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与企业消防应急预案汇编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全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一、目标任务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
2、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二、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xx、县委驻镇组织员xx担任、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安全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日常工作。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力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治理调度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一)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
3、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二)重点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
4、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四、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5年1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
5、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从2015年4月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组织、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一)动员部署(2015年1月15日前)。镇属有关部门,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二)划片排查(2015年2月20日前)。以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元,组织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镇政府将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
6、,进驻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与基层人员混合编组,逐一进行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三)集中培训(2015年2月28日前)。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人员授课。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
7、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镇政府与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签订责任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五)落实监管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向镇政府报备。五、整治措施(一)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
8、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二)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镇政府将挂牌督办,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金融、保
9、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六、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10、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一)镇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村(居)民委员会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二)镇属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城镇建设项目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办、招商办要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业结构、规模数量、地域分布,生产特点等基本状况,配合相关部门明确细化整治内容和重点;安全办要依法查处企业
11、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办要对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事故牵头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氨制冷企业中涉氨设备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排查;工商所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三)镇消防安委会要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等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县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按照相关整治标准,统筹推进专项
12、治理深入开展。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等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刻认识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要求,建立奖惩机制,立即组织开展治理。(二)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基层组织要明确消防安全
13、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争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镇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企业消防应急预案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机构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
14、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
15、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
16、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六、日常工作: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