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工程补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我局总体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公路施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补充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整治工程二、工程规模:原合同以外的补充内容。三、工程造价:1、原合同价(100章-700章合计):。2、决算价:3、补充合同金额为 万元(工程量清单附后)。第二条 工程期限、材料供应、施工质量及工程验收。 一、根据工期定额本合同全部工程自10月20日开工至12月29日竣工。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采购,要满足工
2、程设计要求及符合材料质量标准。 三、乙方要严格按照变更施工图或洽商、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工程规模、工程量、施工技术、质量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如需调整工程内容,必须提前一周将文字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呈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不承认调整内容及发生费用。 四、乙方对承包的工程项目补充内容,要实行质量终身制,强化质量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盈亏自负。工程质量承诺:一次验收合格。 五、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做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甲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工程内容、施工技术规范加强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工程实施情况,如发
3、现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违反技术操作规范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予以停工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等无特殊说明的条款,继续遵守原合同。第三条 工程款结算在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将按照原合同约定进行资金的支付,工程达到质保期且决算谈判结束后支付全部尾款。第四条 违约责任的仲裁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及时解决,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第五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一、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二、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并超出保修期失效。三、补充工程量清单附后。建设单位(发包商)盖章 施工单位(承包方)盖章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