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合同法 概述 第一节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沿革 二、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与目的 1.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1.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民事协议 2.2.不适用:特定的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四、合同法的本质和调整对象四、合同法的本质和调整对象合同法的本质是调整合法经济流转的法律规范,是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合法交易和促进交易、指导交易、保护交易、维护交易秩序与安全的法律手段。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主要调整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经济(财产)流转或相互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1)(1)合同法
2、调整的是具有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这恰是合同法与反映人身关系的法和调整非法行为的侵权行为法的区别;(2)(2)合同法调整的是以经济流转为特征的社会关系,但合同法所调整的并非社会中的全部财产关系,而是其中的动态财产关系,即以财产流转为显著特点的社会关系,此点有与物权法不同.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含义一、合同的含义 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协议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协议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因当事人自愿而产
3、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当事人自愿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 (一一)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 (二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三三)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四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五)格式与非格式合同格式与非格式合同 (六六)要式与非要式合同要式与非要式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基本含义、表现与意义)一、平等原则(基本含义、表现与意义)二、意思自治原则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三、公平原则三、公平原则 四、诚信原则四、诚信原则 五、合法原则五、合法原
4、则 六、严守原则六、严守原则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主体与形式合同的主体与形式 一、合同主体资格:订约能力一、合同主体资格:订约能力 (一一)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 (二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的形式二、合同的形式 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程
5、序 一、要约的概念与要件一、要约的概念与要件 (一一)概念概念 (二二)要约的要件要约的要件 1 1、内容具体明确、内容具体明确 2 2、表明受约人一旦承诺将受其约束的意思、表明受约人一旦承诺将受其约束的意思 3 3、传达受要约人(特定与不特定)、传达受要约人(特定与不特定)(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 1、要约邀请的概念、要约邀请的概念 2 2、四种常见的要约邀请、四种常见的要约邀请 3 3、关于商业广告、关于商业广告 4 4、关于悬赏广告、关于悬赏广告 5 5、关于招标、投标程序中各行为的定性、关于招标、投标程序中各行为的定性 6 6、关于拍卖程序中各行为的定性
6、、关于拍卖程序中各行为的定性二、要约的效力二、要约的效力 1.1.要约的生效要约的生效(1 1)生效时间)生效时间(2 2)效力)效力(3 3)要约期限)要约期限 2.2.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撤回、撤销(1 1)撤回)撤回(2 2)撤销)撤销(3 3)不可撤销的三种情形)不可撤销的三种情形3.要约的失效(1)被通知拒绝的;)被通知拒绝的;(2)被依法撤销的;)被依法撤销的;(3)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承诺的;)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承诺的;(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5)拍卖中竞买人的应价要约,有更高应价出现的。)拍卖中竞买人的应价要约,
7、有更高应价出现的。三、承诺的概念与要件三、承诺的概念与要件(一一)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二二)承诺的要件承诺的要件 1.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2.内容与要约一致内容与要约一致 3.3.在要约规定或者合理期限内承诺在要约规定或者合理期限内承诺 4.4.方式要件方式要件(三)承诺的迟到、迟延(三)承诺的迟到、迟延 1、迟到、迟到 2、迟延、迟延(四四)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效力 1.1.承诺生效与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与合同的成立 2.2.承诺的撤回与失效承诺的撤回与失效 案例一: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案例一: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1),称,称:”现有现有XX牌牌高标号水泥一批高标号水
8、泥一批,价格优惠价格优惠,每吨仅每吨仅200元元;存货不多存货不多,欲购欲购从速从速.”乙公司回电乙公司回电”需水泥需水泥50吨吨,于于7月月9日在贵公司处日在贵公司处提货提货”(传真传真(2).甲公司立即回复甲公司立即回复”同意同意,但但7月月9日为周日为周末,请于末,请于7月月10日来提货日来提货.”(传真传真(3)但由于通讯线路故但由于通讯线路故障,该传真被延误了一周于障,该传真被延误了一周于7月月16日方到达乙公司日方到达乙公司,乙乙 公司收到后未再与甲公司联系公司收到后未再与甲公司联系.7月月10日,甲公司将日,甲公司将50吨水泥从外地的库房拉到公司院内吨水泥从外地的库房拉到公司院内
9、,但始终未见乙但始终未见乙 公司公司派人来提货派人来提货.7月月11日日,突然天降暴雨,堆放在院内的水突然天降暴雨,堆放在院内的水泥虽然经努力遮掩但仍被雨淋泡变质泥虽然经努力遮掩但仍被雨淋泡变质,不能使用不能使用.则则:(1)三个传真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三个传真的法律性质是什么?(2)甲乙公司间的合同是否成立甲乙公司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应从何时成立应从何时成立?为什么为什么/(3)水泥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水泥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为什么?(4)本案中本案中,若传真若传真(2)称称:”我公司急需我公司急需50吨水泥吨水泥,于三日于三日后到你处提货后到你处提货”,甲公司收到或立即组织人员将甲公司收到或立即
10、组织人员将50吨水吨水泥包装完毕泥包装完毕,并做好装车准备并做好装车准备,但在甲公司次日回电承诺但在甲公司次日回电承诺前前,乙公司传真告知乙公司传真告知:”已从他处购得水泥原要约撤销已从他处购得水泥原要约撤销.”则则:此撤销的效力如何此撤销的效力如何?案例二:某市华康娱乐有限公司甲案例二:某市华康娱乐有限公司甲,乙为某市副食品加工厂乙为某市副食品加工厂.甲因业务需要甲因业务需要,欲购进一批锅欲购进一批锅巴和方便面巴和方便面.甲的公关部经理杨某得知后甲的公关部经理杨某得知后,即介绍了乙即介绍了乙.甲委托杨办理此事甲委托杨办理此事.杨打电话给乙杨打电话给乙,称称:甲需要方便面甲需要方便面100箱箱
