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升降机(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 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 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 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 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 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其高度的 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
2、间距离和最低附壁 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 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 应执行 JGJ33-2001 第 3.1 节和第 3.4 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 2.5m 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 入口应设防护栏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 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
3、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和机架设安 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 ,经试验 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 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 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 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 1 年后, 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 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 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 1.2m 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 超过 1.2m 制动
4、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 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 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 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 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 12m 时,应停
5、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 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 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 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 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 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 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进行的控制开头。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 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 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 门和围护门。 交底人(技术人员)签字: 接受人(全员)签字: 监督人(安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必须一式两份,生产班组、项目经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