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所经历的历史时期世界范围内除世界范围内除“货币法货币法”外基本上没有金融方面的外基本上没有金融方面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这一时期,人们只知货币这一时期,人们只知货币而不知金融,甚至连金融而不知金融,甚至连金融的概念也不的概念也不存在。存在。金融业只是工商业主导的金融业只是工商业主导的实物经济中的一个辅助部实物经济中的一个辅助部门,金融关系在法律体系门,金融关系在法律体系中不具有独立性。因此,中不具有独立性。因此,有关票据、保险等金融交有关票据、保险等金融交易的法律,或者与有关商易的法律,或者与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种种贸易形式品和服务的种种贸易形式一起被归属于合同法,一起被归属于
2、合同法,或者与有关合伙、公司等或者与有关合伙、公司等企业组织的法律一起被归企业组织的法律一起被归于商法于商法 。社会经济转变为金融经济、社会经济转变为金融经济、知识经济和实物经济三位知识经济和实物经济三位一体的格局,相应地,由一体的格局,相应地,由金融财产、知识财产与有金融财产、知识财产与有形财产一起,形财产一起,构成了社会财富的三大支构成了社会财富的三大支柱。柱。金融经济在规模上远远超金融经济在规模上远远超过了实物经济,成为统领过了实物经济,成为统领地位的经济形态。地位的经济形态。目前,全球金融交易的目前,全球金融交易的价值总量已经是实物贸价值总量已经是实物贸易的易的5050倍。倍。农业文明
3、时期近代工业文明时期后工业文明时期目前金融法已经成金融法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为当代社会不可缺少的法制可缺少的法制领域。领域。支撑国际金融秩序的三大支柱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 WTOWTO服务贸易总协议服务贸易总协议及其及其金融服务附录金融服务附录 联合国体系内国际货币金融方面法律制度的国际公法联合国体系内国际货币金融方面法律制度的国际公法要求各成员国相互合作采取措施,要求各成员国相互合作采取措施,使彼此的外汇管制条例能有效实施使彼此的外汇管制条例能有效实施.为国际投资金融法律制度的主要国际性惯例;为国际投资金融法律制度的主要国际性惯例;承认国家汇划风险为政治风险。承
4、认国家汇划风险为政治风险。为国际贸易金融方面法律制度的主要国际性协议为国际贸易金融方面法律制度的主要国际性协议要求缔约国全体谋求与国际货币基金合作,要求缔约国全体谋求与国际货币基金合作,以便在基金所主管的外汇问题和缔约国全体谋求与国际货币基金合作,以便在基金所主管的外汇问题和缔约国全体谋求与国际货币基金合作,以便在基金主管的外汇问题和缔约国全体所主管的数量限制以便在基金主管的外汇问题和缔约国全体所主管的数量限制或其他贸易措施方面,可以执行一个协调的政策。或其他贸易措施方面,可以执行一个协调的政策。三大国际组织:三大国际组织:运作方式国际货币基金国际货币基金WTOWTO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第
5、十三章 国际金融法 主要介绍国际金融法的概念、渊源和历史发展。主要介绍国际金融法的概念、渊源和历史发展。通过学习应该了解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历史,理通过学习应该了解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历史,理解国际金融法的含义、调整范围、国际金融法的解国际金融法的含义、调整范围、国际金融法的渊源等。渊源等。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金融法概述第十三章 国际金融法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金融法概述一、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一、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金融法是相对国内金融而言的一种跨国界的国际金融法是相对国内金融而言的一种跨国界的金融活动,是国际间一切与货币信用有关的业务活动金融活动,是国际间一切与货币信用
6、有关的业务活动的总称。的总称。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货币关系与资金融通活动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货币关系与资金融通活动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一)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一)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和。和国内规范的总和。二、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二、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 (三)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公法规范和(二)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的总和。私法规范的总和。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金融法概述 (一)主体的广泛性: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既有国(一)主体的广泛性:国际金融法的