11、(每箱每箱40包包),锅巴锅巴500箱箱(每箱每箱30包包),每包单价分别为每包单价分别为0.30元和元和0.45元元,近几天内送货近几天内送货,货到即付款货到即付款.乙方回话称乙方回话称:因粮食提价因粮食提价,每包单价应在每包单价应在0.32元和元和0.50元元,另另外外,附加附加100箱饼干箱饼干,共共2000包包,单价为单价为2.5元元;如有违约如有违约,应承担应承担10%的违约金的违约金.杨表示同意杨表示同意.几天后几天后,乙将货送到乙将货送到,甲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查收甲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查收.由于客观原因由于客观原因,乙未领到货款而返回乙未领到货款而返回.后因后因饼干不好销饼干不好销,甲
12、拒付货款甲拒付货款.乙起诉于法院乙起诉于法院.甲表示甲表示,饼干是杨擅自作主购回的饼干是杨擅自作主购回的,方便面和锅巴方便面和锅巴价格太高价格太高,此事应由杨负责此事应由杨负责.(1)根据上述按根据上述按 案情案情,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杨某有合法的代理权杨某有合法的代理权B.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杨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得到追认杨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得到追认C.合同部分有效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部分无效D.合同无效的部分的民事责任由杨某承担合同无效的部分的民事责任由杨某承担(2)如果甲并未追认杨某购买饼干的代理权如果甲并未追认杨某购买饼干的代理权,那么合同那么
13、合同()A.仍然有效仍然有效 B.无效无效 C.效力未定效力未定 D.部分有效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部分无效(3)如果甲并未委托杨某签订合同如果甲并未委托杨某签订合同,那么那么A.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应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应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B.合同有效合同有效,但要追究杨的责任但要追究杨的责任C.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不应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不应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D.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杨某和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杨某和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节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第三节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同的条款问题一、合同的条款问题 二、合同的签字与盖章问题二、合同的签字与盖章问题 1.签字与盖章的一般法律意义
14、签字与盖章的一般法律意义:合同成立的标志合同成立的标志 2.签字与盖章的效力认定签字与盖章的效力认定(1)当事人签字与盖章先后不同的处理当事人签字与盖章先后不同的处理(2)未未”签字与盖章签字与盖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三、格式合同条款问题三、格式合同条款问题 1.格式合同的概念格式合同的概念 2.格式合同的特征格式合同的特征 3.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 四、缔约过错责任问题四、缔约过错责任问题 1.缔约过错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缔约过错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2.缔约过错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缔约过错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 3.缔约过错责任的责任内容缔约过错责任的责任内容
15、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 一、合同的生效时间一、合同的生效时间 二、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确定二、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确定 三、附期限三、附期限(条件条件)合同效力确定合同效力确定 第二节第二节 代理合同的效力代理合同的效力 一、委托代理一、委托代理 二、法定代理二、法定代理 三、无权代理三、无权代理 四、表见代理四、表见代理 五、无处分权人所订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五、无处分权人所订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概念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效力的评价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
16、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生效;(2)服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3)当事人之间存在采取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时合同才生效的特别约定时,自采取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时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1.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1)(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7、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但获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代理人追认;(2)(2)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此类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3.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
18、立的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案例三案例三甲是甲是A 公司职工公司职工,因屡次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因屡次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为报复公司为报复公司,便将其利用工作机会偷来的盖便将其利用工作机会偷来的盖有有A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派上用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派上用场.1999年年10月月2日日,甲用该合同书与甲用该合同书与B计算机公计算机公司签定一份购买司签定一份购买100台台C类计算机合同类计算机合同,购买价购买价11000元元/台台(高于市场价高于市场价10%),交货日为交货日为1999年年12月月1日日.合同签定后合同签定后20天天,在在B公司与公司与A公司就计算机运输事宜交涉
