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防火安全规定一、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在设备通电时拆装、焊接零配件,并设“严禁吸烟”警示牌,严禁吸烟。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防止超荷作业。三、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或放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妥善保管。四、保持室内通道畅通。爱护楼内设施,非设备专营人员不得乱动楼内设施、设备和消防装置。五、操作机器时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六、下班离开前,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防止遗留隐患。七、值班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本中心灭火器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办公室领导要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八、爱护灭火器材,定期擦拭,不准挪做它用。九、遇有意外情况(火险、火灾),应在扑救同时,按局有关规定,报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