7、主体,既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有从事跨国经济活动和使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有从事跨国经济活动和使用外汇的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用外汇的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三)内容的实践性;(三)内容的实践性;(二)客体的复杂性:国际金融法的客体包括本国(二)客体的复杂性:国际金融法的客体包括本国货币;各类货币资金,如大额定期存单、信用卡、货币;各类货币资金,如大额定期存单、信用卡、信用证等;各种金融交易行为和金融管理行为。信用证等;各种金融交易行为和金融管理行为。(四)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功能上均具有很强的时(四)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功能上均具有很强的时机性和技术性特性机性和技术性特性。三、国际金融法
8、的主要特点三、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特点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金融法概述 一、国际条约一、国际条约 国际金融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依国际法所缔国际金融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依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在相互金融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的结的、据以确定其在相互金融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国际金融条约一般可以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国际金融条约一般可以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多边协定主要区域性国际条约、普遍性国际条约构成。多边协定主要区域性国际条约、普遍性国际条约构成。双边条约多为含有支付内容的双边贸易协定、支付与双边条约多为含有支付内
9、容的双边贸易协定、支付与清算协定、贷款协定等。清算协定、贷款协定等。如亚洲开发银行协定、美洲银行协定如亚洲开发银行协定、美洲银行协定,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国际货,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乌拉圭回合单程的服务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单程的服务总协定全球金融服务协定等。全球金融服务协定等。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国际金融法的渊源二、国际惯例二、国际惯例 国际金融惯例,是人们在长期的国际金融实践中国际金融惯例,是人们在长期的国际金融实践中反复实践、逐渐形成的被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的当反复实践、逐渐形成的被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的当事人
10、普遍接受或认可的习惯做法和通例。事人普遍接受或认可的习惯做法和通例。国际金融惯例通常分为国际金融交易惯例和国际金国际金融惯例通常分为国际金融交易惯例和国际金融监管惯例两种。融监管惯例两种。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国际金融法的渊源三、三、国内立法国内立法 各国为调整涉外货币金融关系而制定的有关法律各国为调整涉外货币金融关系而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是国际金融法的重要渊源。特别是金融业和金融法规是国际金融法的重要渊源。特别是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的国内立法,如英国的国内市场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的国内立法,如英国的国内立法,其影响更加突出一些,这与伦敦作为国际金融立法,其影响更加突出一些,
11、这与伦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地位以及英国金融业的悠久历史是分不开中心的重要地位以及英国金融业的悠久历史是分不开的。的。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国际金融法的渊源1 1、早期国际货币资金融通是与商品的跨国交易相伴而生的。、早期国际货币资金融通是与商品的跨国交易相伴而生的。国际贸易的发展带动的国际金融关系,这种关系最初表现为跨国货币兑换关国际贸易的发展带动的国际金融关系,这种关系最初表现为跨国货币兑换关系,进而发展为跨国民间借贷关系等,随着跨国货币金融关系的发展,一些系,进而发展为跨国民间借贷关系等,随着跨国货币金融关系的发展,一些专门适用于外国人的金融法规发展起来了,罗马帝国万民法便有关于
12、借贷和专门适用于外国人的金融法规发展起来了,罗马帝国万民法便有关于借贷和担保的规定,这可以算是最早的涉外金融法律规范。担保的规定,这可以算是最早的涉外金融法律规范。2 2、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商品和资本跨越国境而大量流、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商品和资本跨越国境而大量流动,使国际金融关系有了长足发展。从动,使国际金融关系有了长足发展。从1717世纪到世纪到1919世纪,一些有关国际金世纪,一些有关国际金融交易的习惯法基于长期的国际实践而逐渐形成。与此同时,各主要资本融交易的习惯法基于长期的国际实践而逐渐形成。与此同时,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于规范银行业及其涉外金融活动的需