19、时公司就计算机运输事宜交涉时,被被A公司书公司书面告知甲并非面告知甲并非A公司业务员且空白合同书是甲偷来的公司业务员且空白合同书是甲偷来的.B公司要求公司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公司必须履行合同,否否则将起诉于法院则将起诉于法院.后后,11月月3日因世界上最主要的计算机内存条产地发生地震日因世界上最主要的计算机内存条产地发生地震,C类计算机价类计算机价格猛涨格猛涨.于是于是,B公司又通知公司又通知A公司撤销该合同公司撤销该合同,但为但为A公司拒绝公司拒绝.问问:1.此时该计算机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此时该计算机买卖合同效力如何?2.B公司书面要求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公司
20、必须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3.1999年年11月月3日日B公司书面通知公司书面通知A公司撤销该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公司撤销该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为什么为什么?第三节无效与可撤销合同第三节无效与可撤销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1.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的2.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无效的特征1.1.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3.合同无效不影
21、响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制度的作用1.1.保障私人活动领域的正常秩序,保护正当合法利益,制裁非法侵害他人利益,严重违反自由交易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2.体现国家意志,保护公共利益不被私人活动所侵害;3.3.实现国家对私人合同自由的控制,以实现国家特殊的经济社会政策取向.三、可撤销合同三、可撤销合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1.重大误解2.2.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约3.3.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1)从撤销 的对象看,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2)合同存在可撤销原因的,仍然产生法律效力;(3)(3)合同是否存在可撤销的原因 由法律规定,但是撤销权人是否行使其撤销权由
22、其自主决定.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1)(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2)(2)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缔约过失););(3)(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第三人;(4)(4)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在特殊情况下,并不排除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
23、同履行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概念一、概念 二、原则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当又称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称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称正确履行原则;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即基于诚信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协作履行原则:即基于诚信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原则;助其履行债务的原则;4、经济合理原则:即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经济合理原则:即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合同利益。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合同利益。5、情势变更原则:指
24、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原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原则。第二节合同履行注意事项第二节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一一.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履行问题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履行问题(一一)基本解决方法基本解决方法 1.首先当事人协议补充首先当事人协议补充;2.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不明部分不明部分)合同内容合同内容;3.按照交易习惯
25、确定合同的内容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内容(二二)合同法补充规则合同法补充规则 二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合同履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合同履行(一一)按期履行合同时价格的确定按期履行合同时价格的确定:按交付时的价格执行按交付时的价格执行(二二)逾期履行逾期履行(违约违约)时价格确定时价格确定:违约方承担价格变动的不利后违约方承担价格变动的不利后果果三三.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义务问题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义务问题(一一)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二二)向第三人履行向第三人履行 1.概念: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合同概念: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合同 2.特征及法律后果特征及法律后果(三三)由第
26、三履行由第三履行 1.概念:经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概念:经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大三人并没有因履行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大三人并没有因履行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2.条件及法律后果条件及法律后果 四四.履行中止与提存履行中止与提存(一一)履行中止与提存的条件履行中止与提存的条件:因债权人合并或分立或变因债权人合并或分立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履行发生困难致使债务履行发生困难(二二)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即暂时停止或延期履行债务即暂时停止或延期履行债务.由此增加的由此增加的履行费用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由债权人承担(三三)提存提存:债
27、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构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构,而消灭合同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系五五.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一一)提前履行提前履行:债权人可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权人可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但提前履行不损害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由债务人承担承担;(二二)部分履行部分履行:债权人可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履行债权人可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履行,但部分履行不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由债务人承担。务人承担。六六.当事人
