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建筑面积: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给排水工程(包括管道保温、通风、燃气、消防水、雨水及空调机冷凝水管道的预留预埋等相关工作);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包括强电、消防电、弱电的预留
2、预埋、穿带线、接线箱、盒及桥架安装)等。2、具体承包内容:本工程图纸设计的全部安装施工内容,完成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工序,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下列施工内容和费用已包括在承包人承包内容和单价中,结算时费用不做任何增加): 三、承包方式3。1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包工、包机械、包辅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干价内容)(1)室内水电工作内容:1、给水部分:出室外给
3、水管施工至外墙皮1.5米处,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支管末端用堵头封住进行给水试压)安装、地下车库水龙头管道安装系列工作,包括管道支架安装、管道刷油或颜色漆、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及消毒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试压、冲洗、消毒);2、排水部分:污水系统的立管、横干管安装,潜污泵排水管道(包括阀门、水泵)安装,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支管的安装,排水支管在立管处预留管道并用堵头封堵,出室外排水管施工至外墙皮1.5米处.管道安装包括挖、填土、支架安装、管道刷油保温、地漏、透气帽、伸缩节、阻火圈、连通管
4、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3、强电部分:接室、接室配电柜至动力配电箱柜、双电源箱的常备用电源进线(包括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及调试),动力配电箱柜至各低压配电柜控制线,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至控制箱、照明配电箱进线,电表箱至住宅分户箱进线,照明配电箱、住宅分户箱及潜污泵控制箱出线,包括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住宅分户箱后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楼梯间、地下室、机房、水电井
5、等公共照明的埋管,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4、弱电部分:所有室内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铁丝工作、弱电桥架的安装,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5、接地工作:电井接地扁钢敷设、图纸要求的配电箱重复接地安装、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的金属线管、桥架、支架等接地工作及施工图内所有接地工作。(2)公共项1、发包人供应全部所有材料、设备、机械、半成品、配件等和承包人自备材料堆放到现场内指定地点和现场内装卸车、二次倒运费用;业主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现场验收、看管、施工现场护场费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施工现场内的超定额运距、人工倒运、
6、路途、人工代机械等所有降效、补贴;2、因交叉施工、夜间施工、扰民和民扰、夜间施工造成的各种降效、窝工费用;通过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充分考察后,而自行测定的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因工作空间、现场环境、及生活区和施工区往返增加的费用。3、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4、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5、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6、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7、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
7、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8、工程中发生的剔凿(包括凡是需要进行二次剔凿的洞口)、修补、处理由承包人承担。9、施工现场内发生的各种零星用工和配合用工、附属用工。10、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看护用工;交验前的成品保护费用;承包人派人负责发包人现场办公区的卫生清洁和看护用工.11、承包人单价中已包含为达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而必须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及质量整改、返工、返修用工和各工序不可避免的技术间歇和各专业交叉施工的停窝工费用。12、地区性停水、停电一周内累计不
8、超过48小时(非作业时间除外)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不可抗力及连续两天以内的大风七级以上(含七级)、大雨、大雪等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政府指令性的停工、窝工费用;公司及各级政府检查、整改发生的费用和停窝工费用。13、承包人食堂各项设施维修、宿舍维修、宿舍床铺及附属用品用具的搭拆,及为达到文明生活区购置的被褥、毛巾等物品和冬季取暖、夏季防暑降温用的全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暖气、风扇等)的费用;生活区的绿化、维修清理等用工费用;承包人生活区使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更换水龙头、灯泡等生活区低值易耗品由承包人负责。14、承包人合法用工所需注册、办证、体检及各类保险的费用;承包人负责自行、自费
9、办理进 北京 市的各种备案手续。15、建设单位、发包人及上级政府部门对现场及生活区检查的各项处罚由承包人承担。16、冬雨季施工和夜间施工增加费用。六、其他工作内容、材料及机械等资源的划分17、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合格的劳务发票,承包人每次领取工程款均需提供相应的劳务发票和税票,此税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按照新税法劳务单位应缴纳的3.48的税金已含在综合单价中,过程中可以由发包人代扣代缴.18、接受现场实况:承包人须接受在进场当天的现场实况,并须自费清除前占用者可能遗留在现场的任何垃圾及所有清理、处理工作.19、综合单价中已含超高费;综合单价中包含配合发包人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
10、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的人工费.20、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认为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存在不足,有权调整施工方案和工艺,包括塔吊脚手架、施工区段划分,承包人也应及时调整一切相关生产要素,以适应、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承包人保证不以此为由,向发包人索要任何与此相关的补偿费用。双方重申,综合单价中已经充分考虑上述因素.21、发包人下发给承包人的各种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单)承包人如果拒绝签认、签收,发包人可以自承包人结算中直接扣除。22、综合单价中已含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给排水、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小型机械、工具用具费(发包方提供的机械除外).23、承包总价中已含完成承包范围内
11、的给排水、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辅料费用(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除外,见发包人供应材料清单)。七、承包单价:1、承包单价:A、本工程采用按照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建筑面积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平米综合包干单价中已经包含了本合同和补充条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B、综合单价为元/m2,(其中:采暖、给排水工程按元/m2,电气工程按元/m2。)综合承包合价:元(建筑面积: m2) 另:辅料费为元/m2,合计元。承包总价:元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加班费等)、文明施
