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国际贸易付款方式1目录 一、国际贸易常用付款方式 3 二、国际贸易付款术语 6 三、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流程 9 四、国际贸易付款方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52 五、外贸出口付款方式的特点 3 六、如何与客户谈付款方式 11 七、使用付款方式的技巧变通 14 八、案例:DP SIGHT付款方式 2823 国际贸易中有四种常用的付款方法。这四种方法按照对出口商的有利程度排列依次是预付现金、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及赊帐。A.预付现金 货品付运前,进口商先向出口商支付全部货款。这付款方法通常用于小额交易或订造货品。B.跟单信用证(D/C)一、国际贸易常用付款方式 这是买方要求银行(开证银行)
2、签发的文件,证明银行承诺在卖方符合跟单信用证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向卖方支付指定金额。C.跟单托收 出口商如要在收款前或获得付款的承诺前保留对货品的控制权,可安排跟单托收。这种采用汇票的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十分普遍。1.付款交单(D/P)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收款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4 2.承兑交单(D/A)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D.赊帐 卖方直接送货给买方,先发出发票及其他货运单据,以后再开帐单。买方与卖方的赊帐安排并没有以书面作出付款保证。在这种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手上的欠款凭据有限,所以风险较大。5 C.W.O(
3、Cash With Order)随订单付现 C.O.D(Cash On Delivery)交货付现 C.A.D(Cash Against Documents)凭单付现 P.O.D(pay on delivery)货到付款 M/T(Mail transfer)信汇6二、国际贸易付款术语 D/D(Demand Draft)票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
4、ht)即期付款交单7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远期付款交单 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跟单托收 8 外贸付款方式详解:在外贸公司的角度上,D/P,D/A,T/T,L/C,操作流程和风险分析:A预付货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9三、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流程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
5、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10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代理费等,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说明:付汇金额大于3万美元,不管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15%都要求出具银行保函。付汇金额大于10万美元且超过合同金额的15%,要求出具银行保函,并去外管局作备案。如预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需在合同中明文规定。11 B即期电汇付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在对外付汇前支付全额人
6、民币货款。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11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7.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C、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 13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开证保证金。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
7、,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信用证。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14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以及代理费。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放货。D远期信用证方式 结合授信 15 (一)注释:考虑国内银行间款项划转的时间以及进出口公司向银行购汇的时间,进出口公司提供给客户的授信期限短于远期信用证期限。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开证保证金、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通知。16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
