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二O三年十月修订1.1编制目的 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 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由气象 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建设统一指挥、科学高效、 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保证从化市气象灾害应 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 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 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 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
2、 定、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 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从化市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由于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强对流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和重大社会影响等的灾害。江河洪水、山洪、城乡内涝、干 旱、热带气旋、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 总指挥部根据从化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处置。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3、和危害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坚 持有利于社会响应的原则;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 的原则;坚持科技先导,有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提高气 象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原则。2.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从化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全市气象灾 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直属有关部门明确有关机构负责 本单位(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2.1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督导员、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
4、、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经贸局、市城乡建 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 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安监局、从化供电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市武装部、市科信局、市旅游局、市电信局、中国移动从化分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2.1.1指挥部办公室 指扌车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 主任: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气象局办公室、业务科。2.1.2指挥部专家组指挥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加气象灾害防御会商,完善相关资讯机制,为气象灾害预警 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支持,根据指挥部 的要求,参与气象灾
5、害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善后 处置等工作。2.2指挥部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强对流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组 织与协调;在预计发生或已经发生气象灾害时,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n、m、w级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督促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处置其他气象灾 害应急工作重大事项。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 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收集、调查、评估气象灾害损失 和影响;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灾害
6、应急 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组织 各成员单位进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建立与本预案相衔接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响 应级别,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有关工作;参加气象灾害应急 演练。(1)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抗灾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灾害 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生重大灾害时,负责组织、协调 新闻单位向社会宣传报道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情况。(2) 市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综合协助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 和
7、指示;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营商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送工作。(3)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 分析和评估工作;向有关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4) 市发改局:负责建设粮食应急储备网络,保障灾区粮食的应急供应;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协助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评估。(5) 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商贸、物资、供销等部门以及企业做好防灾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
8、调拨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用品。(6)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按有关规定决定通知幼儿园、学校停课;负责对学生进行有关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7) 市公安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负责交通疏导工作,确保疏散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车辆通行无阻;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的监管控制,严防不法分子制造散播谣言影响社会稳定。(8)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救助和安置工作,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发动、收集社会募捐,指导灾后住房恢复重建;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储备、调集、分配
9、、发放等工作;负责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9) 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救灾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10)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对突发地质灾害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对危楼危房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做好防范工作。(11)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做好市政设施、在监在建工程规避气象灾害风险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提供在建工程因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信息。负责恢复市政设施灾后重建与修复工作。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畜牧、水产受灾
10、信息,做好农业、畜牧、水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畜牧、水产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水产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13)市林业局:组织林业及园林、绿化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提供林业受灾信息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 动态信息。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林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14)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管、指导防御内涝、山洪和保障供水等工作;确保水务工程及设施的正常运 行,负责组织、指导水毁水务工程的应急处置及修复工作。(15)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规避气象灾害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 工矿贸企业因气象灾害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造
11、成人员死伤的 有关信息;参与或协调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 险、救灾工作。(16)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对由气象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监测并提出控制措 施。负责对气象灾害次生和衍生的环境灾害进行环境监测和 评估。(17) 市卫生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受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 传播、蔓延。做好高温中暑等气象灾害应急相关工作。(18)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道路受灾损坏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19) 市供电局: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施抢修及支援工作。做好防灾救灾电力供应保障工作。(20) 市武装部:负责组
12、织协调驻军部队、武警和预备役民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21)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气 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的保障工作,及时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 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 通。(22)市旅游局:监督指导旅游景区开展防御和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工作;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23)市电信局、中国移动从化分公司:加强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 配合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及时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
13、、报送 和救灾工作的通信新路畅通;负责向用户发送有关气象灾害 预警、防御提示等信息。3.监测预警3.1预警级别 市气象部门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I级(特别重大)、级(重 大)、m级(较大)、川级(一般)四级预警。3.1.1 高温预警级别3.1.1.1 I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并预计红色预警信号将持续2天以上。3.1.1.2 n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并预计高温有持续或加重趋势。号,3.1.1.3 m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预计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将持续 2天以上。3.1.1
14、.4 W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并预计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将持续 3天以上。3.1.2寒冷预警级别并预3.1.2.1 I级预警:气象台发布寒冷红色预警信号,计红色预警信号将持续 2天以上。3.1.2.2 n级预警:气象台发布寒冷红色预警信号。并预计寒冷有持续或加重趋势。3.1.2.3 m级预警:气象台发布寒冷橙色预警信号,并预计寒冷橙色预警信号将持续 2天以上。3.1.2.4 W级预警:气象台发布寒冷黄色预警信号,并预计寒冷黄色预警信号将持续 3天以上。3.1.3大雾预警级别3.1.3.1 I级预警:气象台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并预计大雾将持续6小时。气象台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气象台
15、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并预计大雾将持续6小时3.1.3.4W级预警: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并预计大雾将持续6小时以上。3.1.4灰霾预警级别已经3.1.4.1 I级预警:气象台发布灰霾黄色预警信号,出现重度灰霾并将持续 5天以上。3.1.4.2 n级预警:气象台发布灰霾黄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重度灰霾并将持续 3天以上。3.1.4.3 m级预警:气象台发布灰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灰霾将持续3天以上,并可能出现重度灰霾。3.1.4.4 W级预警:气象台发布灰霾黄色预警信号,并预计灰霾将持续2天以上。3.1.5强对流预警级别3.1.5.1I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且大部分镇(街)
