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第五章 担保法担保法本章阅读文献(书目)LOGO?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3、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法,曹士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2008年1111月开篇问题开篇问题LOGO?1 1、甲某刚刚大学毕业拟自己创业开办一家旅游公司,须3030万元,在家人帮助下还差 2020万元,他可以采用什么办法来筹措这笔资金。?2 2、甲某的老同学乙某要买房向甲某借钱 1010万元一年内归还,甲某想借给乙某,但又担心乙某不能按时归还,甲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全自己的借款按时归还。本章内容?第一节担保法概述LOGO?第二节保证?第三
2、节抵押?第四节质押?第五节?第六节留置定金第一节第一节担保担保法概述法概述第一节担保法概述LOGO?一、担保与担保法?担保的概念与特征?担保法的概念与特征?二、担保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三、担保的方式?四、担保的设立及其效力返回一、担保与担保法LOGO?1、担保的概念与特征?担保:担保:依法律或当事人的约定,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依法律或当事人的约定,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反担保: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了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要求债务
3、保证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要求债务人为自己提供担保的法律措施人为自己提供担保的法律措施担保的概念与特征LOGO?界定:界定:?债权的缺陷形成的制度空间?基本形式:基本形式:?保证担保、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定金担保?基本功能:基本功能:?确保债权、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金融通?特征:特征:?从属性、自愿性、保障性法律条款法律条款LOGO?第第2条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 设定担保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本法规定
4、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留置和定金。?第第3条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信用的原则。?第第4条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2、担保法的概念LOGO担保法的概念担保法的概念?广义上,调整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专门的担保法律规范担保法担保法的适用范围担保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经济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之债
5、)?不适用于:国家经济管理行为;侵权行为之债、因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二、担保的方式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留置?保证、抵押、质押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LOGO金钱担保:金钱担保:定金返回四、担保的设立及其效力担保的设立担保的设立?一般通过订立担保合同的方式设立担保担保的效力担保的效力?对债权人:取得担保权?对担保人:承担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对被担保人:并非责任的减轻或转移LOGO无效担保及其法律后果无效担保及其法律后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责任的承担以约定为准?担保合同自身无效:当事人依过错承担相
6、应责任无效担保及其法律后果LOGO?担保法解释担保法解释第第7条条“主合同有效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部分的二分之一”?第第8条条“主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7、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部分的三分之一”案例案例LOGO?1997年,齐某某以其所承包的集体企业福利包年,齐某某以其所承包的集体企业福利包装厂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某村委会提供装厂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某村委会提供担保。后因贷款逾期未还,担保。后因贷款逾期未还,2000年银行起诉担年银行起诉担保单位某村委会,保单位某村委会,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款合同有效,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判决某村委会承担还款责任。担保合同有效,判决某村委会承担还款责任。?2005年该村委会
8、法律顾问对齐某某所承包的福年该村委会法律顾问对齐某某所承包的福利包装厂调查发现,该福利包装厂在利包装厂调查发现,该福利包装厂在 1997年从年从银行贷款前银行贷款前就已经注销了就已经注销了,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公章仍然在齐某某手中。公章仍然在齐某某手中。?问: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问: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分析分析LOGO?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条、第条、第52条,条,1997年并不年并不存在的存在的“福利包装厂福利包装厂”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担保法担保法第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
9、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担保法解释担保法解释第第7、8条条第二节第二节保证保证孙群峰从驾驶培训学校毕业后不久,想购买一辆面包车,从事旅客运输,但缺少5万元的购车资金,后其找到从事个体饮食店的好友张建,希望张建借款5万元。张建表示同意,孙群峰为了打消张建的顾虑,请其女友陈彩燕作为保证人。陈彩燕与张建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中
10、约定,在孙群峰不能清偿张建的5万元债务时,由陈彩燕承担保证责任。在债务到期时,孙群峰没有清偿,此时,张建找到陈彩燕,要求陈彩燕履行孙群峰欠自己的债务,遭到陈彩燕拒绝。请问该案该如何处理?一、保证和保证合同LOGO?保证: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从合同、单务合同、诺成合同、有名合同从合同、单务合同、诺成合同、有名合同?当事人: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人的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保证人的人:国家机关、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没有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形式:书面形式保证合同?LOGO第第15条条
11、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可以补正。补正。二、保证方式LOGO?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保证人承担补充性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当事人约定不明时,
12、法律当事人约定不明时,法律 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LOGO?第第17条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
13、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连带责任保证LOGO?第第18条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连带责任保证。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14、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有何不同?注意注意LOGO?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有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有承担履行