8、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90天的远期信用证。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客户获得进出口公司提供的83-85天的授信的情况下取得货物。17 7.在授信期限到期前,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对外付款人民币收款通知。在授信期限内,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8.在远期信用证期到期日,开证银行向供货商支付外币货款。如果客户在授信期限内,不能按期向进出口公司付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进出口公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责
9、任。此10个工作日内客户必须承担拖欠金额的罚息(拖欠金额的0.05%/天),同时代理进出口公司将暂时停止给与客户授信。10个工作日内如果客户不能履行付款责任,进出口公司有权选择进入法律程序。18 (二)不授信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开证保证金、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通知。19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90天的远期信用证。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6.客
10、户根据货物的需要量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20 7.在货存保税库期间,每间隔15天,客户应按库存货值的5%追加保证金。8.代理费、保税库运作费等费用,在最后一批货物放货时随相应的税款和货款一并支付。9.在远期信用证期到期日,开证银行向供货商支付外币货款。远期信用证模式的优势:1、客户将获得更多的资金周转时间,缓解资金的压力。21 2、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助于消除厂商对于资金能否按时回流的顾虑,促进厂商与客户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信用证模式的有关说明 1.由于进出口公司是信用证的申请人,承担对国外付款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不因为国内用户没
11、有履行支付人民币货款的责任而免除。所以,除了授信模式以外,进出口司在放货以前必须收到相应的货款。22 2.在即期信用证的模式下,在购销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应规定:国内用户要在国外议付前两天或提货前两天(以先者为准)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金额支付给进出口公司的字样。因为有可能出现国外议付早于到货或国内用户提货的情况。如果国外议付在前,并且在银行划走相应款项前,国内用户的人民币款项没有进入进出口公司的帐户,那么从银行划走相应款项之日起开始计征垫款利息。3.开证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为合同人民币金额的30%)如果国内用户不支付货款,虽然进出口公司掌握货权,但也要承担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因此要收取开证保证金。只有
12、在客户将货物提走时,开证保证金才能冲抵做货款。如果是分批提货,保证金可以按提货的货值成比例递减。23 4.办理远期信用证付汇备案的材料:信用证(盖银行预留印鉴)开证银行盖公章确认。注意:每张都要盖!合同 许可证 以上三种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样要盖公章。申请表 盖公章 24 出口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回收货款。这个最明显的道理再简单不过,我想所有工作者们不会不知道。可是,就在这最简单的道理上,我们时常犯错误。为了达成交易,我们盲目答应外商苛刻的付款方式,最终货失款空。仔细分析,我们时常犯错的原因如下:25四、国际贸易付款方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与外商数轮回的讨价还价中,我们害怕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客户
13、;我们那种急于求成,成交心切的工作方式;我们迷惑于骗子天花乱坠的未来交易许诺;我们沉溺与外商过去良好的合作经历。26 其实,这些都不能保证我们的货款回收。任何一笔交易,应该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我们不一定要怕失去客户,如果你的价格、质量、服务能够吸引外商与你谈判,一个真正的买家同样也会怕失去你的。你完全可以坚持你的安全回收货款的付款方式。所以,我们要时刻问自己,为何我要做这笔交易?我的货款最终能够收回吗?出口最安全的收款方式 以下是笔者个人认为比较安全的付款方式,安全系数依此排列如下:(安全系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而论)仅供参考:27 1)30%T/T定金+70%即期、保兑、不可撤消的信用证;2)
14、100%即期、保兑、不可撤消的信用证+CIF的运输条款;3)即期、保兑、不可撤消的信用证+FOB;(最好自己来安排到目的港的船公司,并与船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以求掌控货物);4)30%T/T定金+70%见提单传真件付款;(此付款方式适用于贸易额较小的业务。如果贸易额度较大,不应用此付款方式。因为我们无法保证外商对货物的最终需求。可能,外商因市场的变化而放弃交易)。28 其它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书本上提及的付款方式)我建议不要轻易采取。因为,做起来没有安全感。出口最安全的收款国家及最不安全的国家与地区:以下是笔者个人认为比较安全的交易国家,安全系数依此排列如下:(安全系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而论)仅供
