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鉴于业主已托付监理单位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同意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托付函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6.双方签认的补
2、充或修正文件7.其它文件8.附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其它附件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依照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份。双方各执份。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
3、: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下列词句或用语,除依照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1.1.1项目业主建筑工程和托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讲明。1.1.3服务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1.1.4业主托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1.1.5监理单位受业主托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
4、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依照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1.1.6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依照上下文的内容,也能够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1.1.7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托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O77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
5、它文件或附件。1.1.8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同意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1.1.9日即历法日。1.1.10月依照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刻段。1.2解释1.2.l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l.2.l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113假如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刻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2监理单位的义务2.1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
6、、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2.2.1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2.2.2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依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2.3职责2.3.1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依照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慎重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讲明。2.3.2假如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
7、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讲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现在监理单位应:2.3.2.1依照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2.3.2.2依照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给予的权力;2.3.2.3依照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2.4监理人员2.4.1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要紧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
8、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2.4.2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2.4.3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缘故,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要紧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2.4.4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2.4.5即使是业要紧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2.4.6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要紧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2.5业主财产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
9、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假如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26保密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3业主的义务3.1监理工作条件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3.2资料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3.3决定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
10、件B规定的时刻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3.4代表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早7日通知监理单位。3.5授权通知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3.6设施和物品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假如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3.7辅助工作人员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
11、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治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假如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4责任和保障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庄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方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假如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4.2业主的赔偿责任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
12、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方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4.3赔偿责任的期限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假如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进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不管是业主依旧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4.4赔偿的限额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有意
13、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4.5保障4.5.1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4.S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假如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依照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4.6保险4.6.1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刻应随服务时刻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假如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4.6.2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14、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同意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5.l监理合同的生效监理合同生效的时刻,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刻为准。5.2监理服务的时刻和期限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刻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假如非监理单位的缘故,致使监理服务时刻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3监理合同的终止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刻,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5.4监理合同的变更5.4.1任何
15、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5.4.2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刻亦应做相应的调整。5.4.3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阻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刻亦应予以延长。5.4.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
16、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刻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5.5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5.5.1出现依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接着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同时:5.5.1.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5.5.1.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接着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
17、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5.6.2业要紧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5.5.3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
18、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依照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5.5.4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依照本合同条件和5.5.I.I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依照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19、。5.3.5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阻碍双方依照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5.6转让和分包5.6.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5.6.2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6.1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6.1.1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6.1.2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假如
20、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依照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6.2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6.2.1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刻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阻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6.2.2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讲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
21、争议的款项。6.3货币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7其它7.1合同双方的关系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7.2语言和法律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7.3奖励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早、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方法。7.4利益矛盾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猎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
22、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7.5版权7.5.1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7.5.2假如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7.6通知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不管发送方采纳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8争端的解决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
23、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依照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A.参阅通用条件1.l.l项目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1.1.1工程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2.5业主财产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方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2.6保密例:业要紧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依照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赔偿金=受损工程的
24、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4.2业主的赔偿责任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4.4赔偿的限额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4.5.2履约担保业主应依照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刻、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比例510)4.6.2业要紧求的保险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
25、期限、业主的条件。5.2监理服务的时刻和期限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刻、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5.4.4物价变动的补偿方法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6.2.1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当地资币日外币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每日6.3货币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7.2语言和法律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7.3奖励例:业主在提早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方法: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法提早工期奖
