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工作考核量化办法项目分值内容标准等级分值考核部门(一)思想政治表现(30)政治态度、职业道德与责任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石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于律已、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各处室说明:1、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本项记零分。2、按时出勤,上班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超过两小时扣5分并按旷工处理。3、无故不参加院、部门组织的活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4、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5、本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二)工作完成与创新(40)完成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自觉完成工作任务,顾全大局,自主创新。1、无故不完成本职工作地一次扣5分。2、玩忽职守,造成失误情况严重的按不同程度扣分,扣完为止。取得成绩1、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每次加8分,市级以上每次加6分,区级以上每次加4分,校内每次加6分。(三)服务态度与效果(30)各级测评服务热情主动,周到细致,以人为本。1、不乐意接受工作安排并提出无理要求的扣3分,拒不服从安排者扣5分。2、部门主要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扣2分,满意度为40%以下的根据情况扣分,扣完为止。3、公开收到表扬信,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次加5分。4、群众举报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好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