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物 资学 院.第第6章章 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体系体系电子政务本章内容本章内容p6.1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p6.2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及启示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及启示p6.3 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面临的主要问题p6.4 中国电子政务立法的基本原则中国电子政务立法的基本原则p6.5 中国电子政务法规建设的主要成绩中国电子政务法规建设的主要成绩电子政务6.1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p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体系概述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体系概述n法律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
2、法律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p广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广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p狭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行为规范狭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行为规范n法规法规p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包含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包含于广义的法律范畴内。于广义的法律范畴内。p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电子政务6.1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p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n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指专门调整现代化信息技术
3、在公共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指专门调整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中应用的范围、条件、方式、地位和效力等事项的法行政中应用的范围、条件、方式、地位和效力等事项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律法规的总称n从法律位阶看,分两个层次从法律位阶看,分两个层次p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p另一个层次是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另一个层次是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n系统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包含的内容:系统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包含的内容:p规范电子政务行为及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子政务行为及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法律法规p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
4、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p规范信息化知识产权包含的法律法规规范信息化知识产权包含的法律法规p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p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其他配套法律法规。电子政务6.2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及启示范围及启示p6.2.1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p6.2.2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启示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启示电子政务6.2.1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范围n电子政务组织法: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及其电子政务组织法: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及其职权职责,以及电子政
5、务的设置及其法律地位职权职责,以及电子政务的设置及其法律地位p1996年,美国年,美国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首席信息官制度;:首席信息官制度;设立设立“联邦信息委员会联邦信息委员会”。p英国:电子大臣英国:电子大臣(e Minister)全面领导和协调国家信息化工全面领导和协调国家信息化工作,由内阁办公室大臣、电子商务和竞争力大臣两名官员作,由内阁办公室大臣、电子商务和竞争力大臣两名官员协助。联邦政府各部门都设立电子大臣一职,并组成电子协助。联邦政府各部门都设立电子大臣一职,并组成电子大臣委员会大臣委员会p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政府系统署助理局长全权负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
6、理局政府系统署助理局长全权负责政府首要信息办公室责政府首要信息办公室(GCIO)的工作。的工作。GCIO相当于新加相当于新加坡政府的首席信息官。坡政府的首席信息官。n信息公开法信息公开法n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n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n电子政务财政法电子政务财政法电子政务6.2.1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范围n电子政务组织法电子政务组织法n信息公开法信息公开法p美国:美国:阳光下的政府法阳光下的政府法和和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p加拿大:加拿大:信息获取法信息获取法p英国:英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n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n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n电子政务财政
7、法电子政务财政法电子政务6.2.1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范围n电子政务组织法电子政务组织法n信息公开法信息公开法n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p美国:美国: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OMBA130号通告号通告,此前有此前有计算机安全法计算机安全法、联邦政府财产和行政管理服联邦政府财产和行政管理服务法务法、个人隐私权法个人隐私权法和和预算和会计法预算和会计法p英国:英国:官方信息保护法官方信息保护法p加拿大:加拿大:加拿大可信计算机产品评测标准加拿大可信计算机产品评测标准p新加坡:新加坡:信息安全指南信息安全指南和和电子认证安全指南电子认证安全指
8、南n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n电子政务财政法电子政务财政法电子政务6.2.1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范围范围n电子政务组织法电子政务组织法n信息公开法信息公开法n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n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p美国:美国:犹他州电子交易法犹他州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p英国:英国:电子通信法案电子通信法案p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交易法电子交易法n电子政务财政法电子政务财政法p美国:美国:2002年电子政府法年电子政府法电子政务6.2.2 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启示启示n1)政府对电子政务立法高度重视政府对电子政务立法高度重视n2)立法历
9、程的渐进性立法历程的渐进性n3)立法过程的开放性立法过程的开放性n4)重视电子政务立法与其他法律相互补充重视电子政务立法与其他法律相互补充p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的启示与借鉴作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的启示与借鉴作用p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制约作用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制约作用n5)普遍重视信息公开立法。普遍重视信息公开立法。电子政务6.3 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面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临的主要问题p电子政务的法律效力问题电子政务的法律效力问题p网上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问题网上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问题p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化问题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化问题p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政务信息公开问题p公民隐
10、私权保护问题公民隐私权保护问题p电子政务的安全问题电子政务的安全问题p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问题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问题电子政务6.4 中国电子政务立法的基本原则中国电子政务立法的基本原则p坚持技术中立原则坚持技术中立原则p政府积极推进原则政府积极推进原则p全球一体化原则全球一体化原则p重点突出,层层推进原则重点突出,层层推进原则p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原则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原则电子政务6.5 中国电子政务法规建设的主要中国电子政务法规建设的主要成绩成绩p1991年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1994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护条例p1997年年中华人
11、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p2000年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p2001年年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p2004年年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p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电子政务6.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n目的是使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适用目的是使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适用范围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范围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n共共5章章36条,包括总则、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责条,包括总
12、则、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责任、附则任、附则p总则总则n说明了制定该法的目的、对电子签名进行定义、法律的适用范围与不适用说明了制定该法的目的、对电子签名进行定义、法律的适用范围与不适用的范围的范围p数据电文部分数据电文部分n规定了符合一定条件的数据电文可以作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规定了符合一定条件的数据电文可以作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也可以作为原件使用与保存;规定了确定数据电文真实性的考虑因素也可以作为原件使用与保存;规定了确定数据电文真实性的考虑因素p电子签名与认证电子签名与认证n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
13、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认定、保管与终止;提供电子签名认证应当具备的条件、认证证书的内的认定、保管与终止;提供电子签名认证应当具备的条件、认证证书的内容等容等p法律责任部分法律责任部分n规定了电子签名人、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违反有关规定时应规定了电子签名人、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违反有关规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应承担的责任;负责电子承担的责任;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应承担的责任;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应承担的责任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应承担的责任p附则附则n规定
14、了法律中一些用语的法律含义、法律的实施时间等。规定了法律中一些用语的法律含义、法律的实施时间等。电子政务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p立法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立法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n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n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n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n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p基本原则基本原则n行政许可法定原则行政许可法定原则n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n便民原则便民原则n当事人程序性权力保护原则当事人程序性
15、权力保护原则n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n禁止随意转让原则。禁止随意转让原则。电子政务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p许可内容许可内容n第第2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n第第3条规定:适用于本法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条规定:适用于本法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n第第12条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条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p直接涉及国家安全、改革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
16、、直接涉及国家安全、改革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p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公共资料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公共资料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p提供公众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技能等资提供公众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等的事项格、资质等的事项p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17、,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p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等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等p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n第第13条规定:第条规定:第12条的事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条的事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可p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p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p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p行政机关采
18、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电子政务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p权力分配权力分配n原则上,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只能由法律行使原则上,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只能由法律行使n只有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行政法规才能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行政法规才能设定行政许可n只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只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n在尚未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时,因行政管理的需要,在尚未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时,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
1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才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的规章才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n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通常情况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通常情况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即使设定,也需要受到前提、期限和内容的限制。使设定,也需要受到前提、期限和内容的限制。电子政务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p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n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通常为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通常为行政机关n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和职能的组织,在法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和职能的组织,在法
20、定授权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定授权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n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n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机关的行政许可权n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存在着明显的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