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减工作实施细则某第七中学秋季样本依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的观点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和,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准绳,按照市、区教体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突破口,以精致化管理为抓手以课堂教学改为主阵地,以强化德育、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为重点,深入探索增效的策略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双减”的
2、长效机制,推进学区科学内涵发展,稳步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全面负责副组长:*教导负责“双减”统筹工作组员: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全面参与到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中来)三、工作原则(一)、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二)、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三)、校内服务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
3、渠道作用,加大改力度,统筹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后两个时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进行整体规划,全面系统打造学校育人生态。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四)、坚持多样性和发展性并举的原则。多布置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逐步实现作业形式多样化、个性化。(五)、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六)、坚持科学性和专业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
4、展规律,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双减”和“五项管理”的专业性和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教师、学生、家长做好相关工作。四、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五、落实减负措施(一)、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
5、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二)、减轻学生负担的核心是对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实行“四限”,即限份量、限数量、限时间、限学科。1. “限份量”即对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的总量进行限制,学科配套的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严格按照省规范化办学要求,只使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辅资料。2. “限数量”即各科教师作业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不准超量布置。3. “限时间”即各科布置的作业总量完成时间绝不能超过1小时。具体要求是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在半小时以内,五、六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4. “限学科”,对
6、布置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的学科明确限定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规定以外的学科,如果布置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尽可能让学生当堂完成,绝不允许留课外作业。(三)、从严管理教材教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编写、评议、选用、发行、代购、使用等相关政策。严禁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材料,严肃查处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境外教材行为。加强教辅材料进校园检查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材料根据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指定参考、暗示和诱导等方式搞一科
7、多辅。规范校园学习类APP使用管理,凡未经审查备案的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使用。(四)、落实“双减”政策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相关“双减”规定,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反馈。根据上级“双减”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健全现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学校对“双减”工作定期检查,并将结果整理存档,为各项考核提供依据。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对“双减”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斷改进完善方案。(五)、规范学校编班行为。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
8、,严禁举办重点班。在编班时,严格执行省定标准班额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进行编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六)、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提倡为学生布置实践性、活动性及创新性作业,不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教师使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学校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切实控制每日各学科课外作业总量,要加强对教师布置课外作业量和批改课外作业情况的检查。(七)、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提前上新课;不准教师开办任何名目的有偿补课班,不准为社会上的有偿补课提供场所
9、,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社会有关部门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准强迫或变相介绍推荐学生参加社会上举办的补习班。(八)、树立科学育人观念。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性差异和天性,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家长应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及适度惩戒权;应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损害孩子身心健康。六、检查评价(一)、建立家校共育通道1. 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和谐的家校共
10、育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2. 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家长合等多种渠道,听取学生。家长对“书包不回家”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促进学校的“书包不回家”工作有效开展。(二)、加强学习,听取意见。按照区教育局文件通知要求召开整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活动教师动员大会。注重采取灵活多样学习方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和通知,让全体教育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一次减轻学课业负担和索质教育理念学习,组织教师签订承诺书。(三)、学校将全面抓好检查考核工作。对双减工作的落实情况,学科老师进行全程性的自查,学校教导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家长会等渠道,听取学生、家长对“双减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11、,促进各学校的“双减”工作有效开展。3.学校将把“双减”工作作为学校领导与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期绩效考评工作。我们将持续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四)、坚持以学定考,充分发挥考试的作用。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每学年定期组织考试主要是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反馈学生阶段性学生成果,以利于让学生在下一步学习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改正不足,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教师在出题过程中要认真筛选有针对性,基础性的试题,考试难度要适当。
12、学校和班级不得公布学生个人和集体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开展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七、组织实施(一)、时间安排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二)、服务方式1、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2、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
13、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3、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
14、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三)、经费保障收费范围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注:(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2)初中学校工作日
15、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收费标准(1)中小学收费标准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2)午托服务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费管理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四)、材料报备1. 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2. 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3. 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