13、要,相继颁布一系列金融主义国家出于规范银行业及其涉外金融活动的需要,相继颁布一系列金融法规。法规。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3 3、1919世纪末世纪末2020世纪初,西方国家的对方贸易和对外投资十分世纪初,西方国家的对方贸易和对外投资十分活跃,国际金融交易活动也频繁且日趋多样化,与之相适应,活跃,国际金融交易活动也频繁且日趋多样化,与之相适应,有关国际金融交易的国内立法和国际惯例大量增加。有关国际金融交易的国内立法和国际惯例大量增加。4 4、二战后,西方各国加强了对金融活动和金融市场的国内管制和国际调、二战后,西方各国加强了对金融活动和金融市场的国内管制和国际调整
14、,表现在:一方面,各国单独采取政策和法律措施;另一方面,国家间整,表现在:一方面,各国单独采取政策和法律措施;另一方面,国家间为了协调彼此的金融管制政策和措施,又签订了各种双边和多边的专项国为了协调彼此的金融管制政策和措施,又签订了各种双边和多边的专项国际协定。际协定。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发展趋势:发展趋势:1 1、第三世界的崛起,拓展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和内容。、第三世界的崛起,拓展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和内容。2 2、国际金融合作的扩大与深化,促进了国际金融统一、国际金融合作的扩大与深化,促进了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发展。法的发展。3 3、国际金融组织的出现,使国际金
15、融合作制度化。、国际金融组织的出现,使国际金融合作制度化。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国际金融法学说史的发展国际金融法学说史的发展西方学说(西法东渐)西方学说(西法东渐)Louis D.Brandeis,1916Louis D.Brandeis,1916年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别人年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别人的钱,银行家如何用好它奠定了美国金融管制的政治的钱,银行家如何用好它奠定了美国金融管制的政治哲学基础。哲学基础。Joseph Gold,Joseph Gold,历任历任IMFIMF法律部部长、总干事、高级顾问,法律部部长、总干事、高级顾问,19961996年年IMFI
16、MF与国际法的解释论。与国际法的解释论。Philp R.Wood,Philp R.Wood,国际金融的法律和实务国际金融的法律和实务 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展西法东渐:移植外国法 为某一国人民而制订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然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法孟德斯鸠 第十四章 国际货币制度(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货币制度是各国金融法的基础,而国际货币基货币制度是各国金融法的基础,而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是国际货币法律体系的基石。金协定是国际货币法律体系的基石。本章主要介绍国际货币制度
17、的基本知识,国际货本章主要介绍国际货币制度的基本知识,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及其发展。币制度的演变及其发展。应当了解国际金本位制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布应当了解国际金本位制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布雷顿森林制度、牙买加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区雷顿森林制度、牙买加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区域性货币制度对国际货币制度的影响和作用。域性货币制度对国际货币制度的影响和作用。一、金币本位制一、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金本位制的最初形态,也是最典型的金本金币本位制是金本位制的最初形态,也是最典型的金本位制。位制。其主要特点在于:其主要特点在于:1 1、金币作为本位货币;、金币作为本位货币;2 2、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金币
18、可以自由铸造;3 3、金币可以自由兑换;、金币可以自由兑换;4 4、自由输出入。、自由输出入。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本位制国际金本位制二、金块本位制二、金块本位制1 1、金币已退出流通界,专门担当大宗国际收支清算的任、金币已退出流通界,专门担当大宗国际收支清算的任务;务;2 2、国家以一定数量的黄金作准备,发行代表法定含金量、国家以一定数量的黄金作准备,发行代表法定含金量的银行券;的银行券;3 3、银行券进入流通,具有本位币的无限清偿性,但银行、银行券进入流通,具有本位币的无限清偿性,但银行券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兑换成黄金。券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兑换成黄金。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本位制国际金本
