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购销合同样本文档CONTRACT TEMPLATE购销合同样本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
2、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
3、回收 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
4、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
5、,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
6、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
7、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
8、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
9、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
10、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
11、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
12、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年_月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公章) 代表人:_代表人: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电话:_电话: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篇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
13、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及价格 1、标的 2、上述货物生产制造厂商为_,产地为_,以下简称“货物”。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卖方是代理商的,承诺向甲方提供代理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3、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4、结算条款: (1)货到开箱检验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
14、额的_%,即人民币_元;安装完毕经质量验收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付款_%即人民币;余款_%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_个工作日内,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如有)后付清。 (2)结算方式:卖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卖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买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卖方账户的 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卖方承担相应后 果。 (3)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卖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货物包装 1、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_种技术与质量标准: (1)按同类货物国家标准
15、; (2)按同类货物部颁标准; (3)按同类货物行业标准;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_所约定标准执行; (5)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 2、有关配件、辅件、附件的技术与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执行:_。 3、货物包装: (1)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 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专用、特殊安装工 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 需在每一包装箱(物)表明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标明合同号、箱号、收货人、目的地、内
16、 件品名、尺寸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另外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 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 用图示。 (2)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三、运输、交付、开箱检验、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交货时间和地点:_。 2、买卖双方联系人: (1)买方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2)卖方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3、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合同制定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对共同对货物进行
17、开箱检验,共同根据卖方提供的装箱单或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卖方应派其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费用自理。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卖方自动接收。 5、若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损毁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代为保管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_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因保管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如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卖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_条约定的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_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检验。相关
18、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买卖双方签署货物检验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卖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保管、保险、灭失与损毁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买方。 8、开箱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货物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买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卖方对于货物质量 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9、在货物安装过程中或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或功能等其他问题与约定不符的,买方可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免费修理、更换以上货物,直至安装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
19、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修与维修 1、卖方对于货物向买方提供的保修期为自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签署的第二条起的_个月。 2、保修期内,卖方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以上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可以使用买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卖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元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在_小时内赶赴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 3、在保修期满前三个月内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三个月。 4、保修
20、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卖方予以承担。卖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买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买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卖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赔偿费用,买方有权在保修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追偿。 五、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卖方除应支付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向买方
2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特别是且不仅限于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买方供货的,或买方接受卖方交货后,若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不符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退、换直至通过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卖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也可解 除合同,买方由此解除合同的,卖方应收到买方书面通知_日内按该批货物总价款的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买方为该批货物已支付的货款。 3、买方接受卖方的供货并不免除卖方对货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卖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货物总价款的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
22、偿损失。 4、买方因过错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经卖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在买方场所,卖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买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买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可直接在买方应付款中扣除。 6、买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卖方所有人员、货物必须在买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若不撤离,造成买方任何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买方没有保管该货物的义务和责任。 7、若同批货物在抽检时或其他方式验收时或在使用中发现不合格比例达到5%或5%以上的,则该批货物视为整体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退货或
23、有权解除合同。 8、若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导致买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概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9、卖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买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全部承担。如发现第三人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则买方应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按法律程序采取措施。 10、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买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可继续向卖方追偿,买方违约时,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违约金。 11、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六
24、、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诉讼期
25、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其他 1、买卖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_%向合同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2、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
26、,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4、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卖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税号: 签订日期: 期:年 附件: 年月
27、日月日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税号:签订日【篇三】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
28、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
29、,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
30、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
31、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货到验
32、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
33、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