15、参考。29 1)美国:因为这个国家真正建立起商业信誉管理系统。如果他们有不干净的历史,他们没有未来的第二次;2)欧洲国家:主要指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比利时、荷兰等;3)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香港;最不安全的国家与地区30 1)非洲国家,特别是尼日利亚,该国商人到处行骗;2)中东国家,因战局及市场变化时常变脸;3)中国的台湾省,这里的商人时常在大陆丢下债务。313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电汇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
16、,T/T其次,D/P较少。我们先来介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五、外贸出口付款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将会接触到它。对不少人来说,一提起信用证,就会联想到密密麻麻充满术语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书。其实信用证可以说是一份由银行担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着这份合同的事项一一遵照着去做,提供相应的单据给银行就必须把钱付给你。所以应该说信用证从理论上来说是非常保险的付款方式。信用证一旦开具,他就是真金白银。也正因为如此,一份可靠的信用证甚至可以作为担保物,拿到银行去贷款,为卖方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证打包贷款”。但
17、是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保险。原因是信用证中可能会存在很难让你做到的软条款,造成人为的不符点。第二种常见交货方式为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4 这种方式操作非常简单,可以分为前T/T,和后T/T,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在欧美国家出现的比较多。因为欧美国家的客户处在信誉很好的环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别人。最为多见的是后T/T,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T/T订金的比率,是谈判
18、和签订合同的重要内容。订金的比率最低应该是够你把货发出去,和拖回来。万一客户拒付,也就没有什么多大损失。5 T/T与L/C比较,就是操作非常简单,灵活性比较大,比如交期吃紧,更改包装,等等,只要客户同意,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是信用证,就相当麻烦,必须的修改信用证,否则造成不符点(discrepancy),客户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成本比L/C要低。银行扣费比较少,一般都是几十美金。而信用证有时会多达几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厂做T/T报价比L/C要低一点。不过一般而言,信用证如果单证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银行担保,凭着信用证,就可以去银行打包贷款,资金压力很小。但是银行信用不好,或
19、者外汇管制很严格的国家,信用证风险很大,如印度。T/T和L/C各有优缺点,T/T和L/C如果结合起来做,那就相当保险,30%T/T,The balance L/C。6 另外还有几种用的比较少的付款方式: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7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
20、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8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at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
21、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9 D/P风险很大,但是如果和T/T结合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交货方式。因为有些国家,有些公司喜欢用D/P。那么打个比方30%T/T in advance,40%after shipm
22、ent,the balance D/P。这比做后T/T还要保险。10 付款方式应该是针对客户的规模,客户所在市场,与客户合作的不同阶段,具体合同金额等制定的。和客户谈付款方式,首先要心中有数。(对我方来说)首选什么付款方式?底线是什么付款方式?11六、如何与客户谈付款方式 (对客户来说)什么方式是有可能接受的?什么方式可能是不能接受的?权衡一下,提出一个有可能双方都接受的方案,胜算就比较大。如果客户坚持自己提出的,我方实在不能接受,但又非常想跟这个客户合作,那么我方可以考虑是否能在客户关心的其他方面做个小小的让步,以示我们的诚意,再恳请客户在付款方式上支持我们。11 例如:跟客户说,L/CSI
23、GHT是我们在现阶段必须坚持的付款方式,但考虑到跟您的合作,为了补偿您在付款方式上所做的牺牲,我们愿意在价格上再给您进一步的优惠,从原来的USD5.00调整到USD4.98,请理解我们在促进双方合作上所做的努力,并尽快确认,等等。客户会觉得我们很有诚意,他也有了台阶下,很多客户这时就会顺水推舟,最后接受。关于与客户谈论其他相同产品的供应商,我们要尽可能客观,不要贬低其他供应商。我们可以这样对客户说“您对国内的情况真是了如指掌。这家公司确实很不错,但我们在*方面做的更好些”。肯定你的对手,无形中抬高你的档次和水平,客户会觉得你这家企业很棒,再跟客户谈一下你们的独到之处,客户就会对你更加信赖。13
