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明:1、本责任书适用于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花园项目部签发。2、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即对责任人有约束力,直至责任人离开本责任书确定的岗位,即使责任人离开责任书所确定的岗位,也不免除责任人在该岗位任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3、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或责任人离开本岗位之日止。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保存一份。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花园项目部编号:LYWD-AQ-2016-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安 全 生 产管 理 责 任 书安全生产委员会二 一 六 年 一 月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责 任 书罗
2、洋 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从业人员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因失职、渎职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明确你在 项目质检员 岗位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请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签发人: 责任人: 2016年1月1日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体系; 2)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保证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 3)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
3、工程的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措施,提出返工意见; 4)提出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定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5)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对外交接验收的原始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收集各种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经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态,加强建筑安全意识。责任目标分解 1)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2)节能降耗; 3)不发生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事件,不发生被媒体曝光事件; 4)分公司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达到合格级别; 5)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款符合率100%; 6)“节水、节材、节能、节地”措施在技术方案中的体现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