28、变更或变动时的履行当事人变更或变动时的履行(一一)概念概念:指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变更指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变更,及法定代表人、负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责人、承办人的变动(二二)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影响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影响案例四案例四:周某周某(买受人买受人)与卞某与卞某(出卖人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寿”字字的合同之后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转卖给程某,说好让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由卞某直接把画交周某与卞某约定由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给程某.程某取画时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钱太低为由予以卞
29、某以周某给的价钱太低为由予以拒绝拒绝.请问下列个项正确的是请问下列个项正确的是;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的约定是向第三人履行周某与卞某之间的约定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第三节履行抗辩权第三节履行抗辩权 一、概述一、概述 二、履行抗辩权种类二、履行抗辩权种类(一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1.1.概念概念 2.2.要件与效力要件与效力(二二)先先履行抗辩权履行抗辩权 1.1.概念概念 2.2.要件与效力要件与效力(三三)不安抗
30、辩权不安抗辩权 1.1.概念概念 2.2.要件与效力要件与效力案例五案例五 甲乙签订一苹果买卖合同甲乙签订一苹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甲卖给乙甲卖给乙2000公斤公斤苹果苹果,单价为单价为1.20元元/公斤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进行约定双方未就履行顺序进行约定,甲已向乙供应了甲已向乙供应了500公斤苹果公斤苹果,现向甲提出付款请求现向甲提出付款请求,则则乙乙: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须给付全部价款;B.就已给付的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苹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公斤苹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就未给付部分则可;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
31、履行抗辩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得主张甲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得主张甲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案例六案例六 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甲公司于甲公司于7月月5日前将日前将200台彩电交付给乙公台彩电交付给乙公司司,乙乙 公司于公司于 收货后一周内将全部货款收货后一周内将全部货款40万元交给甲万元交给甲公司公司,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在履行其义务前甲公司在履行其义务前,得要求乙公司给付货款得要求乙公司给付货款 B.双方均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均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C.若甲公司仅交付若甲公司仅交付100台彩电台彩电,乙公司有权拒付一半的乙公司有权拒付一半的货款货款 D.甲
32、公司逾期未交货甲公司逾期未交货,乙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给付货款乙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给付货款,则则构成双方违约构成双方违约,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债权保全制度合同债权保全制度 一、债权保全概述 二、合同债权保全方法(一)债权人的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2.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二)债权人的撤销权 1.撤销权的概念 2.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与要求(1)通过诉讼方式(2)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必要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4)撤销期限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代位权代位权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
33、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权利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代位权的主体范围:债权人代位权的权利范围:()纯粹的财产权利包括合同上的权利,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销权等()主要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这类权利包括撤销权代位权不得行使的权利:()非财产权这种权利的行使依赖于权利人的主观意思,不得代位行使()目的在于非财产利益的财产权()尚未具体化的财产权利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对债务人的效力法理上,权利属于债务人,债
34、权人代位行使受领;对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其原有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其对抗债务人的抗辩权,可用来对抗债权人;对债权人的效力: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撤销权撤销权概念又称保罗诉权、废罢诉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碍其债权的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成立要件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理论上称为诈害行为诈害行为的要件是:()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的行为;()该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即财产上的行为,包括可得的财产;()该行为危害及债权人,即危及债权的实现主观
