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一)合同管理的原则监理工程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时间的发生。(二)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结构和风险分析,合同评估。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工程费用索赔的管理。工程延期的管理。合同争议的调解。违约处理。(三)合同管理工作程序(1)违约处理处理违约的原则: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醒有关各方,使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违约事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
2、公平合理处理。处理违约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与当事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制定解决方案。 违约事实的认定:当承包单位有下列事实时,项目监理可确认其违约: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当建设单位有下列事宜时,项目监理部可确认其违约: 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其违约; 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根据项目监理部签发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单位进行支付; 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违约事件的处理过程 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 监理工程
3、师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方案; 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如监理通知、备忘录等)。 由违约一方提出要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慎重处理。(四)合同争议的调解合同争议调解过程: 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的任意一方可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书面 申请,请求予以调解。 项目监理部收以争议调解申请后,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争议双方协商后作出决定。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项目监理部作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争议双方必须认
4、真执行。 争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决定时,可按合同的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部将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言和证据。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甚至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项目监理部将一如既往的督促承包单位继续工程施工。2合同争议调解程序:事件发生争议一方或双方书面提交解决争议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合同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合同争议解决双方均满意对决定不满意(五)合同执行措施1.落实合同条款,实行目标管理2.建设合同管理工作程序3.建立文档
5、系统4.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检查验收制度5.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六)合同管理制度 1.向在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了解掌握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检查合同各方面的履约情况,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反映合同信息。2.审核工程设计变和核定施工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度计划实际值与计划实际与计划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备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
6、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
7、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
8、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
9、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
10、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
11、、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12、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