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建筑工地”创建目标责任书 项目:为深入开展平安建筑工地创建工作,强化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现签订“平安建筑工地”创建目标责任书。在创建过程中,施工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 确保施工安全。学习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防止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防护能力。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二、 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施工现场实行
2、封闭管理,有固定的出入口,有专职门卫,禁止无关人员和社会流散人员进入工地,防止施工材料被盗。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管理,不得私招滥雇施工人员,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登记造册。三、 坚持爱民便民。施工工地要建立不扰民措施,定期与所在社区取得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由于工程需要在允许施工时间以外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必要的防噪音、防灰尘措施。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四、 注重环境卫生。生活区和作业区分开设置,在建工程不得住人。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各类生活垃圾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分别清理,及时清运。五、 及时发放工资。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尤其要切实维护一线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发生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主管部门(章) 责任单位(章) 负责人(签章): 项目经理(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主管部门、施工企业、项目部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