35、要件:债务人和第三人具有主观上的恶意,即明知有害于债权而仍为之()当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则无须主观要件;()在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时,主观恶意同时包括债务人的恶意和第三人的恶意撤销权的效力对债务人的效力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产生无效行为后果:已经履行的返还或赔偿损失,没有履行的则停止履行;对受益人的效力已经受领债务人财产的,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已支付的代价可要求债务人返还;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应将所得财产加入到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中,作为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的权利行使撤销权的费用可向债务人求偿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一、
36、合同担保概述 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一一)保证保证 1.概念概念 2.保证的特征保证的特征()从属性包括:存续上的从属性;保证范围上和强度上()从属性包括:存续上的从属性;保证范围上和强度上的从属性;转移上的从属性;变更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的从属性;转移上的从属性;变更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性()相对独立性:保证在从属于主合同债务的范围内具有自()相对独立性:保证在从属于主合同债务的范围内具有自己的独立性;己的独立性;()补充性,即对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能力的补充()补充性,即对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能力的补充保证的范围:保证范围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律规定的保证范
37、保证的范围:保证范围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律规定的保证范围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范围包括:围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即保证合同成立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主债权,即保证合同成立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超过法定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超过法定利息4倍以上部分为无效倍以上部分为无效()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长短及起算由当事人决定;()约定的保证期间:长短及起算由当事人决定;()法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时为个月,在约定不
38、明时为年其起算以主债务履()法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时为个月,在约定不明时为年其起算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为准行期届满日为准保证的法律效力:保证的法律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效力保证人对被保证人享有求偿权、代位权、除去保()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效力保证人对被保证人享有求偿权、代位权、除去保证责任请求权证责任请求权案例练习八案例练习八 A公司与自然人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向B借款借款50万元万元,月月利率利率20%,期限为期限为2001年年1月月5日到日到7月月5日日.A公司请公司请C公公司担保司担保,C公
39、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的,保证人负责清偿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把本息还清时止担保期至借款人全把本息还清时止.事后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公司无力偿还,B于于2002年年9月月5日向债务人日向债务人A提起提起诉讼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由于由于B只是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只是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没有向保证人没有向保证人C主张主张权利权利,因此因此,C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B)由于由于B直到直到2002年年9月才主张权利月才主张权利,已经超过已经超过6个月的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所以所以,保证人保证人C不承
40、担担保责任不承担担保责任;(C)由于借款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由于借款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因此因此,主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故故C公司不负保证责任公司不负保证责任(D)C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二)定金1.概念特征概念特征()从属性:定金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从属性:定金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实践性:以实际交付为条件;()实践性:以实际交付为条件;()要式性:定金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始成立()要式性:定金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始成立2.定金的成立条件:定金的成立条件:()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特别要件:实际交付;以金钱为标的;以书面形式进行()特别要件:
41、实际交付;以金钱为标的;以书面形式进行定金的效力定金的效力()不同种类的定金相同种类的定金在不同的场合中,其所产生的约束力是不同的;()不同种类的定金相同种类的定金在不同的场合中,其所产生的约束力是不同的;()我国法律规定有违约定金和证约定金而违约定金兼有证约定金的性质,因此,()我国法律规定有违约定金和证约定金而违约定金兼有证约定金的性质,因此,我国法律上的定金效力主要是违约定金的效力我国法律上的定金效力主要是违约定金的效力()违约定金的效力在不同的场合中,也表现不同:()违约定金的效力在不同的场合中,也表现不同:)合同订立时的效力:证约效力,即证明主合同的存在)合同订立时的效力:证约效力,
42、即证明主合同的存在)合同成立后的效力: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定金表现为充抵主合同价款或回收;在)合同成立后的效力: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定金表现为充抵主合同价款或回收;在违约情况下,表现为定金罚则的适用;在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情况下,定金返回效力;违约情况下,表现为定金罚则的适用;在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情况下,定金返回效力;)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效力:此情况下,定金无效定金的交付不能改变主合同效)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效力:此情况下,定金无效定金的交付不能改变主合同效力的状况力的状况(三三)抵押抵押 1.概念概念 2.特征特征:(1)是一种担保物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即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即以抵押物作