15、的义务。因此连带保证人的风险要大于承担履行的义务。因此连带保证人的风险要大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必须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是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必须在保证合同中明确写明,如果不明确的话,则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写明,如果不明确的话,则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责任。三、保证责任?责任范围责任范围LOGO?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无约定时)?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实现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交通费用等等)保证责任期间?一般保证责任期间一般保证责任期间?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连带保证责任期间?特殊规定:特殊规定: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问题LOGO1、保证合同约定的
16、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3、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责任期间、连带保证责任期间LOGO?第第25条:一般保证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在合同
17、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免除保证责任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的规定。?第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
18、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免除保证责任。合同转让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LOGO?合同转让的情形下:合同转让的情形下: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合同转让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合同变更的情形下:合同变更的情形下:1、内容变更(1)减轻,按减轻的责任承担。(2)加重,未经同意,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LOGO2、主合同履
19、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注意注意LOGO?物的担保优先于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优先于人的担保?担保法第担保法第28条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该条款与下一页的司法解释第该条款与下一页的司
20、法解释第 38条有不一致条有不一致的地方。的地方。?由于司法解释晚于担保法,所以司法解释与由于司法解释晚于担保法,所以司法解释与担保法不一致的,应以司法解释为准。担保法不一致的,应以司法解释为准。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注意注意LOGO?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
21、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38条条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1?原告:原告:H市建设银行,市建设银行,?案情案情LOGO被告:被告:H市投资公司市投资公司?1995年年5月,环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向原告借月,环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向原告借款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以环宇公司所购置的一块万元,双方约定以环宇公司所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其享有使用权的地皮以及今后在该地位于市中心的其享有使用权的地皮以及今后在该地之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该抵押合同订立
22、后,之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该抵押合同订立后,双方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以后原告在仔细了解了双方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以后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地皮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该地皮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环宇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作担保。环宇公司便商请环宇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作担保。环宇公司便商请该市信托投资公司作保,投资公司同意作保。该市信托投资公司作保,投资公司同意作保。案例案例1LOGO?1995年年6月月1日,环宇公司与原告在签订了借款日,环宇公司与原告在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后,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张某代表公司在保合同以后,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张某代表公司在保证人一栏中写下了证人一栏
23、中写下了“愿与环宇负连带责任愿与环宇负连带责任”,并,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环宇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因将资金挪作他用,环宇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因将资金挪作他用,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1996年年6月月1日)到来后,日)到来后,不能还款。原告发现环宇公司以其地皮设置了另不能还款。原告发现环宇公司以其地皮设置了另一个抵押权(未登记),为避免抵押权实现的麻一个抵押权(未登记),为避免抵押权实现的麻烦,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环宇公司的欠款并烦,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环宇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支付迟延利息。案例案例1LOGO?问题:?1 1、H H市建行提出的诉讼请求能够的到法院
24、支持吗?为什么??2 2、H H市投资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吗?为什么?第三节第三节 抵押抵押一、抵押的概念注意注意LOGO?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抵押合同为从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有名合同返回二、抵押权的标的(不动产、动产)?(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LOGO(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 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正在
25、建造的房子或正在建造的房子或(四)抵押人依法 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者获批但尚未建造者获批但尚未建造具和其他财产;的房子如果办了抵的房子如果办了抵(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押登记,是否抵押押登记,是否抵押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有效?(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34 条)注意:不得抵押的财产?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LOGO?(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
26、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LOGO?(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其他的财产进行抵押的,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三、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基
27、本效力抵押权的基本效力注意注意LOGO?抵押权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有约定则从其约定?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从物、孳息、代位物?抵押权的优先效力、物上代位效力、追及效力抵押权的优先效力、物上代位效力、追及效力返回优先效力、物上代位效力、追及效力LOGO?是物权相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抵押权人优先于其他债主实现债权。?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追及权是指物权所有人在失去物以后可以无限制的追回