24、 (一)、慎用(一)、慎用D/P60D/P60天付款方式天付款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付款是采用得最多的一种付款方式。因为信用证付款方式属于一种银行信用,即:只要出口公司交给银行议付的出口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付款银行就要向出口公司支付货款。如果出口公司交给银行议付的出口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付款银行则予以拒付。银行处于较为公正的立场,不受进出口任何一方左右。相比之下,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14七、使用付款方式的技巧变通 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
25、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上述D/P付款和D/A付款方式,通常都是出口方按照销售合同装运货物后,将出口装运单据交由银行向进口方托收货款。在D/P付款情况下,进口方须先行支付货款,才能从托收银行取得装运单据,以此向承运人办理提货手续。15 在D/A付款情况下,进口方只要签字承兑,确认在一定期限(如:30天、45天、60天等)内支付货款,就可从托收银行取走出口装运单据,以此向承运人办理提货手续。由此可见,在D/P付款方式下,进口方取得出口装运单据是以支付货款
26、为前提,而D/A付款方式下,进口方取得出口装运单据是以签字承兑为前提。近年来,国内多家公司投诉反映,他们对印度出口后收不到货款。这些公司在对印贸易中采用的是D/P60天付款方式。有公司称,印度进口商到期以各种借口不付款赎单,致使货物运抵印度港口后无人提货,产生大量仓储费、港口费以及罚款等。无奈,通过银行向印度银行追要托收单据。虽然该司最终收到了印度银行退回的托收单据,但不久,该公司也收到了货物因在港滞留过长,被港口拍卖的消息。16 有的公司称印度进口商到期不付款,不提货,致使货物到达印度港口后长期压港,产生高额的费用,只能眼看货物因压港时间过长被印度港口拍卖,造成货款两空。还有的公司称印度托收
27、银行把D/P60天当作D/A60天对待,在未收到货款情况下就把装运单据交给了印度进口商。虽然付款期限早已过去,但仍未收到任何货款。印度港口规定,凡是进口货物,到港后三个月无人提货,港口只需获得进口方认可,无需征得出口方同意,即可将货物拍卖。印方规定,如果办理货物退运手续,出口方代理可以凭进口商(提单上的收货人)出具的无异议证明信(NO OBJECTION CERTIFICATE)去海关办理退运手续。虽然货物可以退运,听起来退货手续也并不复杂,但是真正办起来并非容易。17 如果进口商不出具无异议证明信,退运手续则难以办成。印度索贿受贿严重,办事效率低,如果某个环节注意不到,就会影响退运手续的办理
28、。印度进出口商中以小企业居多,如:家族公司、合伙公司等。其中不少是中间商,以收受代理费为主,贸易作法很不规范。例如:凭订单订货,而不是签订销售合同。不愿照章纳税,而是想尽办法偷逃关税。利用各种手段欺骗国外商家等屡见不鲜。印度法律可以算得上是健全,但是在印度打官司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才能结案。因此,在印度以司法手段解决贸易纠纷并非明智的选择。18 (二)、(二)、D/PD/P付款方式和付款方式和FOBFOB价格条件下怎样控制风险价格条件下怎样控制风险 D/P,即付款交单,系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它是托收方式中的一种,属商业信用。与其他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的支付方式相比,具有手续简便,有
29、利于扩大出口,但是收汇风险大的特点。而采用FOB条件交运货物的通常做法是:由出口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装上进口人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然后凭其取得的运输单据连同其他商业单据向进口人议付,待进口人付款后,货物的所有权随同运输单据转移给进口人。19 从上我们已可以看出,进口方资信的好坏和运输单据的真伪是出口人能否有效控制自己的货物并保证及时收汇的重要前提。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出口人应注意以下几点:出口人应对进口人的资信有充分的了解;出口人应对进口人指定的运输公司和运输代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对其签发的运输单据的真伪性进行必要的鉴别,避免不法商人以假运输单据骗取出口人的货物。20
30、 出口人可在运输单据上加上适当的限制性条款,如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加注“凭发货人指示”或“凭XXX银行指示”等等,这样可以更加明确出口人对进口人的制约。一旦出口人对进口人的诚意产生疑虑,出口人应在货物被提取前以发货人的身份果断通知运输公司扣留货物,待问题解决时再解除扣留令。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1,提单shipper栏必须打印出口公司的名称。21 2,所配国外船公司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并且有正规办事处。3,国内的货代必须为经贸部批准登记的公司。4,正本提单必须通过中国银行邮寄给对方客户的知名银行。5,随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6,所发货物的总值尽可能减少。22 (三)、(三)、D/PD/P付款
31、方式下签付款方式下签FOBFOB出口七招出口七招 目前,欧美企业贸易额的90%是采用非L/C方式进行交易,其坏账率不超过0.5%;亚太国家中许多企业亦采用托收或赊销方式。而我国企业使用L/C的比例高达85%,但坏账率竞高达5%。可见,采用托收和赊销等商业信用方式是国际货款支付方式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外贸企业应认请这种趋势,不要因为仅仅从表面上看觉得D/P付款方式风险大而不敢做这笔交易,从而浪费了商机。关于采用FOB术语签订出口合同,外经贸部以前曾发布了关于规避无单放货风险的通知,其在第1点中强调外贸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力拒FOB条款。23 但为什么我国目前FOB条款的贸易合同已达60%至70
