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地种植合作合同甲方:乙方: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以土地方式入股,乙方负责前期投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尊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联营地点及四至界线1、地点:面积:2、四至界线:东抵:南抵:西抵:北抵:第二条:联营期限:年(年月日起至年。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必须充分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乙方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提供土地并保证土地权属明确,负责协调土地纠纷;积极参与基地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止畜牧践踏和人为破坏;合同期限内甲方有继承权,监督权和协助管理权,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安排合适
2、劳动人员配合乙方用工方面的需要。3、甲方不能因体制改变,人事变动,机构和变更或其它原因而终止合同。4、甲方村民如要在合同期所开发的土地,范围内新开矿、烧碳,修坟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给予合适补偿方可。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规划、种植自主权,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需要在开发山地范围内有自行确定道走向、修筑道路的权力。2、乙方负责前期投资,其中包括苗木栽培、肥料、农药和资金投入,负责经营管理及开发山地的技术指导。3、乙方享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产品的收益权、乙方可以按实际需要联合他人(包括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发该土地。转让所得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3、。4、在合同期内,所种植的收入归甲、乙双方按分成所有,地下矿产归甲方所有。5、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收回土地使用,甲方应根据当时实际投入效益,按当时国家最新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6、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土地所争取的各项收入归乙方所有。包括国家补助,甲方给予支持。第四条:双方约定1、施工中以解决联营就业为主,所需劳力同等工价以联营户优先,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生一切(伤、残、亡等)事由联营户自负,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2、甲方在施工中(整地、打穴、施肥、回土、栽植等工序)必须服从乙方技术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保证成活率。如甲方人员不按乙方技术要求栽植而影响成活率,乙方可以辞退施工人员,
4、甲方不得借故干涉。3、分成办法:基地全权负责前期投入,利润分成按即甲方占%。乙方占%(该联营基地内权属属集体的部分归集体所有,属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4、合同签订后,甲方若要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必须要经过双方再作协商。5、乙方根据天气情况分片、分年度进行实施。6、合同期满后,地上林木还不能出售的,按数量分成折价归属;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乙方在该基地所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十倍赔偿给乙方。2、乙方如经营失误、或效益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上述联营基地,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同时终止本合
5、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第六条1、在联营期间如因国家征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项归甲方所有,其它的青苗费及乙方所在联营基地所有经济补偿扣除乙方前期投入费用,其余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2、乙方在联营基地种植树木过程中,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砍伐权,在树木成林收成过程中,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通行手续。3、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偿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机关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代表签字:乙方(公章)代表
6、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附:甲乙双方均可以选择片区在基地养殖,但要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树木生长及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的状态下,所养殖畜牧,也只局限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品种,比如:猪、鸡之类。1、联营户名单;2、1:1万地形图(标明四至界线);3、委托书。委托书因种养殖联营造林一事,我村全体联营户特委托村委干部、群众代表代表我村全体联营户与乙方(特此委托受托人签字: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为了出口符合质量要求的大蒜,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大蒜种植提高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建立出口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保障生产者和
7、经营者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大蒜种植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负责聘请土地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员根据土地情况,测土施肥、制定种植计划;并定期免费为乙方做技术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二)甲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在地膜覆盖、施肥、灌溉、施药等农事方面活动。三)甲方全部收购乙方符合标准的无公害大蒜。既甲方指定的乙方种植基地种植的,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大蒜。乙方农户增加的农膜费用、减产等农资费用,甲方承诺补贴农每亩150元左右的补偿,在协议有效期的每年10月31日前结清一次。二、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提供亩耕地全部用于种植无公害大蒜,自2013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期限五年,落实甲方要求的无公害大蒜种植。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种种植,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的记录存档(甲方监督)。三)乙方所种植的大蒜全部接受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管理,服从统一布置,按甲方要求使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保证不在1大蒜基地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用药品,使用由甲方技术中心指定的农资站统一供应的专用药品肥料,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四)乙方生产出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无公害大蒜,无其他原因必须全部售予甲方。三、违约责任及其他情况一)若甲方技
9、术中心认为乙方所种植大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发现乙方使用禁用药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二)乙方施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未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三)甲方未及时结清款项于乙方,乙方有保留销给其他客户的权利。四)若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其解释权归甲方。五)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
10、,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提交法院仲裁。甲方:乙方:签名(章)法人:签名(章)住址:地址:手机: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决定就大蒜种植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大蒜品种、面积甲方根据市场要求,在大蒜品种上指定乙方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对乙方耕种地域的环境(空气、水质、土壤)进行检测,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乙方亩耕地全部种植无公害大蒜,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期限五年。第二条、种植管理1、由甲方负责聘请土地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员根据土地情
11、况,测土施肥、制定种植计划。2、作物种植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作物种植计划,根据作物生长规律播种、管理及收获,以便于季节集中收获及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3、甲方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并帮助建立完整的田间生产管理档案。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各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地记录在档。第三条、农药、化肥使用及结算方式1、农药、化肥由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单位统一购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稀释倍数、安全期限”等农药、化肥使用规程和要求,在甲方植保及管理人员指导下施用。2、在作物生产期间,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指定、发放的农药、化肥,不得未经
12、甲方同意擅自施用农药、化肥,及禁用农药3、乙方农户增加的农膜费用、减产等农资费用,甲方承诺补贴农每亩150元左右的补偿,在协议有效期的每年10月31日前结清一次。第四条生产记录大蒜生产期间乙方必须详细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等内容,记录要求做到按时、真实和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指导、监督。第五条大蒜的收获大蒜收获季节,甲方应提早天通知乙方按指定的要求进行收获,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拖延收获时间。第六条结算方式、验收标准2、按照甲方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大蒜或乙方使用禁用药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式1、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补救,对违约不采取
13、纠正或补救措施的,可采取拒收产品或拒付购款,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终止合同履行等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2、合同执行中双方产生纠纷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成武县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裁决;第八条免责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经核实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名(章)法人:签名(章)址:地址:手机: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