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通三防 工作与矿井安全生产相关,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 一通三防 工作,落实责任,特制定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 1.矿长:是矿 一通三防 工作第一责任者,对 一通三防 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1.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矿总工、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科长以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 一通三防 例会,总体把握矿井 一通三防 与生产的格局,确保 一通三防 必要的人、财、物的投入。1.2负责组织矿有关业务科室管好用好 一通三防 技术装备和通风设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1.3每年组织一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演习和反风演习,矿井
2、发生灾变时,矿长是处理事故的直接和全权指挥者。1.4负责组织矿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区(队)长、班(组)长有关 一通三防 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者才担任区(队)长、班(组)长。1.5每天审阅并签署通风调度日报和瓦斯日报。2 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 一通三防 工作负全面的技术责任,并直接领导 一通三防 工作。2.1审查采区设计、安排生产计划及审批规程措施时,必须同时考虑和安排 一通三防 工作,严把安全关。2.2负责组织编制 一通三防 技措计划,合理安排 一通三防 工程,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3每月组织一次 一通三防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预以解决。2.4组织 一通三防 新技术、新工艺
3、、新产品的科研攻关及推广应用,及时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2.5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权限,对通风系统调整、局部通风管理、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管理从严要求,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2.6每日审阅并签署通风调度日报和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问题应做出明确指示,并进行检查落实。2.7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按时上报,每季度末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3. 通风副总:协助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一通三防 技术管理和行政监督。4.各分管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 工作,组织分管部门作好 一通三防 业务保安工作。生产副矿长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一通三防 问题
4、和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机电副矿长对保证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转、矿井正常通风和产生机电引爆火源负责,同时每季度要对反风设施组织检查。5.矿其他副总:抓好分管业务保安工作,技术上对矿总工负责。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在安排生产和审批措施时要按规定落实 一通三防 的技术措施。6.通风科长:在矿长、总工及通风副总的领导下,对矿井 一通三防 工作的实施负责。7.其他部门和采掘队:单位正职为本单位 一通三防 业务第一责任者。7.1机关职能部门(生产调度室、综合、计划等):协助通风科做好 一通三防 管理,并给予适当监督;7.2 机电:确保主扇、局扇的安全运行,每季度至少对反风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完好可靠。作好本机电设备管理和监督井下单位机电设备管理,杜绝电器失爆。7.3供应部门:确保 一通三防 材料设备供应;7.4井下辅助和采掘单位:根据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 工作,严格爆破和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引爆火源产生,配合通风区队做好相关 一通三防 工作。8.通风区队:是 一通三防 业务和管理部门,一方面做好职责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 工作,另一方面监督检查其它井下单位 一通三防 执行情况,对 一通三防 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矿或公司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