16、出现或将出现12级以上雷雨大风或冰雹。3.1.5.2n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且大部分镇(街)出现或将出现10级以上雷雨大风或冰雹。3.1.8.3m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且大部分镇(街)出现或将出现9级以上雷雨大风或冰雹。3.1.8.4W级预警: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且大部分镇(街)出现或将出现 8级以上雷雨大风或冰雹。3.2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监测和发布 3.2.1气象灾害信息监测和报告 市气象局负责从化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并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报告;322发布途径 各级广电、新闻
17、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等有关要求,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及时采取中断正常播出、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广电企业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按照各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免费发布预警信息。3.3应急准备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
18、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研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有关责任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4.应急处置 当气象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启动工作流程先行处置,以减轻灾害的危害。4.1信息报告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 构报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
19、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 告。4.2响应启动4.2.1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设定为I、n、m、IV四个等级。4.2.2响应机制4.2.2.1 I 级响应根据气象部门报告的气象灾害I级预警信息,或者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在我市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指挥部立即组 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 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市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 由市政府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 告广州市政府。4.2.2.2 II 级响应根据气象部门报告的气象灾害II级预警信息,或者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在我市造成重大灾害时,指挥部立即组织 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
20、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指挥部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 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4.223 m级响应根据气象部门报告的气象灾害III级预警信息,或者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在我市造成较重灾害,指挥部立即组织相 关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进行综合评估,指挥部决定启动 I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 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4.224 W级响应根据气象部门报告的气象灾害W级预警信息,或者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在我市造成灾害,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单位 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 合评估,由指挥部决定启动W级应急响应
21、,向各有关单位发 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4.3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 4.3.1 I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视情况启动应急响 应,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 同时,指挥部要做好下列工作:(1)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I级应急响应,发出市政府紧急动员令,对各有关街镇、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 要求。组织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应急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有关街镇、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5) 督促指导有关街镇、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2、,维护社会稳定。(6) 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7) 及时向广州市应急办和从化市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8) 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实施指挥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到指挥部协助工 作。432 II 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视情况启动应 急响应,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同时,指挥部要做好下列 工作:(1)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对各有关街镇、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23、2)组织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应急信息发布工作。(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4 )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有关街镇、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5) 督促指导有关街镇、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6) 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7) 及时向广州市应急办和从化市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8) 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总指挥实施指挥和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4.3.3m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指挥部有关成员
24、和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指挥部要做好下列工作:(1)要求各有关街镇、各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2)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3 )必要时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有关街镇、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4)督促指导有关街镇、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6) 做好灾情统计。(7)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8) 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m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副总指挥实施指挥和协调。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4.3.4W级应急响应的指挥
25、和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指挥 部要做好下列工作:要求各有关街镇、各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街镇、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协调有关街镇和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做好灾情统计。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实施指挥和协调。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气象灾害事件,对本市可能或已产生重大社会经济影响时,指挥部可启动本预案的相关 等级应急响应。4.4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
26、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变更或解除信息。启 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5.后期处置5.1灾情上报气象灾情发生时和发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 (街)要及时将发生在本部门、本区域内的灾害情况收集上 报上级相关部门,同时抄报指挥部办公室。5. 2调查评估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以后,市气象局和有关单位要及 时组织专家对气象灾害的成因、性质、影响、受灾损失等进 行调查、评估、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5.3应急工作总结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以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 (街)应及时对本部门、本
27、区域内的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抄送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将 应急工作总结及时、准确地向市应急办报告。总结报告应当 包括:气象灾害事件的基本情况,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过 程,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防御和应急 处置措施建议。5.4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市政府做好受 灾地区的灾后复产工作。5.5社会救助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灾害资金救助机 制,保证气象灾害发生时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各公益社会团 体和组织应当广泛动员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依托市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 挥部
28、与各成员单位反应快速、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确 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和配置移动式气 象监测站和流动气象服务台,为现场抢险救灾提供气象服务 支持;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 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6.2应急支援与保障实施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护工 程建设和应急维护,规划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 建设,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标识。加强现场救援和抢险 装备建设,建立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的信息数据 库以及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确保应急处置调用及时、 抢险到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和管理
29、气象灾害防灾 减灾专业队伍。公安、消防、市政、卫生、交通等部门积极做好气象灾害抢险救援工作。6.3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市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组,为气 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专家组主要职责:对 气象灾害成因及其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气象灾害应 急预案启动后,由专家组技术指导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指导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6.4资金保障 各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 按规定做好相关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6.5避护场所保障 本市各
30、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指定或建设适度的应急避护场所。明确有关责任人,完善开放、关 闭的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适用避护 场所。6.6科普宣传 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防御知识的宣传。指挥部会同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知识教育、科普计划,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 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科普教育。6.7演练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演练。7.附则7.1责任与奖惩对在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气象灾害应 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 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9年4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从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自即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