32、%?说明出口采用FOB术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生存的空间”。我们可以这样下结论:若外贸企业采用D/P付款方式签FOB合同,这是一个能抓住诸多商机的选择。我们在这里要讨论在外贸企业作出这种选择后,一定要采取各种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1、我国外贸企业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2、国外代收行最好不由进口人指定,若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24 3、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D/P方式时要特别小心谨慎。4、采用D/P after sight方式要慎重。因D/P有D/P at sight和D/P after sight之
33、分。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其用意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D/P after sight)。因有的国家把远期D/P当作D/A处理。若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P,则后果自负。25 5、D/P付款方式下签FOB出口合同,保险由买方办理。为了货物的安全,保障我方利益,可以我方(出方)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负责办理此项业务,保险费按所投保险险别正常费率的25%计收。投保后,万一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付款赎单时,可由我方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6、卖方预收一定的押金,金额用D/P at sight支付。出口企业可在收到押金后
34、发运货物,并从货款中扣除已收款项,将余额部分委托银行托收。若托收金额被拒付,出口人可将货物运回或转售,而从已收款项中扣除发生的损失费用。若采用此办法,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装运货物以电汇向卖方提交预付款为前提,其余部分采用托收凭即期付款交单。”26 7、可采用国际保理或出口信用保险两种事先控制风险的措施以及委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的事后补偿措施。欧美国家使用商业信用比例高,但坏账率却很低,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都是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来消除商业信用风险。其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是上三种: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和委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对此三种方式未加以充分利用。在使用D/P付款方式签FOB出口合同
35、时,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三种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我方利益。27 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彼此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建立一流的商业信誉,才可以在国际贸易中采用变通的方式开展贸易。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原有的贸易渠道进一步得到巩固,而且为贸易提供了便利化,可促进贸易的发展,对彼此都是有益的。本文通过具体贸易实务与贸易规则及理论的对比,也许对那些从事国际贸易的从业人员和理论工作者有参考、借鉴之处。28八、案例:DP SIGHT付款方式 一、对托收的规定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URC522)对托收的定义是: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承兑,或凭
36、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对于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又称银行托收。其基本做法是:出口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运货物,然后开立汇票(或不开立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代理行或往来银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29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随着贸易双方的相互了解,贸易关系的建立,货款的收取大多采用跟单托收的方式。按照向进口人交单条件的不同,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当然,对于出口商采用D
