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 驾驶人员必须执行行车调度命令,熟知行车信号,遵守安全规则。 二、 行车前,应对电瓶车及挂车各机构和联结件进行详细检查、润滑保 养,作一次起动和电闸试验,仔细检查电流、电压是否正常,确认 无故障方可运行。 三、 起步前,应检视电瓶车及挂车四周有无障碍,电瓶箱上有无杂物并 及时排除之。 四、 行车时,不得超载强拉,以免电瓶过度放电。 五、 严格控制车辆装载界限,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轨顶 1.5 米,宽度不得 超过斗车两侧车箱外沿 0.1 米。 六、 电瓶车在下列情况禁止运转: 1、挂钩损坏或连接装置损坏; 2、制动装置作用不良; 3、撒砂装置损坏,砂箱中无砂或砂中有石块杂物;
2、 4、灯光不明,瞭望不清,警铃或警笛不响,信号不明; 5、洞内排架支撑变形,侵入列车运行净空; 6、杂物、石渣挡住线路或在路旁侵入行车净空。 (行车净空为轨面 上 2 米,轨侧 0.4 米) 。 七、 操纵电瓶车时,司机必须坐在座位上,不得坐在车沿处或车外。 八、 开车时,先将前进后退的开关打开,车闸手轮松开,然后把开闭器 把手转放一挡位置,待车运行一段距离后,方可换到二挡,逐步进 行入不带电阻运行的正常状态。 九、 不允许先挂挡,后松闸;可以边松闸边挂挡起动。 十、 重车最大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调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十一、 带电运行时,不准用车闸调节速度。接到停车信号后,不
3、准猛 收闸瓦刹死,应在切断电源后断续刹车,慢慢停车。 十二、 电瓶车行驶在较大下坡道、弯道、道岔和工作员人较多的地段 时,必须降速,并在 40 米外响铃鸣笛警告。 十三、 电瓶车需逆行时,必须待车完全停止后,再扳动逆行手柄。行 车中禁止以倒转代替制动。 十四、 空车与重车在道岔相遇,空车让重车先行,不得抢道。 十五、 根据运转时间长短,牵引情况,照明灯光强弱,考查电瓶放电 情况,当放电达到规定限度时,应即更换电瓶,防止蓄电池过度放 电。 十六、 行驶中,遮断器突然跳开时,应即把控制器手柄拉回零位,重 新合上再行车,遮断器第二次跳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十七、 挂车时应以慢速进行,以确保挂车人员的安全。 十八、 司机在车停后, 暂时离开电瓶车时, 要切断电源的, 制动车轮。 十九、 电瓶车上不准搭乘其他人员,可在车前联一平板车,设领车员 一人负责调车、编组、摘挂、道岔扳道,安放止轮器和邻车等作业。 禁止在车之间联结处站立搭乘人员。 二十、 职工上下班乘坐专用电瓶车时,必须戴安全帽,坐在车厢内, 头、手、腿、脚均不许伸出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