43、为债权的担保;(2)抵押人保留抵押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抵押人保留抵押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即不移交抵押即不移交抵押物给抵押权人物给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一定的控制权和支配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一定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即未经即未经其同意其同意,抵押人无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抵押人无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而当债务人未履而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3.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实现(四)质押 1.概念概念 2.特征特征:(1)也是一种担保物权也是一种担保物权(2)质物要移交给质权人质物要移交给质权人(3)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44、时,质权人有权对质物进行处质权人有权对质物进行处理理(五五)留置留置 1.概念概念 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留置权依法产生留置权依法产生,不依当事人的约定不依当事人的约定(2)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可依法对留置物进留置权人可依法对留置物进行行 处理处理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P.126)第一节 合同变更一合同变更的含义二合同变更的条件三对合同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合同未变更第二节 合同转让一合同概述二合同权利转让(P.129)(一)概念与特征(二)合同权利转让中的抗辩权与抵消权(P.132)三合同义务的转移(P.133)(一)概念(二)种类与要求1.种类:(1)合同
45、义务的全部转移(2)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2.要求:经债权人同意四合同的概括转让(一)概念(P.135)(二)要求1.第三人与让与人达成协议2.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案例 练习案情:2003年4月10日,永兴商厦向万方服装厂订购一批服装。合同约定,永兴商厦4月20日前支付全部货款100万元,万方服装厂7月10日交货。双方未就合同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永兴商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5月10日,永兴商厦因忙于改制,将该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并通知了万方服装厂。7月10日,梅园商场要求万方服装厂按期交货,万方服装厂予以拒绝,称合同是与永兴商厦签订的,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未经同意,该
46、转让行为无效。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万方服装厂认为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的行为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P.141)第一 节 概述(P.143)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1.债务已经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抵消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效力(P.146)(一)终止的种类:绝对终止相对终止(二)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1.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2.终止不影响后合同义务的履行
47、3.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第二节合同解除一合同解除概述(一)合同解除的概念(P.147)(二)合同解除的条件二解除方式种类(一)协议解除1.概念2.种类:(1)约定解除(2)事后协议解除(二)法定解除1.法定解除的概念2.法定解除的条件三解除权的行使与消灭(P.151)1.约定解除权的行使:通知2.法定解除权:通知 异议3.解除权的消灭四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一)合同尚未履行而解除的效力:终止履行(二)合同部分履行后解除的效力:恢复原状补救措施赔偿案例练习甲演出公司与当红歌星乙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场费2万元,乙须于元旦晚上为甲公司举办的新年晚会演
48、唱歌曲.12月19日,乙因车祸需动手术,预计住院3个月.则甲公司:A.可解除合同 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C.可解除或中止合同 D.须于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场费案例二2000年1月甲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10万元.约定首付2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万元,3万元和3万元,全部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迟迟未付.2000年8月,甲以8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C.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须支付丙8万元购买费用D.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
49、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第三节合同债务的抵销提存(P.154)一合同债务的抵销(一)概念(二)债务抵销的要件1.法定抵销的要件(1)双方互负债务(2)债务已届履行期(3)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4)根据合同性质和依法是可以抵销2.协议抵销的要件(P.156)二提存(一)提存的概念(二)提存的条件(三)提存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2.债权外人对提存物拥有所有权3.提存物的保管等费用及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案例甲家电城3月份欲从乙电视机厂购进某型号电视机100台,每台2800元,共计28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20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 8万元货款.同年4月中旬乙电视机
50、厂送来该型号电视机100台,甲家电城按约定先支付20万元.6月初乙电视机厂想在甲家电城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6月1日起至次年5月30日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乙电视机厂3个月付一次,分4次付清.9月1日是乙 电视机厂交付租金的时间,乙电视机厂通知甲家电城,称用应收的甲家电城的8万元电视机余款中的6万元冲抵其6月1日到9月1日的租金.请问:(1)乙电视机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为什么?案例二 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九九九年 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该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该中学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