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施管表 5 2005 年 10 月 25 日 工程名称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 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挖掘机 交底内容: 1、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须卸去配重,主 动轮应在后面,辟杆、铲斗回转机构等到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每行走 5001000m 对 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如地面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付板。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 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 3、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或冻土。 4、单斗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
2、高 度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保持 11.5 的安全距离。 5、启动前工作装置、行走机构、各部安全防护装置、液压传动部件及电气装置等,确认齐 全完好,方可启动。 6、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 作业。 7、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轮胎或履带楔紧。 8、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 用单边斗齿硬啃。 9、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工作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如发现有塌方危险 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
3、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 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1、装车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不得撞碰汽车任何部分。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必须越过驾驶 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2、作业时,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不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3、在作业或行走时,严禁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机械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第四章 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14、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15、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 1m 左右。 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16、作业时,机械应保持处于水平位置,制动住行走机构,并将支腿支好后,方可挖掘。 17、移动时,应先将挖掘装置置于行走位置,收回支腿。 18、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标准,并经常清除有损轮胎的异物。 交底单位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 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