19、位制1 1、禁止铸造和流通金币;、禁止铸造和流通金币;三、金汇兑本位制三、金汇兑本位制2 2、定有含金量的银行券作为本位币参加流通,持有者不、定有含金量的银行券作为本位币参加流通,持有者不能将其兑换黄金,但可以购买外汇,凭外汇到其发行国能将其兑换黄金,但可以购买外汇,凭外汇到其发行国兑换黄金;兑换黄金;3 3、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国家存放外汇准备基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制国家存放外汇准备基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汇价,居民可按这一汇价无限制地购买外汇,在的法定汇价,居民可按这一汇价无限制地购买外汇,在所
20、联系的国家兑换黄金;所联系的国家兑换黄金;4 4、禁止黄金的输出输入。、禁止黄金的输出输入。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金本位制国际金本位制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一、布雷顿森林制度的产生一、布雷顿森林制度的产生 19441944年年7 7月月1 1日至日至2222日,美英法苏中等日,美英法苏中等4444国代表在美国国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通过了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通过了“怀特计划怀特计划”为基础的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又称又称“布雷顿森林货币协定布雷顿森林货币协定”,其其19441944年文本确立
21、的国际货币制度称为年文本确立的国际货币制度称为“布雷顿森林制布雷顿森林制度度”。二、布雷顿森林制度的主要内容二、布雷顿森林制度的主要内容1 1、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组织。2 2、实行以黄金、实行以黄金-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3 3、确立了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确立了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4 4、提供资金调节国际收支。、提供资金调节国际收支。5 5、力图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力图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三、规定基金成员国享有的权利三
22、、规定基金成员国享有的权利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成员国有行使普通提款权的权利。成员国有行使普通提款权的权利。普通提款权是指在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暂普通提款权是指在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暂时性不平衡和较大逆差时,可以用本国货时性不平衡和较大逆差时,可以用本国货币向基金换购所需外汇加以缓解;还款时币向基金换购所需外汇加以缓解;还款时,再以外币换回本国货币。,再以外币换回本国货币。成员国有按照认缴基金份额的比例分得基成员国有按照认缴基金份额的比例分得基金的净收益的权利。金的净收益的权利。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成员国有按照认缴基金份额比例享有投票成员国有按照认
23、缴基金份额比例享有投票的权利。的权利。四、规定基金成员国承担的义务四、规定基金成员国承担的义务成员国有承担稳定汇率的义务。成员国有承担稳定汇率的义务。成员国有承担解除外汇管制的义务。成员国有承担解除外汇管制的义务。成员国有承担向基金定期提供所需要的各成员国有承担向基金定期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情报资料的义务。种情报资料的义务。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特里芬难题特里芬难题”以美元为中心货币,如果美国经济持续顺差,国际市场就以美元为中心货币,如果美国经济持续顺差,国际市场就会出现会出现“美元荒美元荒”(dollar shortage););如果美国国际收支持续逆差,国际市场则会出
24、现如果美国国际收支持续逆差,国际市场则会出现“美元灾美元灾”(dollar glut);当美元数量超过美国黄金储量总量时,整个国际货币制度当美元数量超过美国黄金储量总量时,整个国际货币制度就会崩溃。就会崩溃。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特里芬揭示。特里芬揭示。五、五、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一次修订第一次修订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1969年年9 9月第二十四届年会上通过月第二十四届年会上通过了设立了设立“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的决议。这是基金组织成立以来的决议。这是基金组织成立以来对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第一次修订,这次修订被称的第一次
25、修订,这次修订被称为为特别提款权协定特别提款权协定。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特别提款权协定特别提款权协定,其内容如下:,其内容如下:1 1、特别提款权的概念。所谓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的概念。所谓特别提款权(special special drawing rightsdrawing rights),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原有的普通贷),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原有的普通贷款权之外,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款权之外,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力。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力。2 2、特别提款权的使用。各会员国可以凭特别提款权向、特别提款权的使用。
