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地震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对学校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区教体局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合肥市地震应急预案、合肥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教育局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三)分类分级根据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合肥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5.56.4级地震;较大地震灾害:辖区内
2、发生4.55.4级地震;一般地震灾害:辖区内发生4.04.4级地震。(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乐农新村小学应对发生在本市波及我校的地震及与之相关的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五)工作原则全校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地震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部门的职责内地震事件。在日常工作中,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各部门、各班级要有计划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防震知识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在地震灾害发生时,本预案的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在应急工作中,要树
3、立以人为本和一切为了师生安全的思想,以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为宗旨,积极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应急机构及职责(一)学校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我校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1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副校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督导和开展地震科学知识普及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应对地震灾害准备工作;临震预警期内或者破坏性地震后,在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分析地震对我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地震应急工作,做好预警、震灾后的撤离转移、
4、救助安置师生,组建临时校舍,保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学校灾情;参与震后校舍重建工作。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由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副校长室、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所有人员为成员。3当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时,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视情调整指挥部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副校长室。组成部门:德育处、总务处、教导处、大队部、体育组。主要职责:统一协调、调配应急资源,传达指挥部命令;公文办理、会议安排、应急值
5、守和信息报告;实时掌握、汇总各工作组进展情况;保障指挥部工作运转;承办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灾情速报与救灾安置组牵部门:大队部。组成部门:德育处、工会、团支部。主要职责:灾情的快速搜集与上报;协助区政府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启用学校体育场馆、校舍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及时了解灾情及学校的运转能力;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作息安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3)紧急救援组牵头部门:总务处。组成部门:教导处、心理辅导室。主要职责: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
6、指挥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快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师生有序、快速疏散;组织师生开展简单救护等;负责受伤师生的安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协调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救援行动。(4)条件保障组牵头部门:党支部组成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工会。主要职责:做好应对地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指导检查震区校舍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
7、应急资金申请协调工作。(5)宣传报道组牵头部门:副校长室。组成部门:团支部、教导处。主要职责: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适时召开媒体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报道抗震救灾先进事迹,参与组织平息和澄清地震谣言。三、启动和实施(一)临震应急行动1接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临震预(警)报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进入防震应急临战状态,依法向全校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学校各部门各项防震工作。各部门随时准备执行抗震救灾任务,同时,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的通报,向市、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2各部门接到有关消息和警报后,立即组织有关
8、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3派出专人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救灾顺利进行。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5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6按预案落实各项抗震救灾物资准备。7必要时组织好师生员工有序疏散。(二)震后应急行动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工作
9、组进入抗震救灾工作紧急状态,听候区政府、区教体局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随时做好一切准备。相关工作组按相应职责开展工作。2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抢险救灾部门必须在震后30分钟内集结待命,在上级和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组织排查次生灾害危险或威胁,防止震后次生灾害发生。(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
10、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3抗震救灾指挥部门应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受灾情况(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学校师生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及时汇集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4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5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做好接受援助的统筹分配工作。着手研究灾后重建工作。(三)其它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随时关注各级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要按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传真、
11、邮件、网站等形式发布的信息,立即接受各种命令或指示。2在防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3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四、奖励和处罚(一)奖励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学校上报区教体局、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1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2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3有其它特殊贡献的。(二)处罚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1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2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3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4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5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7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8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