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馆、单位食堂承诺制经营许可延续自查表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1.前提条件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条件虽发生变化,但不影响食品安全;经营条件虽发生变化,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1本项为否决项,至少符合其中之一情形的方可自查。2.选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2*3.明厨亮灶通过建设透明玻璃橱窗式厨房、敞开式或隔断式厨房、视频监控式厨房、参观通道式厨房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
2、。3*4.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外,其它场所均设在室内。4*进行冷食类、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制作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中分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生食水产品还需设置相应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配送沙拉、凉菜等半成品,现场仅拆封、调味,可在烹调加工场所或备餐、就餐场所进行。5*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作和除学校食堂外的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的分餐,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简单调配自制饮料的,可在备餐场所等洁净区专用工作台操
3、作。6*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7*餐馆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3.0,粗加工操作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5%,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就餐人数人均面积不小于0.2。8*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9*5.专间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10*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生食水产品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与专间相邻,配置专用水池和加工用具,处理后的半成品能直接通过传递窗进入专间。11*专间内设有独立空调设施、工
4、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特殊情况只能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在专间空调出风口安装空气净化过滤装置。12*专间入口处设置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13*6.专用操作场所与其他食品处理功能区有明显分区或隔离设施。成品存放区域与加工制作区域相对独立。14*地面无明沟,地漏带水封。15*场所内设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16*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17*7.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给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给排水系统。18*墙壁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
5、清洗的材料制成。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19*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与外界相通的门能够自动关闭。20*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21*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22*8.清洗、清洁、保洁设施粗加工操作场所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相应分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采用半成品烹饪的可相应减少水池的数量。小型餐馆如使用盆、桶等容器代替水池,应设固定的有给排水设施的操作台
6、。23*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具和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其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馆的餐饮具应采取热力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小型餐馆如使用盆、桶等容器代替水池,应设固定的有给排水设施的操作台。24*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25*食品原料清洗、餐用具清洗消毒以及清洁工用具清洗水池分开专用,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26*除清洁工用具专用水池外,其它水池容量不得小于0.12立方米。27*设专供存
7、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28*9.设备、工具和容器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29*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用具,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30*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31*10.食品贮存场所与设施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除外)库房分开设置。32*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3*食品库房以及其它食品处理场所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存放架(柜),确保食品分类、上架(进柜
8、)存放。34*常温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35*冷冻(藏)库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36*有专用的食品添加剂存放设施。37*11.通风排烟与采光照明设施烹调场所配置机械排风和调温装置。38*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39*12.卫生防护设施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40*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有空气幕或纱帘、纱窗等防尘、防蚊虫设施。41*与外界相通的排水沟出口、排气口安有网眼孔径小于1c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42*库房的门装有防鼠设施(
9、如设不低于60cm的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可以自动闭合的密闭非木质门,不需安装防鼠板。43*13.更衣、洗手设施与厕所员工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和更衣、洗手设施。中、小型餐馆以及5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可不作此要求。44*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45*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46*厕所采用水冲式,设有效排气装置,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47*14.食品用水食品清洗、加工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自备水源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
10、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48*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括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和自制饮品)的水经过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49*15.其它单位食堂、大型餐馆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50*经本人认真逐项自查 项,不符合 项,其中关键项不符合 项,重点项不符合 项,一般项不符合 项,结果符合 不符合 许可要求。 自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共50项,其中否决项1项,关键项16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1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3结果判定为不适用(合理缺项)的不计入结果判定。4结果判定:关键项不符合数为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10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4项的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