26、各会员国可以凭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提用资金;但不得超过其全部分配额的基金组织提用资金;但不得超过其全部分配额的70%70%,并付利息;特别提款权只能在各会员国的金融当局和基并付利息;特别提款权只能在各会员国的金融当局和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官方机构之间使用,私人企业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官方机构之间使用,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3 3、特别提款权的性质与定值。特别提款权不是现实的、特别提款权的性质与定值。特别提款权不是现实的货币,而是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特别提款权现在由美货币,而是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特别提款权现在由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德国马克等构成一
27、揽子复合货元、欧元、英镑、日元、德国马克等构成一揽子复合货币。币。3535单位的特别提款权单位的特别提款权=1=1盎司黄金盎司黄金也被称为纸黄金(也被称为纸黄金(paper goldpaper gold)4 4、特别提款权的分配。特别提款权由基金组织根据需、特别提款权的分配。特别提款权由基金组织根据需要进行分配。分配建议(关于特别提款权分配占认缴份要进行分配。分配建议(关于特别提款权分配占认缴份额的百分比)由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总裁提出,经理事额的百分比)由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总裁提出,经理事会会85%85%的多数票决定分配。的多数票决定分配。第一个基本期:第一个基本期:1970-19721970
28、-1972年,实际共分配年,实际共分配93.0593.05亿;亿;第二个基本期:第二个基本期:1973-19771973-1977年,总裁未提新建议,没有分年,总裁未提新建议,没有分配,成为空白期;配,成为空白期;第三个基本期:第三个基本期:1978-19811978-1981年,实际共分配年,实际共分配121.28121.28亿;亿;第四个基本期:原定从第四个基本期:原定从19821982年开始,但由于美国和一些年开始,但由于美国和一些工业大国反对,认为将给世界通货膨胀影响,未分配。工业大国反对,认为将给世界通货膨胀影响,未分配。第二章 国际货币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
29、协定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第一次修改的意义: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同黄金、美元第一次修改的意义: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同黄金、美元一样可以作为国际储备,从而使之部分取代了美元。一样可以作为国际储备,从而使之部分取代了美元。这次修订的缺陷这次修订的缺陷:创设的特别提款权的地位并非牢固。创设的特别提款权的地位并非牢固。首先,它没有实际资产作为后盾,仅仅属于账面资产,首先,它没有实际资产作为后盾,仅仅属于账面资产,其本身价值缺乏保证;其本身价值缺乏保证;再者,特别提款权的发行,分配、计算等重大决定权仍再者,特别提款权的发行,分配、计算等重大决定权仍然操纵于西方货币大国之手。然操纵于西方
30、货币大国之手。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特别提款权的创设与运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美元特别提款权的创设与运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美元与黄金危机,美国已无力再承受其承诺的以美元换取黄与黄金危机,美国已无力再承受其承诺的以美元换取黄金的义务,遂单方面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于是其他金的义务,遂单方面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于是其他成员国也不再维持其与美元的固定汇率,相继改为浮动成员国也不再维持其与美元的固定汇率,相继改为浮动汇率。由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在事实上彻底崩溃,再次汇率。由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在事实上彻底崩溃,再次修订基金协定势在必行。修订基金协定势在必行。基金理事会于基金理
31、事会于19761976年年1 1月月7-87-8日对日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达成协议,称为并达成协议,称为牙买加协定牙买加协定。第二次修订于第二次修订于19781978年年4 4月月1 1日起正式生效,这次修订所日起正式生效,这次修订所确立的货币制度被称为牙买加制度。确立的货币制度被称为牙买加制度。六、牙买加制度六、牙买加制度基金协定的第二次修订基金协定的第二次修订其其主要内容为:主要内容为:(一)确认浮动汇率制的合法化。(一)确认浮动汇率制的合法化。(二)削弱了黄金的国际货币作用。(二)削弱了黄金的国际货币作用。(三)提高了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
