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