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筒装备管理制度 1、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它装备的固定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措施;如发现防腐层剥落,补涮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留有记录。 2、指定专人,分期分段对井筒全部罐道各面的磨损量,提升容器与罐道梁、罐道和罐耳间隙,罐道间距进行测量,至少半月进行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3、 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二)必须佩带保险带。 (三)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 (四)检修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4、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
2、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对制动绳、缓冲绳的固定装置以及制动绳、缓冲绳的断丝、锈蚀及绳径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5、对使用的钢丝绳根据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并做好记录。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浊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6、对提升钢丝绳绳径、断丝、锈蚀、点蚀等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 7、对罐道、罐耳、天轮、防坠器、罐笼、楔形连接装置,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天轮的各段衬垫磨损达到1根钢丝绳直径的深度时,或沿侧面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1/2时,必须更换。 8、罐道和罐耳的磨损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386条规定时,必须更换。 9、立井单绳缠绕式绞车提升系统防坠器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