37、A付款方式要比DP付款方式冒更大的风险,至于采用哪种方式,这就完全凭双方的信誉来决定。从规定可以看出,不论采用DP,还是采用DA,交单都要经过银行。事实上,这种经过银行的付款方式受到挑战。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合同及所有的单证上的付款条件仍然标明DPATSIGHT,但所有单证却不经过银行交递”,该做法自然有其道理。30 二、不经过银行的DPSIGHT付款案例案例:1993年开始,笔者在泰国代表中国公司做出口贸易。那个时期,泰国的经济环境很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进口商也显得比较大方和富有,根本不计较开LC的费用,1993年和1994年对所有的客户都做LC付款,经过贸易往来,彼此相互了解,发现
38、他们的信誉确实普遍很好。从1995年开始,对付款方式做了调整,按照资信情况不同将客户分为A、B、C、D、E(优级、良级、一般、较差、特差)五级。对于A级采用TT60天付款,签合同后发货,之后将全套单证用UPS或DH L直接快递于客户,客户于收到单证起60天内将全部货款付清;对于B、C两级基本上采用通过银行的正规DPSIGHT付款;对于D、E两类(占总客户比例不到20)始终坚持LC付款。31 1997年7月,东南亚发生了金融危机,泰币的大幅贬值,给进口商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即使最好的客户,你也不得不担心其付款能力。所以我对所有客户都要求LC付款,对客户而言似乎是雪上加霜。贸易谈判中强调,宁愿在
39、价格上作出适当的让步,也要坚持LC付款。做贸易的人都知道,当采用DPSIGHT付款时,货到目的港,客户不提货所面临的三种处理方式:一是作出让步,被迫降价;二是退货,原路返回;三是转售。还是谨慎为好。当然,很多客户是不太满意开LC的。随着经济危机的消退,泰国经济进一步好转,客户对开LC抱怨不止,所有的客户反映银行收费很高,要求采用变通的方式,全部单证不要经过银行传递,要直接快递于这些进口商。32 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变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诞生了,即“PAYMENT BYTTAGAINST FAX ALL THE DOCUMENTS”。其具体做法是:(1)出口商与进口商经过贸易谈判达成一致,
40、同意采用变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2)签订合同时标明付款方式为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AT SIGHT);(3)发票、汇票等所有单证同样与合同一致标明DP AT SIGHT付款方式;(4)货物装运后一周之内将所有单证传真(FAX)与进口商;(4)进口商收到COPY单证之后,以不影响报关为限,TT全部货款与出口商;(5)出口商收到进口商的TT付款后,用UPS或DH L等快递方式将全部单证直接快递进口商;(6)进口商收到全部单证后,委托报关提货。这笔生意就算结束。33 这样做的好处:(1)变通的付款方式汲取了DP、DA、TT的优点,即见单(
41、COPY)付款、带有协商性、带有预付性,是三者的最佳组合;(2)加速双方资金周转,提高资本营运效率;(3)进口商有更加机动的时间,选择合适的汇率换取外汇付款;(4)进口商节约了通过银行付款的一切费用(按金额收费、按单数收费、通知费等);(5)进口商可以依据船到目的港的时间,掌握报关时间来决定付款时间和取得全部单证的时间。(6)缩短出口商的收汇时间,银行无法压汇;(7)如果出口商收不到进口商的付款,所有原始单证仍在出口商手中,更加有利于处理问题,减少风险。34 据泰国的一个进口商估算,2002年与我的进口贸易总额是40万美元,由于采用变通的方式节约银行费用约5000美元左右,相当于进口贸易额的1
42、25,其他还有利息节省、选择有利汇率等带来的收益,而且我们在每一笔生意上都能诚信对待,并完美地配合。例如:2003年3月1日从大连港装船出运一笔货物到泰国,经新加坡转船于3月22日到曼谷,进口商必须于3日内报关,否则将缴海关保管、存储费用,也即不得晚于3月25日报关。我方3月4将所有单证FAX进口商,进口商收到后于3月4日至17日选择有利的汇率换汇,并于3月17日TT付款,同时FAX付款副本。我方于3月20日收到货款,同日将所有单证直接快递进口商,进口商于3月24日收到单证,于3月25日报关。35 三、对风险的防范对于变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的采用必须谨慎,其前提是建立在高度信誉的基础上。
43、主动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防患于未然,转移并分散风险非常重要。要强调的是:(1)在没有确认货款收到以前,千万不要把所有单证直接快递进口商;(2)即使收到进口商的付款副本COPY,也不要马上将单证递出,必须等接到银行收汇通知后再寄出;(3)一定要对进口商信誉有足够的了解;(4)应深刻了解有关托收中所产生的风险及其有效预防与处理法规等知识。例如:2001年,我公司对菲律宾一个进口商采用变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该进口商FAX来一份付款副本,经查收到同样金额的款项,便于同日将所有单证快递客户。36 之后,过了两个月才发现,没有收到该笔货款,所收到的付款COPY及查实的收汇,原来是邻近此笔生意的相
44、同产品的相同金额的上一笔生意。后经过沟通协商,又过了2个月才收回这笔货款。尽管该客户做了大量解释,我公司还是恢复了通过银行的DPSIGHT付款,可该客户没有付款就从银行把单证拿走了,了解到此情况,我们通过中方银行与菲律宾银行联系处理,可菲律宾银行答复两次,不了了之。该客户告诉我们他在菲银行有亲戚熟人,仍希望把单证直接快递予他,我们没有照办,该笔货款用了6个月时间才收回。从此以后,该进口商同我们做生意,对于付款条件无任何谈判余地,都要开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37付款方式的选择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条件,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都要认真处理好与客户的贸易关系,既要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又要维护好贸易渠道,使贸易量不断增加。(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