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1)20302030 期末试题期末试题 及及部分部分答案(试卷号:答案(试卷号:20972097)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和有财产性质的人身关系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 担()。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 4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 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D法人的意志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 2-4 个正确的,请 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6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A财产权 B人身权 C绝对权 D相对权 7
3、合伙的终止原因主要有()。 A合作的存续期间届满 B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协议 C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已确定无法完成 D合伙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8土地、森林属于()。 A动产 B不动产 C流通物 D限制流通物 9书面形式一般包括()。 A公证形式 B鉴证形式 C审核登记形式 D公告形式 10动产物权包括()。 A动产所有权 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动产质押 三、填空题(每空 2 分,共 10 分) 11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 和行为两大类。 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 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 返还
4、第三人。 1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 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1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4 分) 16.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 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17. 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 务的人。 18.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9.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
5、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 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 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 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20. 除斥期间: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若不行 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 21.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 有权。 五、问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22.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宣告死亡的条件有: (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4 分)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 分) (3)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3 分
6、) 23.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答:物权的法律特点是: (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3 分)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 分) (3)物权的标的是物;(2 分)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2 分) 24.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答:(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3 分) (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 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 分) (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予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 益。(2 分) (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 (2 分) 六、案例
7、分析(16 分) 25甲急需用钱,委托乙代其出卖在上海的的五间房屋。乙接受 委托,将房屋卖给丙。丙与乙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丙向乙表示, 事成后愿赠乙 1 万元作为酬劳。乙电话联系甲,甲过于相信乙并因事 情忙碌而没有时间对比价钱,即委托乙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事 后得知乙与丙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1)乙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 据? (2)甲的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答:(1)乙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丙是行使代理 权。(2 分) 但是,乙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 效。(2 分)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 民事行为。”因此,乙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4 分) (2)乙和丙共同造成甲的损失,甲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 部权利。(4 分)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