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 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 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 工。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2 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3 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 4.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2、,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 风险抵押金4,K 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 4)(完工取 1),二 季度项目开工 K 取 3(完工取 2),三季度项目开工 K 取 2(完工取 3),四季度项目开工 K 取 1(完工取 4). 4.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 金”专用账户。 ,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 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在“2241-10 其他应付款-安全风险 抵押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 案。 4.3 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年度因工事故率负伤率低于 10。
3、,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4.4 安全生产考核兑现 4.4.1 项目部实现 4.3 中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申报 100 元人的 安全奖励。 ,除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外,还将依 据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个人缴纳 安全风险抵押金 2 倍的奖励。 ,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安全 风险抵押金 1 倍的奖励。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我项目部安 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部各班组安全责任意识
4、和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项 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根据中铁十 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项目部承揽施工任务的任何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 组等。 二、标准 按照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的当月结算收入的 10%进行扣缴,基 数不得低于 5000 元。 三、管理 (一)纳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范围的施工队伍和班组,于进入施工现场当 日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项目部财务部门, 基数不得低于 5000 元。 次月根据上个月实际结算收入的 10%进行补交。 (二)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项目部财务室负责管
5、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 返还和扣除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四、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由项目部班子成员、劳资、安监、 技术等组成,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由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安全考核小组: . . (二)考核程序和内容 1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扣除、处罚按当月考核情况执行;奖励办 法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具体规定执行, 不予重复奖励。 2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临时用电、施工机具、高处作业、动火管 理、起重吊装、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等情况。 3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
6、被考核班组按照公司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 押考核表进行逐项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意见,报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 审定。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月结算收入的 10%比例滚动留存,当月安全考 核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合格) ,上月保证金如数支付,达不到安全生产条 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生产达标,所发生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 实扣除,把安全管理与工程结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奖惩分明。 5、当月考核成绩与项目部每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日常巡检情况相结 合,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的动态达标。 6劳资、财务、工会和安监根据在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的意见,落实 奖罚兑现。 五、奖罚标准 (一)考核成绩评
7、定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奖罚跟日常安全管理挂钩。 项目部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 考核的各项要求进行持表考核,考核实行 100 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见班组安全 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 。 考核分三个等级: 优良,得分率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 合格,得分率在 7089 分(含 70 分) ; 不合格,得分率在 70 分以下(不含 70 分) 。 (二)奖惩标准 A.被考评单位当月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机电事故、无万元以上火 灾事故的: 1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的,返还全额保证金,并奖励保证金 金额的 20%。 2 被考评单位平均分在 70 分以上 (含 70 分) 90 分以
8、下返还保证金的 100%, 不予加奖。 3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 70 分以下(不含 70 分)的,不得返还保证金, 针对扣分项的整改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后予以返还或补交。 如果连续两 个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单位不仅完全承担整改费用,且被处以保证金的 50%的 罚款。 B. 被考评单位当月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电事故、万元以上火 灾事故的: 2考核期内发生一起轻伤 1 人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 还并扣罚抵押金的 50%,发生二起轻伤 1 人事故或一次轻伤 2 人的以上事故,被 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 100%。 3考核期内发生一起重伤、重大
9、机械、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 1 万元以 上) ,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 100%。 4考核期内施工机具、设备、设施等因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上的,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 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 50%。 5考核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 扣罚保证金的 200%。 六、其他规定 1、项目部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报公司备案。 2、经公司及以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非责任伤亡事故,不作 为事故进行考核。 3、对未按规定交纳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 考核时仍在考核范围之内,除足额交纳外尚对其处以当月应交保证金金额的 50% 罚款。 4、对事故隐瞒不报的,每发现一起,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 还并扣罚抵押金的 50%。 5、所有罚款,由安监组下达罚款通知书,接到罚款通知书 10 个工作日内交 到项目部财务室。 6、以上扣分处罚的同时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经济奖惩办法中规 定条款的处罚。 7、项目部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