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部门是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病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2)在制定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堆积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班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
2、的熟悉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督促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事故预防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生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