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按照*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2-2024年)*农牧局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南农牧202297号)要求,自2022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我县地处青藏高原,具有丰富而独特的畜禽遗传资源,这些资源具有耐寒、耐缺氧、抗逆性和适应性强等特点,是一座珍贵的基因宝库。随着畜牧业转型升级,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畜禽资源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地方品种的灭失风险加剧,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组织开展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有效收集
2、和保护珍稀、濒危、特有资源,是实现我县现代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主要目标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县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系统性收集保护好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2022年,全面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配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开展重点调查,开展部分品种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调查。2022年,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补充鉴定发布一批新资源;完善省级畜禽品种濒危登记标准以及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的现
3、场核查。2024年,全面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任务,普查相关数据录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收集保存遗传材料,遗传材料由国家及省级基因库保存;编写*县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三、重点任务(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一是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对全县11个乡镇、99个行政村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全县畜禽遗传资源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和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二是以乡镇为单位,核实和抽查各地普查情况。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统计局(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一是联合乡镇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
4、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二是完善畜禽遗传资源珍稀濒危评定标准,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保存和遗传材料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收集保存遗传。三是根据普查结果完成*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健全保护体系,明确保护主体,实施“一品一策”保护措施。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统计局(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完成辖区内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
5、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二是*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对县填报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进行筛选,填报省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并对筛选出的新资源进行初步鉴定。三是将初步鉴定通过的新遗传资源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后统一发布。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统计局(四)编写资源状况报告,录入普查数据一是各乡镇将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由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组织省畜牧总站等相关单位录入数据库。二是组织编写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
6、政府、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档案馆四、实施期限与范围(一)实施期限。2022年4月-2024年12月。(二)实施范围。全县11个乡镇、99个行政村,重点普查17种传统畜禽、16种特种畜禽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五、进度安排(一)2022年4月2022年12月。全面完成99个行政村的普查任务,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组织*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对各乡镇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2019-2020年青藏高原地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选择有基础条件的地区开展部分品种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调查。配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开展重点调查,完
7、成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中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鉴定上报工作,收集保存相关遗传材料。(二)2022年1月2024年5月。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收集保存相关遗传材料。完成一批新发现遗传资源的初步鉴定,并将相关数据报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三)2024年6月2024年12月。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录入工作;鉴定发布一批新资源,收集保存相关遗传材料。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由主管工作的农牧
8、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财政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档案馆馆长及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为成员的*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负责方案编制,文件起草,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管理督导等工作;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主管农牧工作的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及乡村振兴“第一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各乡镇“一把手”负责,联合各乡镇兽医站开展全县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确保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稳步实施。各乡镇主管农牧工作的乡镇长为信息报送员,于每周三上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县农牧和科技
9、局信息员处(联络人:扎西当周,电话号码:13897343954,邮箱:512471383)。(二)规范开展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并按青藏高原区域畜禽遗传资源调査专项工作指导意见,对人员、资源、资料等进行规范管理,数据库和专项成果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共享利用。(三)加强督导宣传。县畜禽遗传资源调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农业农村部和省州专家组督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营造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良好氛围。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规范、普查系列表格和相应培训材料可从中国畜牧兽医网(http:/)下载。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普查工作承担单位自行下载。附:*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副组长: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成员:镇人民政府镇长*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强化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督导、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我县畜禽遗传资源调査工作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