12、工及环保涉及的人工费、低值易耗品、小型机械、工具用具费、辅料费、超高费、措施费、脚手架搭拆费、剔凿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节假日延长工时的费用、夜间施工应计发的加班工资、赶工费用、通讯费、市内和长途交通费用和各种补贴、津贴等全部费用,结算时承包单价不做任何调整。B、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承包人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及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意外伤害险),劳保用品和用具: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绝缘手套、电焊面罩等所有施工作业个人防护用品。C、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约定的承包范围以外的临设用工按照发包人项目经理部签发的施工图纸、按照完工后的实际验收量,并经发包人项目
13、经理签字确认,商务经理核算后,依据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工日),工日单价为65元/工日;无法计算工程量项目由发包人项目经理签认派工单,工日综合单价为150元/工日.签认的工日须月结月清,否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八、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每月25日承包人按照本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部位所含的工程量编制月度预结算书一式三份,承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结算书必须包含完整的有效资料.经发包人的项目部相关人员审定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人本月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辅料费按完成工程量的相应数额支付,洽商及增项工程竣工结算后一并
14、支付.(二)工程结算:1、本工程采用第 1.1 种方式结算:1。1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乘以建筑面积的方式结算。1。1。1本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按照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面积;需要特别强调 / 1.1。2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含在综合承包单价中,不做任何调整。1.1。3低值易耗品、小型机械、工具用具费:含在综合承包单价中,不做任何调整。1.1.4工程辅料费:一次性总价包死,不做任何调整。1.1.5洽商变更增减和工程增项:经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按照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日数量,综合工日单价按照 68元/工日,(综合工日单价包含内容详见本
15、条款第七条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使得变更、洽商工作另用其他人员完成,发包人按其发生费用的两倍从承包人结算价款中扣除;洽商变更发生后 7 天内,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报送,如果不进行报送,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结算时不计算任何费用.1。1.6未达到本合同补充条款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结算时分别按照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执行,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1.7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如果承包人以任何理由在接到发包人书面或三次
16、口头通知后仍不进行施工,或者承包人进度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可以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按照另行分包发生费用的两倍从承包人结算价款中扣除,同时视为承包人违约,另外按照约定应承担的工期违约责任还要由承包人进行承担。1。3(其他方式) 2、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施工内容,经验收后,于28日内向发包人报送结算书一式 三 份,承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结算书必须包含完整的有效资料,承包人逾期报送,发包人可无限期拖延结算并按发包人意见结算,承包人对此无异议。发包人项目部收到后于60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经发包人经营部审定并加盖北京华盟兴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章后
17、方可作为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书。3、承包人完成施工现场内的零星用工工作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和发包人供应材料的的用工、生活区和办公区发生的零工,还包括施工现场外路面等的清扫、打扫用工,政府、上级机关、主管部门等要求的围墙外打扫、清扫等政策性、政府性的用工,在结算时不再增加零星用工费用.若承包人施工人员不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使得零星工作另用其他人员完成,发包人按其发生零星用工费的两倍从承包人结算价款中扣除。属于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约定承包范围零工包干范畴之外的零用工、派工,按照发包人代表书面确认的数量,单价按照 150元/工日进行结算;若发生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按照发
18、包人代表书面确认的数量,停窝工单价为 / 元天人,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等非发包人造成的停、窝工不予补偿.4、发包人下发给承包人的各种交底不作为结算资料,不具备结算效力。5、承包人中途退场或被清退出场,无论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按照第 5.2 种方式结算:5.1按照定额工日综合单价的基本单价乘以工程量结算,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5。2本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按本合同建筑面积综合单价的承包基本单价结算,洽商及增项工程量依据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日数量,工日综合单价按照68元/工日结算
19、,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三)工程结算款支付:发包人在审定承包人结算书后2个月内按照结算总价的95 支付承包人结算款,剩余5为工程保修费,工程保修期两年,预留的保修费不付利息,保修期满15日支付。(四)工程款支付时承包人必须由合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五)结算需要提供资料:1、工程验收单2、工程结算书(施工方加盖公章或签名)5、工程承包合同6、会审记录7、设计变更单或业务联系单8、工程洽商记录9、关于结算的其它证明(六)结算其它条件:1、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2、质量缺陷处理全部完成;3
20、、所借用甲方工具、设备、材料均已全部归还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4、工人已全部退场并将宿舍全部归还给甲方.九、付款方式(一)甲方工程款支付:1、乙方按月进度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2、工程结算款支付:发包人在审定承包人结算书后2个月内按照结算总价的95 %支付承包人结算款,剩余5为工程保修费.3、保修金支付:工程保修期两年,预留的保修费不付利息,保修期满15日支付。(二)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乙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前,应先发放申报期内每个工人的工资,乙方必须将发放工资后有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原件提
21、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公示后,甲方才给予当期进度款支付。十、工期条款(一)、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完成止.2、具体开工日期按照实际开工日期经发包人代表书面确认后可以调整.承包人作为一个很有 北京 地区施工经验的分包单位已经充分考虑了施工环节中可能会产生的一些影响工期的因素:比如(包含但不限于)冬雨季施工、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等.分包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拖延总工期,不由此增加任何费用.3、若承包人未按照以上工期完工(含发包人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办理结算时,每延误一天给予罚款 2000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 5 ,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承包人
