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工程名称:节能大厦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建设单位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是,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钢丝绳及连接部分符合规定;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
2、水等添加充足;4)各连接件无松动。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是,不得超过78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 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补充作业指导内容:注:参考文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