28、物的占有权,只要其中不存在善意取得等法定事由。四、抵押与出租的关系LOGO?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五、抵押物转让的处理注意注意LOGO?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
29、抵押物所有权的 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六、抵押权的实现?实现方式:拍卖、变卖、折价LOGO?第第53条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 折价折价或者以或者以拍卖、变卖拍卖、变卖该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30、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偿。返回LOGO?重复抵押时?(抵押人可以就 同一财产未设定抵押的部分 为另一债务向他人设定抵押):1、已登记:按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按比例2、签订生效:(已登记按上述原则)未登记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不动产抵押权实现时的特殊问题(见教材104 页)20072007年7 7月3030日,三和信用社和汇邦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三和信用社借给汇邦公司人民币 5005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货,期限为2
31、0072007年7 7月3030日到20092009年4 4月2929日,博大房地产公司以其37203720平方米的房地产及地面建筑物作贷款抵押,建筑物正在建筑之中。三方当事人共同到公证处对借款合同及其抵押担保的房地产办理了公证手续。三和信用社依约将贷款划入汇邦公司的帐户,汇邦公司将其中的450450万元转入博大公司,借给该公司作期货保证金。三和信用社在得知后要求返还贷款,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汇邦公司、博大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及罚息。博大公司是否可以以未完成的建筑物作抵押物。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案例案例2LOGO?小陈为向建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其一辆夏利轿车作抵小陈为向建行申请个人消费
32、贷款,用其一辆夏利轿车作抵押,该车价值押,该车价值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万元。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小陈再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追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小陈再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追尾,造成夏利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尾,造成夏利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9万元。经查造成这万元。经查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在货车司机。此外,货车司机已准备赔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在货车司机。此外,货车司机已准备赔偿小陈经济损失偿小陈经济损失5万元。万元。?问题:问题:?1、如果建设银行要求小陈另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还本、如果建设银行要求小陈另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还本付息,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33、付息,这种要求是否合理??2、对于赔偿费、对于赔偿费5万元,建设银行能否用其作为担保,为万元,建设银行能否用其作为担保,为什么?什么?案例2LOGO?第第51条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 的,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
34、内要求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权的担保。第四节第四节质押质押一、质押的概念?概念LOGO?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出质的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质押与抵押的区别?需要将出质财产交债权人占有,即 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二、质押合同?概念和特征LOGO?概念质押合同是
35、明确质权人和出质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是将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纠纷的重要根据。?特征质押合同是 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单务合同、从合同、有名合同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形式?形式LOGO?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 生效。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LOGO?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质押担保的范围;(五)质物移交的时间;(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注意: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三、质权的标的?(一)概
36、念:用来出质的财产、权利LOGO?(二)种类:1、动产;2、权利(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务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 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 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质权为于 债务人或第三人 交付的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权利质押?第第57条条 下列下列权利权利可以质押: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L
37、OGO见下页表见下页表可以出质的权利种类种类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效力效力LOGO票据票据1、应当由双、应当由双 1、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汇票、支(汇票、支方当事人订方当事人订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票、本票)、票、本票)、立书面质权立书面质权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合同。合同。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债券、债券、2、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偿债权或提存偿债权或提存物权凭证物权凭证2、票据或债券必须背书记载、票据或债券必须背书记载后,质权并后,质权并(存款单、(存款单、不当然
38、设立不当然设立。“质押质押”仓单、提单仓单、提单)3、质权人再转让或质押的无效、质权人再转让或质押的无效可以出质的权利可以出质的权利种类种类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票的股份、股票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续表续表效力效力LOGO1、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不得转让,经出质人与不得转让,经出质人与份,应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份,应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所得价款,出质人转让所得价款,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时设立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2、有限责任
39、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非上市或提存或提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记载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记载股东名册东名册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质权并不因合同的成质权并不因合同的成立而设立,而是自有关主管立而设立,而是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外)。出质人转让所得价款,应出质人转让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利权、著作权等财
