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入井安全要点(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不得下井。 (3)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者,不准下井。 (4)下井人员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若遇电机车必须选择适宜地点停留,待电机车通过后再继续行进。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5)人员不得乘坐非乘人车辆。 (6)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 (8)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9)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10)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11)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邦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2)一旦迷失方向,不要紧张,要立即寻找风水管道,根据风水管道可找到出口。 (13)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窜岗。严禁在井下随地大小便,不准在井下吸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