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本预案是指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损害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责任分工 1、组长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副组长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救援工作; 3、组员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应急措施 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或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
2、后方可实施。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积极加以督察和指导。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
3、110求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参与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四、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五、法律服务 涉及学校责任或第三方责任的,尽早向知法律顾问通报情况,征求其依法处理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