32、位。(三)提高了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牙买加制度实际上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多元化国际储备牙买加制度实际上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多元化国际储备和浮动汇率的制度。和浮动汇率的制度。牙买加协定正式从法律上宣告了取消牙买加协定正式从法律上宣告了取消“双挂钩双挂钩”的的货币平价汇兑制度,对基金协定原有的黄金条款、货币平价汇兑制度,对基金协定原有的黄金条款、汇率制度及特别提款权等作了大幅度的改动,重新公布汇率制度及特别提款权等作了大幅度的改动,重新公布了基金协定文本,构建了现行国际货币体制,成为了基金协定文本,构建了现行国际货币体制,成为国际货币制度发展史上一个崭新的里程碑。国际货币制度发展史上一个崭新的里程碑
33、。七、基金协定的第三次修订七、基金协定的第三次修订:19901990年年5 5月华盛顿召开临时委员会,主要提出新增特别提月华盛顿召开临时委员会,主要提出新增特别提款权的份额,在款权的份额,在6 6月月2828日通过决议,这就构成了对基金的日通过决议,这就构成了对基金的第三次修订,并于第三次修订,并于19921992年年1111月月1111日生效。日生效。第三次修订并未增设条款,除了普遍增资之外,涉及的第三次修订并未增设条款,除了普遍增资之外,涉及的是整肃纪律的整改,基金的管理体制也过渡到由美、德、是整肃纪律的整改,基金的管理体制也过渡到由美、德、日为核心的西方七国共同控制的新体制。日为核心的西
34、方七国共同控制的新体制。八、基金的第四次修订八、基金的第四次修订 19971997年年9 9月在中国香港召开的国际货币基金与世界银行月在中国香港召开的国际货币基金与世界银行第五十二届年会就再次增加基金份额、增加特别提款权第五十二届年会就再次增加基金份额、增加特别提款权分配和与之相适应的第四次修订基金协定等问题达成共分配和与之相适应的第四次修订基金协定等问题达成共识。识。经过四次修订国际货币格局逐渐形成三区,一国四地的经过四次修订国际货币格局逐渐形成三区,一国四地的局面。局面。九、国际货币基金的组织活动九、国际货币基金的组织活动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一)基金的组织机构(
35、一)基金的组织机构1 1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其权力: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其权力:1.1.决定新成员国的加入和加入条件决定新成员国的加入和加入条件2.2.调整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3.3.选举执行董事选举执行董事4.4.商定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的重大问题等。商定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的重大问题等。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2.2.基金组织实行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的基金组织实行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的“三级结三级结构构”和和“加权投票制加权投票制”3.3.日常事务由执行董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由执行董事会处理。执行董事会总共执行董事会总共2424名董事,其中名董事,其中5 5名指定(
36、美英法德日),名指定(美英法德日),1919名选区产生:沙特阿拉伯、俄罗斯、中国各一个选名选区产生:沙特阿拉伯、俄罗斯、中国各一个选区,其余区,其余1616个选区各产生个选区各产生1 1名董事。名董事。4.4.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各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其次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各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其次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二)基金组织的活动(二)基金组织的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1.与成员国或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磋商解决国际货币金与成员国或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磋商解决国际货币金融问题。融问题。2.2.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
37、3.3.在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失调和急切需要资金时,为在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失调和急切需要资金时,为之提供各种提供贷款之提供各种提供贷款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三)基金的贷款:(三)基金的贷款:目前有以下八种:目前有以下八种:1.1.普通贷款。创建时设置,用于缓解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普通贷款。创建时设置,用于缓解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失衡的贷款,贷款利息一般采用按贷款额与期限暂时失衡的贷款,贷款利息一般采用按贷款额与期限不同累进制。不同累进制。贷款累计额不得超过该国认缴基金份额贷款累计额不得超过该国认缴基金份额125%125%。期限期限3-53-5年,边使用边偿还,无宽限期。年,
