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1 目的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切实保 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3 3 职责职责 生产部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管理, 安全员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 配合实施。 4 4 管理程序管理程序 4.1 受限空间作业 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 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2 切断 4.2.1 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 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 设施进行
2、可靠隔绝, 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2 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 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洗、置换和清理 4.3.1 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 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3.2 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 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作业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 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3.3 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4 采样、分析或检测 4
3、.4.1 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 要通知质检科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 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含氧量在 1821%之间。 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可燃性气体浓度应在其爆炸下限浓度的 5%以下。 4.4.2 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 30 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 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4.3 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5 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5.1 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 36V 的安
4、全电压, 狭小或潮湿 场所应使用不高于 12V 的安全电压; 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 置。 4.5.2 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 电气线路必须绝 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 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5.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 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5.4 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 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5.5 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 不漏
5、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4.6 安全监护 4.6.1 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6.2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 一的联络信号。 4.6.3 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 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 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4.7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完交生产科存档,安保科进行 日常检查。 4.8 作业涉及动火、登高等特殊作业时,按本厂相应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 可证。 4.9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必须坚守作业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 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 并每隔 30 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作业人员立即撤出, 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4.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 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部门和作业部门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 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 5 附则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