22、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4、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予以顺延。发包人签认的工期顺延,当且仅当发包人从业主(建设单位)处获得对应确认后,发包人才会最终承认(二)进度计划: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
23、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十一、材料条款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凭甲方施工主办签发的材料单到仓库领用并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2、所有材料在完工时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在结算前全面严格审查是否超额(该项工作由甲方相关部门完成,乙方予以配合);主材超出材料总计划数量的材料结算时套用甲方物资采购部采购单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辅助材料按定额的辅材金额进行控制,超出定额辅材金额的部分在结算时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3、乙方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到各司其职,认真负责,确保现场材料用量及成本数据的真实性。4、本合同牵涉的所有材料计划规定如下:主体工程需用总体材
24、料计划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开工前一周内报送项目部初审,合同预算部终审报送物资管理部,以此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乙方在三天内申报审核。十二、质量条款1、质量标准:北京市长城杯(随甲方要求)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工艺标准施工,严格按发包人技术人员书面、口头交底施工,不得擅自为省工而变更操作工艺;确保本工程达到上述质量目标。若达不到,办理结算时,要对承包人处以 50000 元的罚款,相应调减结算价款,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十三、文明施工1、文明安全、绿色施工标准:.2、若达不到,办理结算
25、时,要对承包人处以 30000 元的罚款,相应调减结算价款,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遵照北京 “文明四区”的要求执行,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及工地整改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
26、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6、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7、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
27、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十四、工程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相关要求,进行需要的变更.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
28、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二)、其它变更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三)、签证管理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弄虚作假记录、串谋作弊行为,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3、签证的结算:每月办理一次审核,待完工结算时支付;附齐签证结算书、签证单及签证依据,由乙方提交结算申请,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及单价进行审核。4、其它签证权限等按签
29、证管理办法实施。十五、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乙方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配合乙方办理进退场手续,办理有关安全、质量交底工作.2、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3、提供施工图一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4、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5、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其它所有物品及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必须以成建制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配备各种必需的、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和上岗证。特殊工种
30、必须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将上岗证复印件交由发包人存档备案。如果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人员无证上岗,将给予处罚,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和费用.2、乙方必须保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稳定,对不合格的人员能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随时更换、调换,满足合同履约需要。3、承包人合同履行期间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并另行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按照第15。2种方式结算:3。1、按照定额工日综合单价的基本单价乘以工程量结算,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本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按本合同建筑面积综合单
31、价的 承包基本单价 结算,洽商及增项工程量依据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日数量,工日综合单价按照 68元/工日结算,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并保证工程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在现场全职工作,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领导班子人员,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未经发包人许可中途更管理人员违约金为5万元/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负责赔偿。5、承包人必须主动配合发包人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在场施工人员数量、月度出勤情况、实际完成施工任务情况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否则无条件接受处罚。十
32、六、安全条款(一)符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发包人对安全施工生产所作的有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与发包人必须另行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劳务分包安全用电协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二)承包人负责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提供实施工程所必须的防护;为相关方提供保护(如:道路、人行道、防护物和围栏等).(三)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通过四方验收合格后移交前看护和保卫。(四)承包人在施工前对原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承担因检查验收疏漏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同时负责对原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保护。(五)对于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等,承包人应认真检查、调试,确认能正常使用后在交接单上签
33、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并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六)除因发包人人员违章指挥、故意行为或违反合同原因之外,造成的现场人员的人身伤害、患病、疾病或死亡所带来的治疗、索赔、损害、赔款费、损失和其它开支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各类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七)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否则发生伤害及死亡情况后,死亡指标和造成的全部损失、罚款和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并且还要向发包人交纳罚金:亡人每人次30万元,重伤5万元;非承包人原因,由双方共同处理,由责任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八)承包人承担由自己原因造成的业主、监理、发包人任何财产、不动产或动产的损害或损失.十七、其他条款(一