38、边使用边偿还,无宽限期。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2.2.缓冲库存贷款。缓冲库存贷款。19691969年设置,用于适应初级产品生年设置,用于适应初级产品生产国为稳定国际市场上初级产品价格建立国际缓冲产国为稳定国际市场上初级产品价格建立国际缓冲库存方面的资金的需要。库存方面的资金的需要。贷款累计额不超过该国认缴基金份额的贷款累计额不超过该国认缴基金份额的50%50%。期限期限3-53-5年,利息与发放使用办法同普通贷款。年,利息与发放使用办法同普通贷款。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3.3.中期贷款。中期贷款。19741974年设置,用于在成员国发生长期的国际
39、年设置,用于在成员国发生长期的国际收支逆差,而且其资金需要量比普通贷款所能截取的收支逆差,而且其资金需要量比普通贷款所能截取的数额为大时。数额为大时。贷款最高额不超过借款国认缴基金份额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借款国认缴基金份额的140%140%。期限期限4-104-10年,利息期为年,利息期为6 6个月,可变利率,边使用边偿还,个月,可变利率,边使用边偿还,无宽限期。无宽限期。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4.4.补充贷款。补充贷款。19771977年设置。贷款资金来源于基金的借入,年设置。贷款资金来源于基金的借入,发放用普通贷款和中期带乱的不足,以满足成员国巨发放用普通贷款和中期带
40、乱的不足,以满足成员国巨额和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的需要。累计额不超过借款额和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的需要。累计额不超过借款国认缴基金比例的国认缴基金比例的140%140%,期限为,期限为1 1年半至年半至7 7年,利息期年,利息期为为6 6个月或一年,可变利率,边使用边偿还,无宽限期。个月或一年,可变利率,边使用边偿还,无宽限期。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5.5.结构性调整贷款。结构性调整贷款。19861986年设置。用于帮助低收入成员国年设置。用于帮助低收入成员国解决长期存在的国际收支逆差的资金需要。解决长期存在的国际收支逆差的资金需要。累计贷款额不超过借款国认缴基金份额的累计
41、贷款额不超过借款国认缴基金份额的63.5%63.5%。期限期限1010年(含年(含5 5年宽限期)。年宽限期)。6.6.追加结构性调整贷款。追加结构性调整贷款。19871987年设置。用于实施为期年设置。用于实施为期3 3年年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的最贫困成员国提供。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的最贫困成员国提供。累计额可达借款国认购基金份额的累计额可达借款国认购基金份额的250%250%。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7.7.补充和应急条款。补充和应急条款。19881988年设置。用于向出口暂时下降的年设置。用于向出口暂时下降的成员国或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粮食进口成本超涨的成成员国或
42、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粮食进口成本超涨的成员国提供。员国提供。8.8.体制性转换贷款。体制性转换贷款。19931993年设置。用于以前经互会成员国年设置。用于以前经互会成员国与前苏联解体后的各新独立共和国为发放对象。与前苏联解体后的各新独立共和国为发放对象。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十、国际基金协定的法律效力十、国际基金协定的法律效力(一)基金协定的普遍效力(一)基金协定的普遍效力 1.1.第第1111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成员国款规定,成员国“不与非成员国或其他境不与非成员国或其他境内的人民合作从事违反本协定条纹或基金宗旨的交易内的人民合作从事违反本协定条纹或基金宗旨的交易”
43、和和“事情事情”;成员国要成员国要“与基金合作在本国境内采取适当措施,防与基金合作在本国境内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与非成员国或其境内的人民间的违反本协定条文或止与非成员国或其境内的人民间的违反本协定条文或基金宗旨的交易基金宗旨的交易”。协定的法律效力实际上已超越缔约国与参加过的范围,协定的法律效力实际上已超越缔约国与参加过的范围,也间接约束非成员国,从而具有普遍效力。也间接约束非成员国,从而具有普遍效力。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二)第(二)第8 8条第条第2 2款(款(b b)项)项 “有关任何成员国货币的汇兑合同,如与该国按本协有关任何成员国货币的汇兑合同,如与该国按本
44、协定所实施的外汇管制条例相抵触,在任何成员国境内定所实施的外汇管制条例相抵触,在任何成员国境内均属无效。此外,各成员国得相互合作采取措施,使均属无效。此外,各成员国得相互合作采取措施,使彼此的外汇管制条例更加有效,但此项措施与条例,彼此的外汇管制条例更加有效,但此项措施与条例,应符合本协定。应符合本协定。”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三节第三节 外汇管制外汇管制一、外汇管制及其方法一、外汇管制及其方法(一)含义:外汇管制是已过政府通过法律、法令或其(一)含义:外汇管制是已过政府通过法律、法令或其他规定,对其居民购买和持有其他外汇作不同程度的他规定,对其居民购买和持有其他外汇