40、产权)等财产权)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1LOGO?赵某要开办一家副食店,因资金不足,向钱赵某要开办一家副食店,因资金不足,向钱某借款某借款4000元。双方书面约定,赵某将其元。双方书面约定,赵某将其一件高档进口电子琴交给钱某作担保,一年一件高档进口电子琴交给钱某作担保,一年还本付息,如果不能偿还,则钱某有权将该还本付息,如果不能偿还,则钱某有权将该电子琴变卖受偿。电子琴变卖受偿。10天后,钱某要赵某带电天后,钱某要赵某带电子琴到钱某家取款,赵某称电子琴几天前被子琴到钱某家取款,赵某称电子琴几天前被其弟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急需现款,其弟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急需现款,请钱某
41、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电子请钱某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电子琴任钱某处理。琴任钱某处理。案例案例1LOGO?于是钱某当场交给赵某于是钱某当场交给赵某 4000元现金。不久,赵元现金。不久,赵某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又将电子琴交给其邻某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又将电子琴交给其邻居孙某作质押,借得现款居孙某作质押,借得现款 2000元。钱某得知此元。钱某得知此事后,认为赵某在戏弄自己,要求赵某马上将电事后,认为赵某在戏弄自己,要求赵某马上将电子琴交给自己,否则解除合同。赵某请求宽限几子琴交给自己,否则解除合同。赵某请求宽限几天,钱某不同意。表示要将电子琴折价抵偿。赵天,钱某不同意。表示要将
42、电子琴折价抵偿。赵某说电子琴在孙某处,如孙某同意,你随便处理。某说电子琴在孙某处,如孙某同意,你随便处理。于是钱某找到孙某索要电子琴,但遭到孙某拒绝,于是钱某找到孙某索要电子琴,但遭到孙某拒绝,钱某认为自己设质在先,便强行搬走电子琴。孙钱某认为自己设质在先,便强行搬走电子琴。孙某告到法院,要求钱某返还电子琴。某告到法院,要求钱某返还电子琴。案例案例1?哪一个质押合同是有效的。哪一个质押合同是有效的。?钱某是否应当返还电子琴给孙某。钱某是否应当返还电子琴给孙某。LOGO四、质权人的权利义务LOGO?(一)质权人的权利(一)质权人的权利?占有质物?收取孳息?排除质权受侵害(受损/不当占有)?转质权
43、(经同意,效力优先;or未经同意承担赔偿)?出卖质物(前提;所得价款:提前清偿or提存)?转让质权(主债转让时),why??费用偿还请求权(保管质物的费用)?优先受偿LOGO?(二)质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二)质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质物或权利证书的保管义务(否则赔偿)?禁止处分(擅自使用、出租、处分,承担赔偿)?返还质物或权利证书的义务五、质押的效力LOGO?(一)质权担保的范围(一)质权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二)质权标的的范围(二)质权标的的范围?质物或权利本身?供担保的从物?质物的孳息和利息债权?代位物六、质押权的实现和消灭LOGO?(
44、一)实现方式(一)实现方式?担保法第71 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 未受清偿 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LOGO?(二)追偿(二)追偿?担保法第72 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 第三人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向债务人追偿。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LOGO?周圣为一农村承包户,承包 3030亩地种菜,因急需要用钱购买农药,便与张萍协商向张萍
45、借款 20002000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同时,双方又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规定由周圣将自己的耕牛一头交于张萍,作为担保。之后,周圣将其耕牛牵到张萍处交于张萍,张萍将 20002000元交于周圣。?在此期间,周圣因农忙急需用牛耕地,即与张萍协商用牛三天,张萍同意。?后周圣又将牛借给他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周圣未能偿还借款,张萍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卖耕牛清偿债权。周圣辩称,自己未将耕牛交于张萍,张萍不能行使质权。案例案例2LOGO?质押合同在张萍将牛交还给周圣后,是否还有质押合同在张萍将牛交还给周圣后,是否还有效。为什么?效。为什么??张萍能否行使质权。为什么?张萍能否行使质权。为什么?案例案例
46、2LOGO?第第87条条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 而丧失对质物的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恢复原状、返还质物。案例案例3LOGO?作家肖某,因其母生病,急需医疗费作家肖某,因其母生病,急需医疗费 1万元,所万元,所以向其同事宁某借钱。宁某要肖某提供担保,肖以向其
47、同事宁某借钱。宁某要肖某提供担保,肖某表示愿意以最近刚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文稿的某表示愿意以最近刚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文稿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出质。之后,肖某和宁某签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出质。之后,肖某和宁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并就该质押合同订了借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并就该质押合同向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合同签订后,向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合同签订后,某出版社认为肖某的小说拥有众多读者,如将其某出版社认为肖某的小说拥有众多读者,如将其出版,一定有利可图,便找到肖某,要求出版该出版,一定有利可图,便找到肖某,要求出版该小说。肖某和出版社为避免麻烦,就未经宁某同小说。肖某和出
48、版社为避免麻烦,就未经宁某同意便许可出版社予以出版。在小说被制版待印过意便许可出版社予以出版。在小说被制版待印过程中,宁某得知此事,坚决反对,双方为此发生程中,宁某得知此事,坚决反对,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纠纷,起诉至法院。?该案应当如何处理。该案应当如何处理。案例案例3LOGO?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有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
49、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肖某将该部小说的使用权和获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肖某将该部小说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出质给宁某后,未经质权人同意,便许可得报酬权出质给宁某后,未经质权人同意,便许可出版社将小说予以出版,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肖某出版社将小说予以出版,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肖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本案中,宁某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肖某的行为无效,本案中,宁某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肖某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出版社停止印刷,或者以许可费提前清偿债并要求出版社停止印刷,或者以许可费提前清偿债务。务
50、。第五节第五节留置留置一、概念和性质?(一)概念(一)概念LOGO?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为 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为 留置物。债权人依法留置债务人财产的权利称为留置权。留置的性质?(二)性质(二)性质LOGO?留置权的他物权性?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性?留置权的法定性?留置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留置权的不可分性二、留置权的成立LOGO?(一)(一)依法占有(依据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依法占有(依据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