34、)发包人应做好对承包人进场施工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等培训;承包人必须做好进场施工安全教育、考试和施工过程中的班前教育,并做好记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现场消防、保卫及安全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否则无条件接受处罚。(二)承包人办理暂住证等,费用由承包人自理.(三)发包人负责提供住宿场所,承包人就餐自理,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四)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安排参与社会公益、公务等活动,并承担其费用.(五)承包人施工时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发包人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周围环境或其他产品设备造成污染时,承包人负完全责任.(六)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现行的GB/T280012001程序文件要求,作好工人职业健
35、康和卫生防疫工作.(七)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现行的GB/240012004程序文件要求,作好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八)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现行的GB/T50430-2007程序文件要求,作好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九)承包人的服装、被褥、毛巾必须干净、整齐。(十)承包人必须配备齐全的管理班子,班子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或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安全员、质检员、劳动力管理员必须专职,持证率100%(项目经理应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持有A证的,每周到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天(次)。(十一)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否则禁止入场。(十二)所有外施人员进场后必
36、须经过安全知识等综合教育考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后方可上岗作业。(十三)结构施工的年龄为18-50周岁(按月计算)。(十四)装修施工的年龄为18-55周岁(按月计算)。(十五)禁止使用聋哑、呆傻、残疾、童工(未满18周岁,按月计算)、无技术女工.(十六)注册率、持证率100%。(十七)必须持有外施企业为工人缴纳的保险(工伤、医疗)证明并为工人定期体检。(十八)施工过程中增人减人必须遵守提前报批制度.(十九)自觉遵守、执行用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规章、规定、办法和要求.(二十)严禁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有组织、按程序的解决施工、生活、经营、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二十一)承包人享有对发
37、包人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移第三方。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承包人承担承包施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其后续工作为其返工、加固等而增加工、料、机投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结算尾款中直接扣留。双方就保修另外约定: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期间,如果承包人采用改变通讯地址、关闭或转接通讯工具、在接到书面保修通知或接到二次口头保修通知后,拒绝履行保修义务或超过24小时不到场进行保修的,发包人有权利另行安排其他分包方进行维修、保修而不需告知承包人,发生的全部费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承担。第十九条 索赔和争议裁决:(一)依据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的任何条款或与合同
38、有关的其它文件,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在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引起索赔事件情况后10天内应向对方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延长时间和(或)追加付款的全部详细资料,被索赔方在收到对方索赔报告后10天内做出回应,否则视为认可。(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与暂停施工(一)承包人有下列行为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1、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并在发包人通知后,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并补救其违约的.2、未经必要的许可,将工程分包、转包他人或将合同转让他人的。3、不再具
39、有其施工资质和能力时。在出现任何上述情况时,发包人可发出通知,立刻终止合同.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必须撤离现场,并将其所有材料设备、所有文件资料移交发包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按照第 3。2 种方式结算:3。1按照定额工日综合单价的基本单价乘以工程量结算,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本次承包范围内的按本合同建筑面积综合单价的 承包基本单价结算,洽商及增项工程量依据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日数量,工日综合单价按照 65元/工日结算,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40、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工程款且协商未果时.2、发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时.3、发包人失去其发包工程能力时。出现上述情况后,承包人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在合同暂停或终止后,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已完工程及资料,待承包人利益得以确认后交付给发包人。第二十一条 补充条款附件:(1)附件一:承包人授权委托书 (2)附件二:承诺书 (3)附件三:发包方提供的机械 (4)附件四:发包方提供的材料 (5)附件五:劳务费承包基本单价组成 第二十二条 其它约定:(1)签订承包合同后,进场前必须签定材料、设备保管协议及安全协议. (2)工程竣工验收后,
41、必须及时签定工程保修协议,否则不予结算. (3)窝工必须经发包人现场项目经理和工长认可并签字后,方可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洽商,只有与建设单位发生设计变更时才有内部洽商变更,且必须以发包人现场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签认,根据外部洽商内容(统一编号)填写内部洽商。(无外部洽商的内部洽商,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5)现场变更洽商中,凡涉及拆、改、剔槽、打洞等无法套用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一律执行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前封样报验,报验合格后按封样材料供货),并有产品合格证,材料进场须经发包人、监理、甲方检验合格后方
42、可使用,承包人每月末提交材料的进货数量及发票。 第二十三条 本补充条款是承发包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副本肆份.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待工程款支付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发包人: 北京华盟兴业设备安装工程 承包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月日附表一授权委托书 我作为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的合同签订及结算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2016年月日起到 合同保修期满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均予以认可.分包单位:(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