45、作不同程度的管制,由一中央机构统管一切外汇,掌握外汇的出入管制,由一中央机构统管一切外汇,掌握外汇的出入境和分配使用。境和分配使用。包括对物、对人和对账户的外汇管制。包括对物、对人和对账户的外汇管制。(二)管制方法(二)管制方法分为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分为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 第三节第三节 外汇管制外汇管制1.1.直接管制:直接管制:(1 1)行政管制,如有政府控制一切外汇交易,一切外汇)行政管制,如有政府控制一切外汇交易,一切外汇交易收入须按官方汇率或法定汇率结售给政府管汇机交易收入须按官方汇率或法定汇率结售给政府管汇机构或指定银行;一切外汇支出均须经政府批准,严格构或指定银行;一切外汇支出均须
46、经政府批准,严格限制外汇资金和黄金的出入境等。限制外汇资金和黄金的出入境等。(2 2)数量管制,如,允许收汇人保留一部分外汇,其余)数量管制,如,允许收汇人保留一部分外汇,其余外汇要求结售给政府管汇机构或指定银行。对外汇使外汇要求结售给政府管汇机构或指定银行。对外汇使用采取制。用采取制。第三节第三节 外汇管制外汇管制(3 3)汇价管制,如调整官方汇率或由中央银行抛售或购)汇价管制,如调整官方汇率或由中央银行抛售或购进某种外币来影响市场汇价。进某种外币来影响市场汇价。2.2.间接管制,主要是对商品进口采取数量限制,以间接间接管制,主要是对商品进口采取数量限制,以间接控制外汇支出。控制外汇支出。三
47、、外汇管制法及其效力三、外汇管制法及其效力 外汇管制法外汇管制法 ,即一国颁布的对外汇的收支存兑进行管,即一国颁布的对外汇的收支存兑进行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单行法规外汇管制条例和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单行法规外汇管制条例和外贸、外资、信贷、银行、税收、海关等其他法律、外贸、外资、信贷、银行、税收、海关等其他法律、法规中所含的有关规范构成。法规中所含的有关规范构成。第三节第三节 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注意:注意: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第8 8条第条第2 2款(款(b b)项所指的)项所指的外汇管制条例,是专指管理外汇的单行法规。外汇管制条例,是专指管理外汇的单行法规。外汇管制属于一
48、国主权,一国有调整其货币金融的自主外汇管制属于一国主权,一国有调整其货币金融的自主权,这已成为国际法公认的原则。权,这已成为国际法公认的原则。三、外汇风险三、外汇风险1.1.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表现为进口国对进口实行数量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表现为进口国对进口实行数量限制。限制。2.2.国际金融中的外汇风险表现为国外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国际金融中的外汇风险表现为国外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但其本国实行外汇限制而无外汇来偿还。贷款但其本国实行外汇限制而无外汇来偿还。第三节第三节 外汇管制外汇管制3.3.国际投资中表现为在东道国的投资本金和利润不能转国际投资中表现为在东道国的投资本金和利润不能转移出境。移出
49、境。四、中国的外汇管理四、中国的外汇管理(一)外汇管理条例(一)外汇管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布,自由国务院颁布,自19961996年年4 4月月1 1日期施行。将日期施行。将19801980年颁布年颁布的的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细则同时废止。及其配套细则同时废止。19971997年年1 1月月1414日,由国务院发布对日,由国务院发布对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加以加以修改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章 国际货币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外汇管制外汇管制(二)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二)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自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自199619
50、96年年1 1月月1 1日期实施日期实施保税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区外汇管理办法。(三)边贸外汇管理办法(三)边贸外汇管理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于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971997年年1 1月月2323日发布施行的。日发布施行的。(四)人民币的经常项目可兑换(四)人民币的经常项目可兑换19961996年年1111月月2727日中国银行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致函,宣日中国银行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致函,宣布,从布,从19961996年年1212月月1 1日期接受承认日期接受承认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第8 8条,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条,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第四节第四节 区域性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