26、励方法优质工程奖励方法节约投资奖励方法7.5.2版权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8争端的解决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仲裁规则B.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双方可依照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一、监理服务的形式1服务要求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要紧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2组织机构认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打算的安排、要紧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二、监
27、理服务的范围1服务范围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2服务目标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要紧工作目标。三、监理服务的内容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时期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要紧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依照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1编制监理规划或打算;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6已公布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要紧技术、治理人员的资质;8验收
28、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要紧方法或工艺;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操纵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打算,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打算,核批承包人的修正打算;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操纵工程质量;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调
29、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公布停工令;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ZI公布变更令;22受理合同事宜,依照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3依照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6签发交工证书;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治理部门和业生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打算,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缘故并确定相应责任;30签发工程
30、缺陷责枉终止证书;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3其它。四、业生对监理单位的授权例:业生在此明确: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依照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五、监理服务的依据例1:监理合同;2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3合同图纸及讲明;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讲明;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7其它。六、其它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31、)年月日年月日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一、文件和资料例:业主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条件份;2业主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讲明份;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讲明份;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远规程份;5其它。二、决策与决定例:业主同意:依照监理单位针对有关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是时予以决策或决定。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上述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三、协助例:业主在项目所在地对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1建立监理工作人员及个人财产的出入通道;2建立监理服务
32、费用财务通道;3建立监理服务所需的公关和信息通道;4幸免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不含税金);5解决非监理单位缘故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遣返和相关事宜;6其它。四、设施与物品例: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修费。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时刻和期限1办公设施(办公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2生活设施(生活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3办公设备;4生活设备;5通汛设备6交通设备;7试验、检测设备;8办公物品;9其它。双方在此约定:下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监理单位自备,业主给予适
33、当的经济补偿。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及经济补偿方法五、辅助工作人员例:双方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工作人员名,服务人员名,辅助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工作。双方约定:下列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用,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及经济补偿方法六、其它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一、监理服务费用l正常服务的费用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法。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1)派驻监理人员费
34、用差不多工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刻以外的延时工作,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各种补助各种津帖个人所得税其它(2)现场费用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办公用品费文具纸张费资料费劳动爱护费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伙食费差旅费煤、气、水、电费交通、通讯资其它(3)不可预见费建议比例10-15(4)公司取费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上级治理费法定利润法定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其它2附加服务的费用例: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差不多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纳如下方法:(1)附加工程工作量x差不多费率;(2)附加服务工作日数X监理服务日平均费用;(3)附加服务工作比
35、例X监理服务费用总额。二、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例:l动员预付费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之后日之内向监理单位支付元的动员预付费。2履约担保金业主依照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5.5.3条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阻碍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它支付。3赔偿金依照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赔偿业主从对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4支付时刻与支付内容业生依照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刻,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和附加服务的费用,以及依照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5支付方式业主在
36、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依照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了监理单位向业生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某期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额低于元时,将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合并到下期支付。6结算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的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日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剩余的履约担保金。三、其它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
37、件的内容予以变更。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条文讲明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条文讲明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条定义与解释,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 监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附件B、附件C 以及其它补充文件或附件。 二、协议书由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签约双方一致同意 增加列入监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签约时必须在协议书中具体写明。协议书所包括的 文件之间假如出现矛盾,按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2.3条的规定,按时刻顺序以最后编 写
38、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而与该文件在协议书中的排列顺序无关。 三、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6.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C中,约定业主问监 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 工作条件的期限和种类。 四、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 容;在监理会同专用条件第5.2条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时刻和有关期限。 五、双方签约时确定的协议书终止日期,假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变化,双方可通过签 订补充协议对此日期进行调整。 六、签约双方应依照实际需要确定协议书副本份数,也可约定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 有同等效力,当两者出现矛
39、盾时,以正本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1.6第三方应要紧理解为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实体或个人,即 承包人。 1.1.7假如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 时的职责和权力,现在监理合同应包括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监理单位依照监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监理服务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明 确规定其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 2.2.2改变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或超出其范围,或增加其内容, 双方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监理单位履行或提供监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附加 的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不得因其属
40、于附加而加以拒绝。 2.3.1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我国公路行业推行监理制 度以来总结的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体现了业主 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托付与被托付的合同关系;监理服务属于技术服务的范畴,监理 工作的要紧依据是各类适合的或监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专业技术规定;鉴于国内目前 尚未制定统一的监理行业工作准则,因此提出按照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履行 监理服务,并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五条中将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 理法规列为监理服务的依据;国内各地或不同项目对监理单位给予的职责和权限差异 较大,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四条中应对此详细规
41、定并加以适当讲明。 2.3.2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是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 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针对孩合同文件与监理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而编制的补 充文件,必须列入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二条并同时列入监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条。 2.4.1要紧监理人员一般是指专业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其资 质材料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简历以及一般情况并附上毕业证 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作培训证书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监理单位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 务的负责人。 2.5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所
42、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业主提供且 产权归业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监理单位自备的情况,现在必须在监理合同 专用条件中写明修正条文。 3.2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与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其内容与数量,双方可根 据实际需要在监理合同附件B第一条中约定。 3.4业主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 3.5适应做法是通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确监理单位 的职责范围和权力;特不要注意的是,关于监理单位职权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须列入 工程承包合同。 3.7假如业主已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监理服务所需的辅助工作人员的费 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则此项监理服务应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4.1 4.2 4.3 4.4以上各条款均属于签订经济合同要素之一的罚则。鉴于在实 际执行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签约双方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中,约定具 体的赔偿方法和有关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须向另一方就履行监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条件,但 考虑到目前国内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和外界干扰 因素较多这一个体情况,本条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词为应和可。 46台同双方均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