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黔东南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医院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贾县。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按设计施工图中所有的给排水管网及设施、设备安装,强电、弱电线路及设施设备安装、消防管道及设施、设备安装、通风系统送风
2、、排风管道及设施、设备安装,避雷等系统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1、承包方式:劳务分包(含施工机具、切割片、电焊条、绝缘胶布、油漆膨胀螺丝、至开关箱的施工用电线、电缆)。2、承包范围: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避雷系统。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A、给排水部位:给水部分:城市供水管道(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未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工程安装及系统
3、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B、电气部分:从低压配电柜至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施和辅助材料:桥架
4、、电线电缆、排污渠、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三、合同工期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19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施工进度计划)。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5、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按合同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甲方必须满足施工材料,如因材料而导致的停工,超过三天,由甲方负责70%误工工资,乙方负责30%。四、质量标准: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
6、度;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实地测量,核定该分项
7、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方提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
8、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为包死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的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综合单价如下:(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为准。(2)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3、结算方式:每月按实际完成成品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预留、预留不列入工程量),工程完工付总价的70%,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工程完工总价为97%,扣留3%做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由甲方负责。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量的支付:1、为加强乙方
9、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壹拾万元违约保证金(¥:100000.00元),此违约保证金在指定期限内交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此违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退还给乙方。2、每月按实际完成成品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预留、预埋不列入工程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付总价的97%。3、工程竣工。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结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之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
1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七、施工管理规范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八、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第一”为宗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喝酒人员。病患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或上班,违者重罚。如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和自身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合同生效1、订立地点:工程项目部。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