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名字的申请书范文篇一我叫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XX胡同XX号,XX年参与工作现在XX当工人(或因XX原因无业,现在XX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省XX市(县)XX乡(镇)XX村XX号(即投靠人户口本上的准备地址),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
2、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XX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XX学校上XX年级、待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因XX(指困难原因,包括何时来京,在京职业状况),我申请将XX户口迁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门批准。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改名字的申请书范文篇二xx派出所: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XXXXXX。
3、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
4、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申请人:年月日改名字的申请书范文篇三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