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立约单位:主 管 单 位: (以下简称甲方)使用管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更好地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维护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如下。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使用单位: 4、使用性质: 经营 非经营性 5、座落位置: 工程编号: 6、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人防工程使用面积: 8、平时用途: 9、战时用途: 二、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履行人防工程管理职能,对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查乙
2、方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临战转换要求完成平战转换工作。2、乙方权利乙方在取得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验收许可证后,可按有关规定自行使用。三、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为本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平战转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2、乙方义务(1)乙方按曲靖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细则(附后)规定做好工程日常维护工作。若工程使用关系发生改变,按有关规定与使用方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报甲方备案。(2)不得擅自变更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和使用效能。若因使用需要需对人防工程进行装修,其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报甲方批准;(3)配合
3、人防主管部门编制平战转换预案,按国家规定做好临战前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并落实平时维护及平战转换的全部经费。(4)负责本工程的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工作。四、其他约定事项1、使用单位应按时申报年检。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整改的工程,乙方不得继续使用。2、甲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须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不能及时排除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乙方的继续使用。3、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禁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4、本协议执行工程中,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政府需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五、责任书附件1、曲靖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细则;2、人防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