布置另行制定),由教研室主任认可后交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汇总。购置计划一式三份,实验室主任、各实验室及实验室办公室各保管各一份,按学校有关规定统一采购。2、临时性少量急用药品、试剂、耗材等,须经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或预算,擅自购置的药品、耗材、设备不予报帐。以保证实验教学正常供应和教学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3、大宗药品、试剂、耗材采购完成后,先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入库,各实验室按计划逐步分批领取,领取后的药品、试剂的保管及安全由各实验室自行负责。每学期结束后,各实验室应自行清查库存情况,并及时报实验室办公室。4、实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管理实验室药品的名称、性能、价值、用途,做到分类登记保管,使用时必须准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